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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昨日非今日该忘(1 / 2)

我们知道,大部分男人生平最热爱的事就是花钱和其他男人分享同一个女人,俗称嫖妓;最痛恨的事是其他男人不花钱就和自己分享同一个女人,俗称戴绿帽子。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跳过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生产关系发生了巨变,连黄河都前前后后改道了七次,但男人们在这方面的价值观丝毫没有受到外力冲击,坚挺地传承了数千年。为数众多的男人们始终热爱嫖妓而不热爱戴绿帽子,并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迎娶一个婚前就给他们戴了绿帽子的女人,比如说未婚妈妈。


所以,我非常理解席间栏目组众位对我这样一个未婚妈妈居然能找到男朋友这件事不加掩饰的震惊。当然这纯属误会一场,但这种事向来越描越黑,说得太多反而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更加不明真相,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联想。


桌上的食物很快被我们吃完,大家纷纷作鸟兽散。人走得差不多了,何大少突然来到我们这一桌,径直坐在周越越身旁。


周越越闷头喝汤,何大少低头把玩一个打火机,大家都没有说话,火光一闪一闪,气氛真是扣人心弦。我和颜朗被气氛感染,双双停下筷子望着他们。


终于,在一闪一闪的火光中,周越越率先开口:“伍老师两年前离婚了,这事儿你知道吗?”


何大少望着周越越喝汤的侧面,镇定地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悉尼,她的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的事。”


可周越越丝毫没有被感动,无动于衷地说:“难怪没看到你们双宿双飞,原来你先单飞到欧洲去了,欧洲好啊,欧洲女的身材都好。”


我和颜朗沉默了。


何大少嘴角抽了抽,也沉默了,沉默了片刻,终于还是忍不住,不甘沉默地说:“我没去欧洲,悉尼不是欧洲的。”


我想完了完了,他怎么能和周越越讨论地理问题。


周越越果然放下碗,自言自语地说:“不对啊,悉尼怎么不是欧洲的了,悉尼有个歌剧院吧,就是因为有这个歌剧院,悉尼才被称为音乐之都的,音乐之都是欧洲的吧。那悉尼肯定就是欧洲的了,我没说错啊。”


这番话逻辑严密,有条有理,我和颜朗双双被她绕晕,坐进椅子里思考悉尼到底是不是欧洲的。


难得何大少还能保持头脑清醒,一针见血地反驳:“你说的音乐之都是维也纳,维也纳是欧洲的,但悉尼不是欧洲的,悉尼是大洋洲的。”


虽然他头脑清醒,思路清晰,但显然他已经忘记了来找周越越谈话的初衷和主题。


他们俩还在讨论地理问题,因为周越越完全是个地理白痴,而她又很固执,导致对话进展得异常艰辛,并且越来越向不知所云的方向发展。我和颜朗终于看不下去,颜朗说:“走吧,我们去楼下找干爹。”


秦漠已经等在楼下,正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翻报纸。那个角落的灯光并不十分明亮,他的侧面在光影作用下模糊难辨,姿态有一种特别的悠闲。我像是闻到一股潮湿的海风,铺天盖地吹来,还带着鱼腥味儿,鼻子突然一酸,有人说:“你想要赶上他的步伐?他走得那么快,除非你是海洋上的风。”我转头一看,楼梯上只有我和颜朗,和我们离得最近的一个陌生人是楼梯下一个穿大红旗袍的服务员。我觉得这真是莫名其妙,难道现在做梦也兴留后遗症了?而且那是一个多么烂的比喻啊,为什么我要赶上他就必须成为海洋上的风?难道说,如果我是海洋上的风,就方便掀个浪头把他拍死,于是他就走不快了?


秦漠喝了酒,不方便开车,我们只好打的去大世界。


车开到大世界门口,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个灯火辉煌的建筑物,以为走错了地方。我说:“这是ktv吧?我们不是来见你家人的吗?”


秦漠说:“嗯,地方她定的,她喜欢唱歌……”


话没说完,突然用力拉了一把我的手臂。我和他原本面对面站着,被他一拉,很自然就跌进他怀里。


这一跌跌得非常重,我的头正好撞在他胸膛上,我脑子被撞得嗡了一下,而秦漠居然一声都没吭,真是好样的。


背后响起两个小伙子的声音,一个说:“你走路小心点儿,差点就碰到人了。”另一个说:“还不是你追我?”又赶紧跟我说,“对不起啊。”


秦漠把我放开,我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额头,问他:“没把你撞疼吧?”


