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上前,轻轻接过那只鸽子:“让我来吧。”
看着她十分熟练的处理着那鸽子的伤,林翔宇颇有些意外:“大殿下怎么还会这个?”
“以前,各宫里的宠物受伤,都会有专人去治,我觉得好玩,就会在一旁看。看着看着,也就会了。”伤口处理完毕后,那只信鸽的精神恢复的非常好,在书桌上走来走去,时不时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可惜后来实在太忙,也再没什么机会去看,好在这手艺还没丢下。”凤歌看着林翔宇:“这鸽子又传来了什么消息?”
话音刚落,只见林翔宇忽然撩袍跪在她面前,把凤歌吓了一跳:“这是做什么?”
“丰县即将有巨大的变故,只怕边境将有战事,请大殿下速速回京,以策万全。”林翔宇俯下身,一拜到底,且不说凤歌的国之储君身份若是有个好歹,整个大恒国都会因国本动摇而陷入慌乱,就算单纯以相处这么久的个人关系来说,林翔宇也完全不希望凤歌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上回劝她,根本就不听,这次杜书彦如此郑重的提醒,定然是兵祸迫在眉睫,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离开,林翔宇甚至已经想好了,若是她不走,他就拿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她——文死谏!
还没见着菜刀,凤歌已经被他这阵势给惊到了,她结结巴巴的想要将林翔宇从地上拉起来:“你,你先起来说话。”
只是这么一个大男人,就算是个身材细瘦的文弱书生,那体重也不是凤歌能轻易拉得起来的,扯了几下没动静,凤歌也只得放手随他去了。
林翔宇又磕了几个头:“大殿下,算我求你了,快走吧。储君乃是国之根本,如果大殿下出了任何的事,不说陛下与皇后娘娘该有多么的着急难过,就算是我等官员百姓,也会惶恐不安。大殿下,你不为自己保全自己,也要为天下苍生、黎民百姓保全自己啊!你的命不是属于你自己的,而是属于整个大恒国的。”
哎呀,这个大帽子往头上一扣,凤歌只觉得心里被压得沉甸甸的,就好像如果自己不赶紧离开丰县的话,就会成为大恒国历史上的千古罪人,要用生铁铸成雕像,跪在京师大门口,让人来人往吐口水的那种。
都快成罪人了,还不赶紧表态?于是凤歌马上从善如流:
“我答应你,明天一早就走,好不好?”凤歌平生头一遭,真正感受到了一股“文死谏”的气势,硬生生的被完全压倒,一点帝王威严都拿不出来。
她不知道,林翔宇那会儿在翰林院里天天呆得无趣、无聊,感到人生毫无意义,闲时经常去翰林院隔壁的御史台转悠,看着里面的御史在练习如何慷慨激昂的劝谏上书,按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不同方式的进言,从最普通的谏言,到跪谏,力谏、泪谏,以及最高等级的死谏,都是不同的套路玩法。
天资聪慧的他将这些套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时不时还会被御史们拉去做陪练,到最后,他的水平反倒是御史台里最高的,御史中丞甚至一度提议要将他调进御史台,加入他们光荣的进谏队伍。
林翔宇觉得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情不太适合自己,这才将午饭后的散步路线改为从翰林院前往工部,一路过工部深似海,工部那些神妙奇异的机关术数与各种精妙的设计一下子吸引住了他,工部一个看门小厮做的人偶娃娃都会哭会笑的,那是他收集的第一个娃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凤歌知道林翔宇的过往,她一定会庆幸,这么一个隐藏的嘴炮之王,竟然就自断了经脉,决定去跟闷嘴葫芦理科宅男们一起混,不然,那可有得她受的。当一个讲究逻辑的理科男变成了文综帝,那威力要翻几倍。
总算听到凤歌答应第二天早上离开的许诺,林翔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送凤歌去休息之后,他还要去给萧燕然送信,让他重点关注北燕方向jūn_duì 的情况,抓紧布防。
前几日,律王高调的出现在京师里,不在丰县,分明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丰县出事的时候,他可是一无所知,隔那么远,他也鞭长莫及,出什么事,都不是他的错。
北燕人从来都不守信约,口头约定如同放屁,律王不管与他们谋划了些什么,必然是有一封盟书,记下誓约内容,到时候再一一履约,如果能找到盟书,那就能坐实律王里通北燕的造反之举。
谁都知道盟书重要,律王自然对盟书的安放更是加了百倍的小心,不会随手搁在书房里,想来定然是放在一个各种机关暗道、守卫森严的地方。
林翔宇将偌大一个丰县几乎要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至于律王府,杜书彦曾奉旨前来颁赐寿礼,在王府里住了有半个多月,将王府里里外外也是查了个透彻,以他的机关术数之能,找出了律王大公子藏的春宫图,二公子藏的坊间男女之事的话本,翻出了律王各位妾室们争宠用的扎针巫蛊小人、催春药、滑胎剂,以及管家娘子放的高利贷花帐,远超出亲王应有品级俸禄的地契与金银用具,甚至还有一套明显僭越身份的五爪金龙袍服。
却就是没有找到盟书。
没有找到盟书,私造的龙袍很容易就被处理掉,而为了地契与金银处理亲王,也够不着杀头之罪,不过抄一些,罚一些,根本动不着他的根本,反倒容易打草惊蛇。
因此,即使现在北燕人就要兵临城下了,也仍然动摇不了律王半分根本,人家在皇宫里被当今圣上好吃好喝的供着呢,遥遥地就等着看丰县这里的好戏了。
林翔宇下地道赶往边境去送信了,凤歌在房间里睡不着,她走出房间,坐在院中,抬头看着圆圆的月亮高高悬在头顶,她嘟着嘴:“一定是月亮太亮了,一点都不想睡觉。”
忽然,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舔她的腿,借着月亮低头一看,黑乎乎的一团狗,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抬头正望着她,嘴里还“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虎子?!”凤歌有些惊喜,也有些意外,那天虎子带着狼群被自己拒于山庄之外,天亮时就没了踪影,以为它从此与自己恩断义绝,再不会露面,没想到今天竟然又看见了它。
凤歌起身,想去厨房给它找些吃的,可是虎子却叼着她的裙摆,不让她走,凤歌蹲下身子,问道:“你要干什么呀?我是去给你拿好吃的。”
虎子没有松开,反倒是拉着她的裙摆,一步步的往林翔宇的卧室走。
“你到底要干什么呀?这个屋子的主人不在,我们不可以随便进别人房间的。”凤歌好声好气的说。
虎子完全不为所动,凤歌也不能因为一只狗……嗯,可能是狼,听不懂人话,就揍它,也不至于为了一只狗断裙摆,人家断袖可是为了美少年呢。
被力大无穷的虎子拖进了林翔宇的房间,虎子示意让她钻到床底下。
林翔宇的床底下,有一个地道,当初她与金璜进城的时候,就是从这个地道里进来的,莫非那地道里有什么玄机?
凤歌想了想,还是唤来关林森,与自己一同下了地道。
这条地道不长,走了没多久,便已出了城,未出地道,凤歌便觉出不对了。
外面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的脚步声,还有马蹄声,仔细听听,还有“哔剥”作响的火把声,以及不远处的号令声,那是北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