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矛反过来劝说孟戈。
孟戈无奈的看了孟矛一眼,心说:“她其实也不是非得现在就进山找那些东西,不过是顺道罢了。
倘若回了金和县,谁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机会再来这个大巴山呢,
机遇可遇不可求呀。谁知道他们下次出金和县是为了什么,又能不能有机会来这里呢。
只是,孟矛坚持先回金和县。“我想爹娘了。我都能说话了,都没去告诉爹娘一声,万一他们总是惦记着咋办?”
看着孟矛那眨巴着的委屈大眼,孟戈叹息一声,再也没提进山的事情。
不过,她却要求进山的外围大些小东西打打牙祭。
咱们都走了这么久了,也就在前边的一段路上打到过野鸡野兔,我都快馋死了。
这一点孟矛倒也没反对,只是他要求亲自跟上。
“万一你走丢了,我都不知道上哪儿去寻你。只有跟着你,我才能放心。”孟矛一副操心的小模样,看得孟戈十分的蛋疼。
自从出了军营,没了舒服,心尖上的负担少了大半,孟戈的路痴毛病就开始显现。
当初在斥候营,她逼迫自己一定要将每一个身处的环境,以及哪一出有什么特征都记在脑海里边。
当时,她就觉着,有一天,她一定会因为用脑过度而崩溃。
所幸仗很快就打完了,而她除了偶尔会头疼之外,倒也没什么不舒适的地方,这便是好事。
至于身上的暗伤劳损什么的,那是没个身处军营的人都会附带的东西,没什么奇怪的。
只是脑子不行。脑海里边的东西,很多都是后天硬塞进去的。若是塞得合适了,倒是难得的好东西。
倘若是硬塞过度,那真是有些难以言喻呀。先不说会不会引起心力交瘁什么的,首先那大脑就得先撑不住炸了。
为了避免今后自己动不动就脑瓜疼,孟戈打算不再将强记各种道路环境什么的事情继续下去。
这不,一路走来,孟戈就又恢复了以前的路痴症状。
好在孟矛随了万俟氏跟孟朗的基因,全然不会有什么路痴的症状。
以前他还小,根本就没有什么认路的意识,这才使得他们在那座山里边走了两年才走了出来。
因为没能进山蹲守孟戈心仪的金雕跟红隼,孟戈姐弟随着大部队很快就回到了金和县。
哪怕是孟戈故意拖慢了步伐,他们在两个月后还是踏上了那一片土地。
金和县跟过去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便是那城里城外,都没有了灾民的身影。
县里边,也已经恢复了所有的生活秩序。各个商铺酒楼饭庄客栈,都在迎来送往。
现如今风调雨顺,想来,灾民们该回乡的也都已经回乡去了。不能回乡的,也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