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声念道:
”格利尔纪1023年7月3日,晴。
我知道这很蠢,这么大年纪开始记日记,但不管了,从今天起,我决定迈出人生坚实的一步,我,米斯里尔·豪斯,与我弟弟茅茨一起,我们决定加入帕米拉女士的冒险队伍,进入那该死的森林进行探险。
我是个兼职医生,也是镇上自发护卫团的一员,而我弟弟身强体壮,一个人可以扛两个人的行李。而且我们店里有远近闻名的魔法物品,这都是帕米拉女士所看中的可贵品质。所以她邀请我与她一同进行冒险,我想了想,欣然同意了。随后我把我的弟弟也拉了进来。
我觉得我爱上帕米拉了,就在她让我叫她帕蜜儿的时候。也许该去做一个浪漫的傻瓜了,不是吗?“
莉莱出神的说:”这是三百年多年前的日记。我听镇上的人说起过,那年有一队冒险家偷偷摸摸进入了丛林,但一个人都没有生还。丛林里有恶魔的说法,就是从那时起开始传开的。“
诗人点点头,继续念:
“格利尔纪1023年7月4日,晴。
老天,今天所遭遇的一切实在太精彩了,我迫不及待要将一切都记录下来。
帕蜜儿不知从哪儿搞到了一张地图,地图记载了丛林里有一处洞窟,洞窟中埋藏着价值连城的宝物。她许诺说要将这宝物分给我和我弟弟一份,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说实话,我并不怎么在乎这些宝物,因为我店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已经让我心烦意乱了。我只要帕蜜儿能多看我一眼,多与我说会儿话,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儿的树木太过茂盛了,我拿着砍刀开路,硬生生从乱草与灌木中开出了一条可供通行的道路。亚山我主,我眼前的树如此高大,几乎让人以为这是直入云霄的宝塔,可我听说森林的正中有一颗大地之树,它有一千米高,占地几乎达到一平方公里,我将这事儿说给帕蜜儿与她的伙伴们听,可她们谁都不信。
一些长着翅膀的怪物在我们头顶飞来飞去,似乎想要出手袭击我们。冒险队伍里的法师说:‘这些是斗篷猿。并不会主动袭击我们。‘我忘了说,我们一共有十四个人,帕蜜儿是玫瑰山脉的贵族小姐,也是位出色的女骑士,她说她为队伍所提供的装备比骑士团的菁英们更加昂贵和优秀。像我们这样一只强大的队伍,如果这些怪物要来袭击我们,那只能是自取灭亡。
它们跟了我们很远的路,期间有两只斗篷猿想要偷我手里的魔法包裹,被我恶狠狠的吓跑了。
晚上,我们在悬崖峭壁边上扎营,帕蜜儿与我亲密的聊天,她实在是太动人了,我想她对我也有些意思,但遗憾的是,她最终没邀请我回她的帐篷。
哈哈,我只是开玩笑,她并不是这样随便的人。她一个人回到帐篷里,用jūn_rén 一般的口吻命令除了哨兵之外的所有人钻被窝睡觉,大伙儿乖乖的听了话。
我想,她真不愧是一个贵族。”
史德利歌尔念完,朝赛利亚瞧了一眼,赛利亚有些窘迫,低声说:“我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冒险中也需要恰当的激情来调剂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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