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里休养了三天,其实这三天,无非是想清静一下,也避一避风头。
等到珠儿从集市上回来,听得人们对于踏花节那一夜的比武招亲的谈论不那么热衷了的时候,我才决定明天一早到集市上转转,看有没有我力所能及的工作,怎么也得养家糊口不是?
关于那天的擂台,传说可真是热闹。
有说那天擂台上乱成一锅粥,一个穿着蓝衣的年轻的美男子把那些个“奋起捣乱”的乌合之众打得落花流水的。也有说擂台上有穿着一白一蓝的两个英俊小生为了争夺一个女人打得你死我活的。更有说在那天的擂台上出了人命的。
真是让我无言了。
可是,到底哪一个才更加的贴近事实呢?到底史大哥后来怎么样了呢?
我无从所知,但是,以他的身手,应该是不会有事的吧?
我叹息了一声,但愿他会平平安安的。
可是,转念又一想,这样惦念人家又有什么用呢,才见过人家两次,除了人家姓史,其他的都一无所知,更不知道今生今世还有没有机会再见。
但是这种淡淡的思念,又是什么呢?
我摇摇头,想要把这种牵挂从脑子里甩出去,对一个只见了两次的人产生这样的牵挂,这未免有些可笑了吧?
踏歌的xing格好像很活泼好动,待是待不住的,这三天,她天天往外跑,也不晓得去到哪里去,只是回来的时候,常常大包小包提着好多好吃的东西。
其实想想我也觉得我挺对不住人家踏歌的,人家只是一个小姑娘,本是投奔我才来到这个大宅子的,做为一家之主,我是有责任让人家吃的好穿的好的。不止是踏歌,连珠儿和宋姐儿,还有小五子,我都有责任让他们吃的好些,过的好些。可是我现在真是一无所成,珠儿绣花儿,宋姐儿揽一些缝补的活计,所赚的钱,全部都添补到家用里。小五子现在正值长身体的时候,我更应该让他吃得有些营养,可是没有办法,家里真的是要积攒些钱财的,每ri的饭,也只能是粗茶淡饭了。
幸好,现在有踏歌常常买回些鸡鸭鱼肉的,带回给大家改善伙食,我有问过踏歌哪里来的这些好吃的,她只是嘻嘻的笑,说反正是赚了钱的。
“你是怎么赚的钱呢?也应该教教我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我笑着问踏歌。
“姐姐你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做不得这些粗活的,赚钱的事,只要我来就好了。”踏歌总是笑眯眯的回答我的问话,巧妙的绕开她的赚钱手法。
真是的,连如何分享都不懂得。我噘着嘴巴,颇不开心的瞪了一眼踏歌。
踏歌只是笑嘻嘻的,装做没有看见一样。
今天要早点休息的,我叠好了衣服,坐在床边梳理头发。明天要早早的起床,看看能不能再打点工赚钱。
唉,想来我这二十一世纪的未来极品jing花,竟也落得个这样的下场,真是可悲可悲啊!
突然,只觉得窗棱上人影一闪。
外面有人!
我立刻jing惕起来,放下手中的梳子,直冲向窗边。
那人影一闪,便向右边溜去了。
我轻轻的伸出手,将窗子慢慢的推了起来,瞧见在月光下,一个穿着长袍、头戴帽子的男人蹑手蹑脚的沿着厢房向前跑去。
哼,小样的,还敢在我这超级无敌的现代极品jing花面前撒野,真是找对人了!
我轻轻的打开房门,闪了出去,却见那个男人正鬼头鬼脑的跑向了正堂。好啊,看来还是个熟悉地形的老贼!
我轻手轻脚的跟在他的后面,瞧见他在正堂门口停了下来,左右瞧了瞧,大概是确定了没有人,便伸出手来,打算打开门。
“呔!”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猛的一拍那人的肩膀,那人给吓了一哆嗦,慢慢的回过头来,还没等我看清他的脸,一声嗷叫倒吓得我差点跳了起来,两耳被震得发麻。
这声嗷叫过后,眼前的人径直栽倒在地上。
嗯?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我这二十一世纪的超级无敌极品jing花的一身正气已经练就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可以让人望之晕倒了吗?
管它呢,先抓了这死贼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