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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铁与血(1 / 2)

天日昭昭,大明崇祯五年四月十三,锦州军于莱州府平度县吴家庄子杀俘以食。当夜,俘虏五十六人被斩,其头被断,内脏取出,大锅闷煮,以供全军。


五十六俘,皆为罪大恶极之徒,千刀万剐亦不为过。虽杀俘以食,大勇却不愿滥杀,命郭义审众俘,相互揭发,选首恶不赫之辈先杀之。


营中尚有一日粮食,却不再供应将士,而全部供于妇孺之辈,如此,则可保她们至登州府前不必以人肉为食。


有众锦州老军为首,又有严令,人肉之事迅速落实全军,军中怨言者甚少,并无骚动之事发生。纵有怨言不愿从者,在大势面前,也只能趋就。


人在做,天在看。天日昭昭,锦州军所为,是善还是恶,自有后世分说。今日,此时此地,一切只为吃饱。


天大地大,不如肚中无食事大,人以食为天,这话不是虚说。再说本朝开国以来,这以人肉为食之事并不是没有。


开国初始,淮右之军无粮,无奈以人肉为军中供给,时曰想肉,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


成化年间,项忠平荆襄流民,军中同样断粮,生生杀食数万流民直至平乱结束。


此两事,并非秘事,两百余年来,文人笔记记载甚多,民间又多有流传,军中儿郎又如何不知。


到了今日,随着国事崩坏,天灾不绝,人相食之事更是不曾绝耳。崇祯元年,陕西大旱,赤地千里,百姓无粮,饥民相聚为盗,流殍载道,人相食。甚至有盗墓贼将yi精腐烂变质的尸体从墓中盗出来食用!


为了活命,人类的本能迫使他们做出一些禽兽之事,可是,应该苛责他们,痛骂他们吗?


初时,地方官员奏报上有“人相食”三字,当朝诸公还莫不掩面痛泣,可几年过后,再见到“人相食”三字,当朝诸公就随手置于一边,连痛心都免了。


世道如此,人心又能如何。


当朝诸公怕是想得更多的是如何保住手中权势,如何更好的将对手赶出朝堂,至于那些卑贱小民,便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去了。儒家千年教化,圣人大义,也只能一句扼腕痛惜,还能要他们怎么办?一切只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这心便永远是安的。千里之外的人间惨剧,最后不过是史书上寥寥几句话而矣。


人相食,对锦州军将,却是似远不远,似近不近。自东虏造反起来,辽东大地这人相食的惨剧还少了么?那些川军自离川日起,所见得又少了么?那些昌平子弟又见得少了么?那些曾为叛军一员的士卒又见得少了么?那些响马盗出身的士卒又见得少了么?


<eiyou足够坚硬的心肠,又如何能在这世道活下去!一切只为活下去!<uo不吃这些肉,自己便活不下去。大义再大,总不及眼前一块熟肉。咬牙闭眼吞下就是,将军不是说了,今日所为,乃是忠臣良将无奈之举。为天子计,为大明计,为这人相食的惨事再也不要发生,我等唯有誓死相随而已。


纵是天子怪罪,纵是上苍降怒,我等也愿与将军共担之。


锦州军,共始终,同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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