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彭春挥动了卷成话筒的剧本,皱着眉头开口道:“大家先熟悉一下剧本。”
他原本就想着让‘演员们’熟练一下剧本,差不多在磨蹭一阵,也就该到饭点了,对于演练来说,聚餐显然在这些人之中更加重要,消遣的生活中,什么最重要?
美食。
在燕京想要弄出一顿丰盛的法国大餐太难,但是意大利的面条,烤羊排,还有奶油芝士,都是可以有的。在缅怀过去的时候,也能够抚慰大多数人回国之后失落的心灵。
可是张彭春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关键性问题。
在场的都是‘学霸’,精英级‘学霸’,除了公费出国的留学生会热衷于这种团体活动,自费生大部分都是家境殷实,很少会参加同学会的联谊活动。
能够在一个泱泱大国之中,四万万人民,每一年也就百十来人的留学生选拔,不可谓不激烈。能够从此脱颖而出的,哪一个是易与之辈?不说像一些不重要的配角的台词,就是台词颇多的胡适等人,瞄着剧本看了两遍,基本上都能背下来了。
“导演可以了!”
“你都背下来了?”张彭春看了一眼手表,心中暗暗哀叹,才过去了不到十五分钟,你能不能不那么心急吗?
“仲述,你怎么了?脸色不好?”胡适不解的关心了一句,不过随后就不在乎的眨巴小眼睛,还挺聚光:“信不过的话,你考我!”
张彭春无力的挥挥手,对胡适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表现,颇有些担忧之色:“算了,你我信不过?”
“只是,你有没有看出来,她们两个似乎不太正常,好像要分出高下的样子?”
“这不会吧?”
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会整天去琢磨女人,因为很多时候,琢磨了也没用。社会制度,已经礼法约束之下的社会,没有几个人能够走出约定俗成的规矩之外。别看胡适整天叫喊着,要搞文化运动,打破封建思想,创立民主新社会。
可真摊到自己身上,他也只能无奈的摇头。
写几句新诗,是一个人文消遣的法子,就是在匪夷所思,离经叛道,只要不是在清朝三代帝王的通知下,官府也不会和一个穷酸较真。
何况,胡适的诗词之中,压根就没有那些让统治者忌讳的字眼。
十六七岁的女孩,最是敏感的时期。在民国,这个年纪的女孩大都是有主的,也就是说,已经定好了婆家。正是对男人产生好奇心的时期,但这也不会让女人变得开放,反而会朝着另外一条岔路走去。好胜心,这是一个女人在不违背道德的底线的情况下,能够做的最安全,也最让女孩心理满足的事情。
不得不说,陆小曼在见到林徽因的那一刻,就生出了好胜心。
以为对方是一个不错的对手。
美女和美女,尤其是官宦人家的小姐,都希望自己成为小公主。
林徽因在话剧社的地位,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公主,这让她感到很满足。毕竟在家的时候她是一个乖乖女,虽然收到父亲的喜爱,但是林家不是她一个孩子,而她仅仅是一个庶出的女儿。之所以能够让她获得林长民的喜欢,主要还是她太懂事了。
这种懂事,有时候是装出来的。
这也是大家族中,无法逃避的一个现实。如果林徽因真要是一个蛮横,不讲道理,甚至性格有些脱缰的庶出女,她这个年纪,估计已经被林家随便找个人嫁了。
只有获得这个家庭的男主人的注意,甚至喜爱,她才能够接受最全面的教育,获得最接近自己理想的人生。处处小心谨慎的生活,让她有种天生的本能,发觉任何,哪怕一丁点别人眼中对自己的不满。在第一时间,她觉察到了陆小曼虚假的笑容下的挑战。
而陆小曼就不同了,独女,父母心目中的掌上明珠,在担任外事秘书的这一年中,也是风光无限。
她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应该是被人关注的,就应该享受最好的生活,众星捧月一般的生活在人们羡慕的目光中。
可是见到林徽因之后,她产生了一种女人本能的怀疑,紧接着就是敌视。或者说,她是把林徽因当成了她生活中的一道试金石,至于如何跨过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对方最擅长的方面击败对方。
两个第一次见面,几乎在之前的十几年中,没有任何交集的女孩子。
在见面之初,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表现自己。一个是捍卫自己在话剧社的地位,而另外一个,就像是发现了一件有趣的玩具,忽然间就认真了起来。
虽然背诵英文剧本,对两个女孩来说,都有些勉强。但是两个争胜的心,却并没有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