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水晶鞋水晶城
从克莱巴克城走出,大约两公里之外,就来到了黑雾的边缘,那是分割未知与已知、魔境与现实、黑暗与幽暗的分界线。
黑雾仿佛一度不可逾越的高墙,从树林中直升而上,与天空相接,将天地连成一片,身在这迷雾之前,令人不由自主的产生敬畏之情,黑雾仿佛某位远古的神祗,以狂妄而高傲的姿态守护着他的空间、他的领域,吞噬外来的迷途者,并照看着那些他忠诚的信徒。
在黑雾之中,似乎连风都迷失了方向,史德利歌尔仅仅能从中听到一些模糊不清的声音。几棵雪松似乎是黑雾最后的幸存者,它们孤零零的杵在树林边际,仿佛险险脱离魔物的难民。
史德利歌尔穿着一身女式晚礼服,露出肩膀和锁骨,礼服宛若红色的玫瑰花瓣,层层叠叠,呈现出完美的褶皱,他懒得伪装出丰满的胸部,只不过稍稍具备些女性特征,以免某位管不住自己的笨蛋神魂颠倒。史德利歌尔感到这衣服不便至极,每走一步路,这礼服就会不自觉的往下滑落,这时他才察觉到胸部的重要性。而他穿着一双红色水晶鞋,走在地上,磕磕绊绊,随时都有摔倒的可能。直到此刻,他才体会到女性令人不可思议的毅力和坚韧。
黑翼走在诗人身边,神情踊跃,不时伸手扶他,却被诗人轻巧的推开,他虽然备受挫折,但依旧厚颜无耻的说:”史德,你为什么对我如此冷淡?这样很快就会被人识破啦。“
史德利歌尔说:“不会被识破,但如果你再得寸进尺,被我狠狠揍你一顿,倒是有被识破的可能。我扮演的是一位矜持而文静的年轻淑女,而不是饥渴难耐的中年妇女。”
黑翼吞咽口水,用一种虚伪的近乎人神共愤的语气说:“你真是太完美啦,史德,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大家闺秀?我其实对女人非常专一,我喜欢小家碧玉的女孩子。”
“不,事实上,只要是女人,你就没有看不上的。还记得你在月宫之门的神勇表现吗?我怀疑即使是一头猪摆在你面前,你也会按捺不住。”
黑翼说:“人是会变的,史德,只要你点一点头,我会洗心革面,成为最严肃而认真的男人。”
“你是认真的?你还是回去找你的唐莉小姐吧。“
黑翼笑了起来,他说:”你在嫉妒?啊,史德,大可不必,那不过是捧场做戏罢了。我的真实目的在于刺探情报,你不在现场,所以无法瞧见我脸上痛苦至极的表情。”
确切的说,史德利歌尔几乎身临其境,黑翼当时的心声可谓欲·仙·欲·死。史德利歌尔遏制住揍他的冲动,快步走在前头,来到了雪松的尽头,将黑天鹅宝石别在了胸口。
过了很久,浓雾中的声音变化了,雾气的颜色改变,由黑色变成了血色,但仅仅只限于诗人身前大约十英尺的范围。史德利歌尔与黑翼互望了一眼,黑翼笑着挽住了诗人的手,诗人心中暗骂一声,两人走入血雾,发现前方的黑雾又再度变色。
血雾在引领他们前进,但周围依旧漆黑一片。史德利歌尔从未意识到漆黑环境仍然有如此剧烈的差距、如此微妙的变化,他很难描述这样的黑暗,但他意识到:与永夜帝国之前的黑暗相比,这儿的黑暗无疑更胜一筹,让人打从心底感到恐惧。
黑翼轻声说:”亲爱的,你要不要我把你抱起来呢?你看起来虚弱极了,如果你竟然因此而受到苦难,我的心将为你而流血。“
诗人说:”虽然你的殷勤令人感动,但如果你那么做的话,我就非常为难了。因为我这人有个毛病,一旦被人抱在身上,就会忍不住把那人的脖子掐断。所以,请你乖乖的别动,亲爱的,如果你得寸进尺的话,很可能你就会成为一具永远被黑雾掩埋的尸体啦。“
他模仿出少女的声音,宁静如水,却又冷酷如冰,黑翼打了个冷颤,终于老老实实的默不作声。
他们足足走了半个小时,诗人觉得大约走了有一公里的路,黑雾骤然消散,眼前一片开朗,他们来到了一片如梦似幻的草地,四周灰蒙蒙的,一切都笼罩在朦朦胧胧的美感之中,树木花草上遍是雨露,空气清新,让诗人感觉来到了崭新的世界。
一个身穿黑色大衣和血色斗篷的雄性兽人站在他们面前,用审视的目光盯着诗人与黑翼,奇怪的是,他面色一片惨绿,与寻常的兽人迥然不同。他举手投足间有一股贵族的气质,用彬彬有礼的语气说:“这位英俊的先生,这位美丽的小姐,我见到你们已经佩戴了使者授予的标记,欢迎你们来到黑天鹅城堡的花园。请随我来,我们的晚会将很快开始。”
黑翼笑着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言语得体的兽人,我叫黑翼,来自克莱巴克。”
诗人用完美的淑女礼仪向兽人致敬,用手肘偷偷捅了黑翼,黑翼反应过来,介绍说:“这位小姐是克莱巴克的秋晨小姐,一位名叫夏夜的先生让我们前来找夏多尔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