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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天后邀歌(下)(1 / 2)

魔都某别墅内,谢颖此刻正披着一件浴袍坐在沙发上。


她说不上特别漂亮,但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至少一眼就能让人记住。


这也是很多明星之所以红的原因。


有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些明星频频在大荧幕上出现,但就是红不了,大家就是对她没什么印象,实际上就是不怎么讨观众眼缘。


可是不管怎么说,岁月是把杀猪刀。


但这把刀并不公平,对一些人下刀很狠,对一些人却又温柔些。


谢颖很会保养,饶是如此,女人过了三十五岁,还想让皮肤看起来跟小姑娘一样,那始终是不可能的,所以说就产生了一个词,叫“风韵犹存”。


看似是褒义词,但实际上很明显,只是犹存而已,还是和年轻时候有差距的。


谢颖,就是这样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


微微靠在沙发垫上,她轻轻揉着自己的眼角,将刚刚抹上的眼霜涂匀。该死的眼角纹,要是能用熨斗把它给熨平就好了。


她已经红了十多年了,乐坛排得上号的人物,只要一说起华夏当家女歌手,她总能被人立马想起。


如果仔细看看她的履历,会发现看起来真的很耀眼。各大奖项基本上都拿了个遍,每一张专辑的销量都让其他歌手觉得高不可攀。


但她却觉得自己有点过气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过气自然只是她自己那么觉得。


其他人依旧觉得她如日中天,永远是歌坛天后。


现在是大营销时代,她这种上了年纪的女人,说实话,营销价值已经比不上那些年轻的“妖艳贱货”了。


那些女团们露个大腿跳跳舞,可能比她还要更具热度。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娱乐圈同样是要更新换代,谢颖也知道,自己终究有一天会像那些比她更老牌的明星们一样,慢慢淡出大家的视野。


但她想晚一点,更晚一点。


作为一个已经可以称为少妇的女人,她拼外在条件已经拼不过了,所以只能在歌上下功夫。


但她始终不怎么满意,所以想来路小苏这里碰碰运气。


反正路小苏是天方娱乐的少东家,迟早会有交集。


.....


……


说实话,谢颖的歌路小苏也听过。曾经的路小苏还算谢颖的半个歌迷,最喜欢的是她那首《童谣》。


自家公司的天后找他邀歌,于情于理,路小苏都无法拒绝。


而一听到她的嗓音后,路小苏更是做不到拒绝。


像,实在是太像了!


她的声音和王菲的相似度极高,可以说是异界王菲的翻版。


“可为什么之前听那首《童谣》没这种感觉呢?”


路小苏一边想着,一边再次试听了一下。


很快她就发现了主要问题,那就是唱腔和唱法。


总体来说,谢颖的唱腔和唱法实际上有点落于俗套的,并没有把她的独特声线做到最大化。


这种做法其实也对,你可以特殊,但你不能太特殊。一旦你太特殊了,那么就注定是小众了。


可路小苏不同,他是听过王菲的歌的,没有人的歌能让所有人喜欢,但不管怎么说,她始终是大红大紫过的。


一听到天后找他邀歌,他脑子里立马闪过了无数经典曲目。


是《红豆》,是《矜持》,是《传奇》,是《笑忘书》.....


甚至于王菲和那英在春晚合唱的《相约1998》都在他的脑子里一闪而过。


说实话,别说只是给她写一首歌,给她出一整张专辑路小苏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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