他笑了笑:“还好。”差点撞到我的小伙子还在一个劲地道歉,我转身去安抚他们,刚抬起眼睛,愣了。


这真是冤家路窄,两三米远的地方,林乔正抄着手冷冷看着我,他旁边依然跟着阴魂不散的韩梅梅。我以前对韩梅梅其实没有别的想法,还很赞赏她的毅力,但自从她带着两万块钱要求我离开c城之后,对这个女的我就完全没有想法了。当然,如果她那时候是带着两千万来要求我离开,那效果就大不一样。


秦漠靠近我:“认识?”


我说:“嗯,算认识吧。”想了想觉得不该欺骗他,补充道,“其实是我初恋和他女朋友来着。那女孩儿上次你也见过。”


秦漠弯腰去牵颜朗的手,我没看清他的表情,颜朗别扭地躲闪了一下,秦漠靠近他耳朵说了句什么,颜朗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顿时大放光彩,不仅不躲闪了,还主动牵住秦漠的手使劲握了握,看得我分外惊悚,背上起了层鸡皮疙瘩。


秦漠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两支棒棒糖,柠檬味的递给颜朗,草莓味的递给我。我接过糖来撕开糖纸,他说:“要过去跟他们说说话吗?”


我含着糖摇了摇头。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进去吧。”


经过林乔身边时,我下意识看了他一眼,他表情沉默,眼神冷淡,像一尊雕塑。而我突然想起那一年,他在电影院门口牵住我的手看着苏祈和追求她的学弟时也是这个表情。他好像喊了我一声,轻轻的:“颜宋。”又好像被风吹散了,是幻听。我想不管是不是幻听,就算我为此而停下脚步又能跟他说什么呢?说今天天气真好,天上居然还能看到星星真是好难得?或者你女朋友身上这条裙子挺好看的,在哪儿买的啊,你们俩真是太般配了?而事实上,当两个人之间只剩下谈论天气和恭维彼此另一半这样的话题,也说明这两个人的关系确实到头了,要想再进一步就只有寻求负增长了。


刚才差点撞到我的小伙子跑过来搭住林乔的肩膀:“发什么愣呢,快跟嫂子一起进来啊。”


韩梅梅拉了拉林乔的袖子。


此时,大厅里飘出来一首歌:眉间放一字宽,看一段人间风光,谁不是把悲喜在尝,海连天走不完,恩怨难计算,昨日非今日该忘。我一边想这可真是应景啊一边跟着哼了两句,赶上秦漠的步伐。昨日非今日该忘。


半个小时后,我琢磨出来一个人生感悟,并且认为它确实是真理。那就是,人生实在太无常了,比中央电视台的天气预报还要无常。


这个真理出炉的时候,秦漠带颜朗去厕所了,包厢里灯光幽暗,屏幕上是《发如雪》的mv,被调成了静音,水陆空三栖明星郑明明正攀着我的肩膀要跟我说悄悄话。


秦漠口中想要见颜朗的家人为什么会是和他闹绯闻的郑明明,或者说郑明明怎么会和自己亲表姑妈的儿子闹上绯闻是我至今都没有弄明白的问题。看来周越越说得不错,要做个好明星,就得会搞事,把故事搞成事故,把事情搞成情事,真名士,自风流,真明星,自风骚,对待娱乐圈,我们永远要有一颗颠倒黑白的心。


但无论如何,这对于颜朗来说是一个福音。


颜朗乍一看到郑明明,先是愣了半天,愣完立刻扑上去亲了人家一口。等秦漠介绍完“这是我表妹”之后,他已经沉着而不失腼腆地跟郑明明求婚了。


他说:“你和我干爹属于旁系三代血亲以内,婚姻法注定你们今生不能结婚。但你不要害怕,我和你没有血缘关系,我刚才亲了你,我会对你负责的,你再等我十一年,等我初具规模就可以把你娶回家了。”


郑明明抽着嘴角半天回不了神,秦漠揉了揉颜朗的脑袋,一本正经地夸奖他:干得不错。而我受都市重生小说的影响,终于开始认真思考,即使颜朗不是穿越来的,有没有可能是重生来的呢?


我和郑明明合唱了首《嘻唰唰》。唱到“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时,大家都饱含感情,并且发现彼此有着相同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很自然就亲切起来。


颜朗一直坐在郑明明身边,而秦漠一个人占了大半的沙发,坐在一旁削鸭梨。


郑明明没要果盘,玻璃茶几上用个小篮子装了好几只违反时令的水果,每样有且仅有一只。


秦漠削梨削得很大气,锋利的刀子沿着他修长的手指直直扎进鸭梨圆滚滚的身体,微一用力,简直皮肉横飞,我看得心惊肉跳,生怕他下一刀下去就把手指削没了,赶紧过去阻止。


他把刀子和惨遭蹂躏得只剩半只的鸭梨递给我。


我把皮削得特别薄,一圈一圈拿给他看,再把削好的鸭梨放到他手里。他拿过刀子就要把它分开。我想这果然是国外长大的人,一点都不懂我泱泱大国传承了几千年的封建迷信,赶紧拉住他的手:“这个不能用刀子分,分梨,分离,不是好兆头。”郑明明正在唱歌,音响效果特别好,导致他完全听不到我在说什么。我凑近他耳边又重复了一次,“这个不能用刀子分,分梨,分离,兆头不好。”


他停住刀子,也靠近我耳边,道:“考你一个脑筋急转弯,一个三口分量的烧饼,不能用任何工具等分,要保证在场的三个人都能吃到,该怎么办?”


