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钧甚至不用猜,就明白了王学谦为什么‘失踪’那么多天,因为他出海钓鱼去了。至于美国军官的特殊癖好,让这些军官见鬼去吧!
顾维钧在美国生活的日子。一点都不比王学谦短,而且纽约不仅是国际大都市,还是一个繁忙的港口。渔业也非常发达。他当然清楚,在美国,金枪鱼是用来喂狗的,但是动辄两三米的大鱼,却能给垂钓者带来与众不同的荣誉感。
鲷鱼倒是吃,不过做菜的花样不如之华夏人多。
至于,龙虾……
好吧,在奴隶制没有废除之前,龙虾是奴隶主开恩,可以允许奴隶无限制食用的失误。不过这些食材,在华夏都不会被浪费。尤其是龙虾,做法很多。
顾维钧就是用脚趾头想,他都能猜到到底是美国的海军军官爱好特殊,还是王学谦的爱好特殊?
顾维钧的脸一下子黑了下来,要不是黄蕙兰拉着,还说不定他就找王学谦动手了。
没这么欺负人的,把他哄得团团转,说的义正言辞,就差肝胆相照了,可实际上呢?这混蛋竟然去玩了,还玩的这么大,最可恨的是,竟然不带上他!
脸色顿时难看的如同门神一般的顾维钧,双眸中仿佛喷射的是一道道炙热的火焰,让王学谦无处遁行。
随后的几天里,王学谦几乎在船上躲着顾维钧的。
其实顾维钧也就是一开始的生气,气过了,他也很像和王学谦探讨一下关于钓鱼的乐趣。可问题是,王学谦压根就没有给他过机会。
这一天,船头的汽笛拉了起来,呜呜……
船周围的海鸟似乎也多了起来,叽叽喳喳的好不烦人,老约翰在他的餐厅里,盯着王学谦大快朵颐的吃着大龙虾肉,奶油焗龙虾的香味,仿佛将虾肉的鲜甜推到了一个极致。
但是老约翰就坐在王学谦的对面吞咽了几口口水,就是没打算尝试一下。低头再看盘子里的羊角面包和小羊排,兴趣索然。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挤兑几句王学谦:“上不得台面的小子,这种外表难看的生物,是低贱的奴隶吃的;还有你的那条大鱼,都是用来喂狗的……”
“奴隶,你确定没有说错。”王学谦知道龙虾在美国很不受待见,但是龙虾吃起来确实很过瘾,尤其是你看着一个四十升的深汤锅里,堆满了被煮红了龙虾,锅盖掀起,那种海洋的鲜味铺面而来的时候,感觉一切都是那么满足。
要是在后世,谁敢这么煮龙虾,那么只能是‘二逼’的富二代炫富才会做得出来。
因为后世的大龙虾,都是论只卖的,这么一大锅,少于一万,想都不要想。
“老约翰,这你就不懂了吧!这些都是高蛋白食物,虽然不能多吃,但是可以延缓衰老,增加抵抗力,而且口感相当不错。尤其是金枪鱼,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嘿嘿,只是金枪鱼的话,抓起来之后不是马上冷场,肉质就会腐败,而一般的渔船没有冰库,运回港口,自然没人吃了。”
王学谦及时住口,他不清楚不饱和脂肪酸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说法,但绝对不是这个时代人们的认识。但是老约翰似乎浑然不在意,因为他想到了王学谦的身份,大学里待久了的人,多半会有点带着酸气和傻气。
王学谦说了他听不懂的词,在他看来,就是犯傻了。
但是有一句话他听懂了,双眼发亮的像是找到了珍宝一样,只要听到‘长寿’,延缓衰老,他老人家就会像是找到了人生的真谛一样,趋之若鹜。
“给我来一份!”
“先生!”
“我的话不管用了吗?”老约翰觉得王学谦的话不能全信,就像是在民国的时候,一道菜叫‘毛豆腐’……连喜欢美食的柯立芝看到食材的样子,脸色都和毛豆腐一样,变绿,长毛。
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老约翰的动作加快了一些,很快,脸上洋溢着满足的味道,幸福的能开花。
这是他在船上这些天吃的最满足的一顿饭,如果没有大副过来打扰他的话,心情会更加的愉悦。
“老板,港口给我们的指令,让我们等一个小时,并脱离主航道。”
老约翰用手巾擦了一下嘴角,无奈的点了点头:“纽约,越来越拥挤了。”
走到餐厅外的船甲板上,看着不远处布鲁克林浓烟滚滚的工厂区,还有天空中发暗发黑的雾霾,王学谦的表情多少有些对纽约失望。他离开的时候,纽约越来越不适合人居住了。
口中喃喃道:“纽约!纽约!”
“听你这话,似乎对纽约有着不一样的感情?”老约翰这些年,也很少住在纽约,当然克利夫兰他也不常去了,住的最多的地方反而是南方的弗罗里达。
“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差不多七年,再次相逢,却发现纽约并非是自己心目中的纽约!”
老约翰笑道:“印象都会变,看来你的记忆也不太好!”
“才两年没有来,反而发现纽约脏了很多,就像是一对恋爱的男女,刚开始时候的甜蜜,时间长了,就多一些生活的琐碎,和对方脸上的岁月痕迹,而记忆中最美丽的时候,还是当初的第一次见面的甜蜜。可眼里看到的都是对方的缺点。”王学谦道。
老约翰只是笑笑。
反倒是船首,出来女生欢快的叫声:“自由女神!”
“是自由女神!”
(抱歉,上一章内把‘金刚级战巡’的来历说错了,感谢书友的提醒,谢谢!)(未完待续……)r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