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泉赶回鱼店,向父亲道:“没想越安市的黑社会这么猖獗,明着要收保护费,市场里其它的店铺都交了吗?”
叶泉知道,有点档次的黑社会并不像电影里的“古惑仔”,即使是香江的那些社团,也随着社会的变异在改变,并不靠打打杀杀和收保护费来维持,而多是经营一些比较偏门,普通人做不了的生意来捞钱。
大陆也不是香江,除了个别地方,治安还是相当不错的,太嚣张、太扰民的做法,其结果肯定好不到哪去。
叶明昌道:“来了五六个,态度倒不恶劣,也不明说收保护费,只是说手头有些紧,想混口饭吃,别的店铺我也问了,有几家生意特别好的店也被收了,听说他们的势力很大,还有后台,报警的话害怕被报复,都息事宁人了。”
叶泉道:“一个月要几千块,这还叫混口饭吃?他们的老大叫什么?”
“听说叫洪哥,是城南这一带的老大。”
“洪哥?”叶泉口中念道,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很快就想起了与妹妹去越安三中报名时,曾在餐馆里与洪哥的手下有过冲突。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自己倒是跟这个叫“洪哥”的老大有些犯冲。
“这事不急,我想想再说。”
去市长家做过客没错,但叶泉与穆自强称不上熟悉,也不愿意为了这点小事就去劳驾市长大人,别人也许是一句话的事,但人情债更难还。
想到这里,叶泉给自己的高中同学王远牧打去了电话。
叶泉和王远牧两人在高中期间的关系很好,属于那种一起打过架,一起挨过罚的铁哥们,王远牧高中毕业后,听从父亲的安排,考进了公安大学,现在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小队长。
“远牧,你知道城南的老大洪哥吧?”
“洪哥?你是说程正洪这个人?”
“对,你那有他的资料吧?给我一份。”
王远牧感到奇怪,道:“你要他的资料干嘛?程正洪是这几年才开始冒头的,听说来头不小,势力扩展很快,手下的混混也不少,但良莠不齐,行事也比较嚣张,我们注意他很久了。”
叶泉笑道:“别担心,我一个小市民能做什么?我在这边开了一家鱼店,想多了解一些大致的情况,免得得罪了人还不知道。”
“那好吧,有事记得跟我说,城南分局有我认识的朋友,改天介绍给你认识,还有,资料你完就删了,别泄露出去。”
王远牧给叶泉发了一份资料,内容不多,也没有涉及太机密的东西,连违反公安局的保密条例都算不上,但一般的人却很难查到这些,资料里列举了程正洪的各个产业和主要的手下,叶泉最想要的住址也在上面列了出来。
程正洪经常住的地方有多处,像夜总会、别墅和城郊偏僻的地方等等,或在明里,或在暗处,深得狡兔三窟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