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撕开一袋肉干后,不用招呼,它就自行从树枝上飞下来,盘旋着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于是他试探着伸出左臂,它大概觉得这是一根不错的树枝,很适合抓握,就落到他的胳膊上,爪子像钢钳一样牢牢箍住他的小臂,等着开饭,对于送到嘴边的肉干毫不客气地吞进肚子里。
喂完肉干之后,趁它还没飞走,他提心吊胆地掀开它一侧的翅膀看了看——主要是怕它扭头啄他一口,它翅膀下的焦痕有所缓解,可以看到粉色的新肉已经开始生长,逐渐取代被电火花灼伤发黑的部分。以野生动物顽强的生命力,大概再过几天就能恢复正常的飞行能力与捕猎能力了。
吃完早饭,收起帐篷继续出发,背包又轻了一些。
“这雾什么时候才能散?”菲娜终于忍不住抱怨道,它虽然很享受这里的凉快,但这个湿度实在是令它不适应,毛发从早到晚都没有干燥的时候。
“这里的天气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因为多雾,这里也不会生长着这么茂密的红衫,红衫需要的水分有三分之一来自于雾气,是雾气造就了这里广袤的红衫林。”张子安劝道:“忍忍吧,至少今天比昨天好些了。”
抱怨归抱怨,菲娜也知道天气不是区区凡人能左右的,就算是古埃及的诸神恐怕也管不到这里。
将近中午的时候,走在前面领路的飞玛斯突然嗅到了异常的气味。
“有什么动物成群地从这里经过,就在大概昨天或者前天。”它停下向张子安报告。
“哦?”
张子安走过去,在湿润的泥土里发现了蹄子的形状,有大有小,似乎是正在成群结队地向东南方走去。
他不是专业的猎人,但用屁股想想都知道,这片森林里的大型偶蹄类动物只有两种,鹿和野牛,但野牛的数量很少,而且野牛的蹄印比这个大得多,所以基本上可以肯定,有一群鹿不久前从这里经过。
至于是什么鹿,他可没那种凭蹄印就能分辨出鹿种的本事。
“跟过去看看?”老茶知道僵尸鹿是本次美国之行的重点之一,直接关系到乐世狗粮的谜团,所以提议道。
张子安不置可否,问道:“飞玛斯,麦克是往哪边走了?”
飞玛斯答道:“目前他的气味是曲折偏向西北。”
东南,西北,南辕北辙。
张子安想了想,僵尸鹿虽然重要,但失踪的梅根性命危在旦夕,显然是后者更紧迫。
“咱们继续追踪麦克,至于鹿嘛……咱们不去追鹿,让鹿来追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