类似的脑筋急转弯我做过成千上百,根本不用急转弯,随口就能回答:“不是三口分量吗,这还不简单,一人一口就行了嘛。”


话说完被半只雪梨堵住了嘴巴,我下意识咬了一口,秦漠若无其事拿起我咬下一大口的雪梨也咬了一口,然后拿给颜朗。颜朗正陶醉在郑明明的歌声当中,完全没意识到秦漠递给他的是什么,拿着就往嘴里送。


我目瞪口呆。


正好郑明明的歌唱完,换歌间隙,包间安静下来。秦漠把玩着手里明晃晃的刀子说:“是你教的这个方法啊。”


我想了一下,觉得他说的都是事实,完全不能反驳,但总觉得哪里不太对,鸭梨咽下去才想起:“关键是不卫生啊。”


秦漠说:“你嫌弃我不卫生?”


我连忙摆手:“没有这个意思没有这个意思,我是说我先咬了一口,你又咬了一口。”说完这句话我觉得我脸红了,接下去的话就很小声了,“对你不太卫生。”


他端起茶杯来喝了口水道:“没什么,从前……”想起什么似的愣了愣,后半句话淹没在下一口灌进喉咙的凉水中。


他这个从前说得莫名其妙,我固然好奇,但也不好意思去问,只好学他也端起茶杯喝水。


颜朗痴望着心上人,一脸虔诚地啃完了鸭梨。郑明明已经连续唱到第七首歌,依然精力十足,并且每一次换歌间隙都不忘强调:“下一首是我擅长的,你们都别跟我抢啊。”三番两次逼退我拿话筒的手。


我觉得k歌这个活动好比k人一样,必须要全民参与才有意义,而目前这个模式实在太让人没有参与感,就好像嫖客兴致勃勃地跑到青楼,结果被老鸨告知今天全妓院公休,楼里的姑娘都只能看不能摸……


我默默地等待到底哪首歌是郑明明不擅长的,等了半天,发现没有哪首歌是她不擅长的。即使唱完《青藏高原》的整个高音部,她也没有如我所愿英雄气短,反而抖擞起精神又开始唱黄立行的《最后只好躺下来》。这首歌真是唱出了我对她的心声,并且我觉得大家肯定都是这么想的,希望她唱着唱着体力不济倒下来,从而让出话筒。一山不容二虎,一个ktv包房不容两个麦霸。


秦漠坐到我身边来,嘴唇动了动,我靠近去听,他说:“你怎么没精打采的?”


我想了一下,实话实说:“k歌嘛,就是要互动嘛,互相都要动,你看,我们这个简直像在听演唱会,太不互动了。”


他了然点头,转身和负责点歌的服务员小妹说了句什么。


《最后只好躺下来》明显还没唱完,音响猛地一顿,悠扬乐声转瞬响起。郑明明茫然地睁大了眼睛,显然是没料到有人敢在她还没唱完的时候就切歌。我在心中对秦漠叫了声好,一边去拿话筒一边使劲回忆新播的这首歌我到底会不会。可连话筒的一个角也没摸到,手被人用力一拽,膝盖在转身时猛地撞上玻璃茶几,我麻得一个哆嗦,软进秦漠的怀里。


他两只手抱着我,低下头来,模糊灯光下,微皱了眉头。


我突然想起有次陪周越越去影楼照艺术照,照相师傅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最适合自己的光影,只要找到这个光影,合理运用,你就会发现,明明镜头是对着你的但拍出来的照片完全看不出来拍的是你……


这位照相师傅深深迷恋芙蓉姐姐,特别讨厌郭敬明。他认为当今的明星,上到演电影的下到写书的,只有芙蓉姐姐不懂光影技术,由此显得她分外朴素可爱;而郭敬明太精于ps及对光影的玩弄,由此显得矫揉造作。虽然我觉得是他误解了郭敬明,也许人家只是想着多学一门手艺傍身。


我和周越越从始至终都不相信这位师傅。但这一刻,看着秦漠在橘色灯光下一张陌生而英俊得令人发指的脸,突然觉得,也许这就是最适合秦漠的光影。


这可真是一个红颜祸水啊。


膝盖在经历了漫长一麻之后,终于从骨头深处往外痛出来,我有往下滑动的趋势,秦漠更紧地抱住我,声音沉沉,响在我耳边:“怎么了?”


