怪不得唐家老爷子都看上她,想要孙子跟她联姻,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沈云爱落落大方,伸手,“唐少,幸会。”
唐玺微微颔首,握住她的手,稳重而得体的摇了一下然后放开,没有一秒的留恋。
他的大手非常有力温暖,掌心非常干燥,不像有的人那样湿漉漉的,握手的时候会让人觉得黏腻腻的有些不舒服。
他握手的时候给人一种感觉,就似乎他那只手能够掌控一切,握住你的时候,会让你觉得巴不得他能永远握住,给人安心的力量。
当他那双黑眸望住对方的时候,也让人觉得他是那么温润优雅,一点都看不出有什么不妥,会让人心甘情愿地爱上他,跟他掏小酢跷。
“沈小姐能拨冗前来,才是我唐玺的荣幸。”唐玺请她入座,亲自帮她把椅子拉出来,等她坐下自己才去对面入座。
酒楼早就设计好的,如果是两位客人的,都是这种长方形的桌子,中间会有一只花瓶,里面插满了盛开的鲜花。
鲜花也会根据客人的需要更换,比如今天是沈云爱和唐玺的变相相亲宴,里面插的就是红玫瑰,配了百合花和鸢尾花,红玫瑰是主角。
沈云爱举止优雅,谈吐文雅,唐玺学识渊博,只要他乐意,他就能融入对方的话题中,让对□□得非常舒适,他还会适当的幽默,不会让人觉得尴尬沉闷。
沈云爱很庆幸自己的选择,都说唐玺为人冷酷无情,没有礼貌,就是个黑社会小混混,可她却觉得他非常优雅,非常高贵,非常迷人,从很多年前第一眼在剑桥看到,她就被他迷住,觉得此生非卿不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