膝盖和牛仔裤的布料一摩擦,又是一个哆嗦,我张了张嘴巴,觉得声音都是抖的:“你干吗突然拉我啊,膝盖撞茶几上了。”


郑明明突然凑过来:“你是笨蛋啊,刚点的那首是舞曲,秦漠拉你肯定要跟你跳舞嘛,你去拿什么话筒啊?”


我愣了一下问他:“你点舞曲做什么?”


他正俯身帮我揉膝盖,一只手牢牢握住小腿固定,另一只手很有分寸地掌握着揉捏力道,刚才被撞到的地方变得有点痒又有点酸。他抬头问我:“还疼吗?”


我莫名觉得心慌,一边摇头一边继续问他:“你点舞曲做什么?”


他站起来揽住我的腰,把我拉到荧幕跟前:“你不是说缺乏互动?”


舞曲还剩一半,郑明明拿着话筒在一边大喊重来重来,颜朗看郑明明喊也跟着喊,服务员小妹手忙脚乱,赶紧重来。我想,固然秦漠理解的这个互动和我设想的互动天差地别,但人家这么好心地处处为我着想,尽管着想的方向很不对头,我也不应该挑三拣四,拂人家的面子。但我从来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跳过舞,音乐响起时,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他拉过我的手搭在他的肩上,手下是毛衣柔软的触感。我依稀记得好像有一只手要互相交握,小声提醒他。他笑了一声,将我的右手握住。曲子很熟悉,总觉得在哪里听过,但我这辈子没和哪个男的在清醒状态下这么长时间贴近过,难免紧张,而且我觉得势必要踩到他的脚,就更加紧张,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曲子的问题。


他身上有酒的味道,我一直低头密切关注脚底下的情况。他好像丝毫不担心被我踩到,节奏踩得又稳又从容。他捏了一下我的手:“你在看哪里?”


我心尖突地一跳,连忙抬头:“没看哪里。”


他叹了口气:“别紧张,跟着我就好。”


我也叹了口气:“我跟不上你,我从来没跳过舞。”


他搂了搂我的腰,笑了一下:“你跟得上。”


绕过他的肩膀,郑明明正在对面叉着腰喝水,颜朗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发现我望他,立刻移开目光,假装欣赏茶几上一个装牙签的玻璃罐子。


秦漠带着我转一个圈:“现在自然多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是你带得好嘛。”


他愣了愣,突然靠过来贴得很近,气息就吹在我耳边上,直发痒,想挠一下,手又被他握住,他在我耳边说:“宋宋,给你讲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他就这么紧紧靠着我,一副就算我不想听也要强迫我听下去的架势,真是令人无从选择。但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好选择的,即使他不强迫,我也会欣然一听,因为我有一颗八卦之心。


秦漠说:“宋宋,你还记不记得十二年前?”


我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过也许这只是他的习惯,就像《诗经》里说正事之前总要先讲点不相干的转移下大家的注意力,比如在痛斥丈夫变心之前先讴歌一下桑树的生长情况什么的,文学上称之为起兴。


我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他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十二年前,我妈生病,我陪她回国疗养。和一个女孩子成了邻居。那年你……那年她十六岁。”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该怎么说,“我二十二岁生日,我妈喜欢热闹,在家里办了个舞会,她也来了,还有她的男朋友。那天晚上她一直坐在角落,谁也不理,仅有的四支舞是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一直是这支曲子。”


我终于听出点门道来,原来他是要讲他的情史。


我点头说:“这首曲子蛮好听的。”


秦漠看着我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我被他看得直发毛,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高兴。”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居然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回忆起年少时和林乔的一段孽缘,不禁油然生起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唏嘘之感。我联系自身情况发表意见:“没告诉那姑娘也好,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又特别心软,就该三个人都痛苦了。”


秦漠没说话,半晌,轻轻拍了拍我的背:“你看,我们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郑明明又唱了两首歌。


颜朗水喝得太多,吵着要上厕所,被秦漠带出去了。


失去百分之七十的听众,郑明明的演唱热情无以为继,立刻丢下话筒,过来找我说话。而在和她说完话之后,我也不得不上了趟厕所。


我在厕所里结结实实洗了个冷水脸,水珠从脸上滑下来,落进脖子里,冻得人直哆嗦。


郑明明抓紧时间说了很多废话,这些废话废得让人完全归纳不出大意和中心思想,行将结束之时,我好像随口问了她句什么,针对我那个不知道是在问什么的问题,她回答说:“我特不待见苏祈,真的,所以凡是她反对的就是我赞成的,凡是她批判的就是我拥护的。你肯定是她要反对和批判的,我看着你就特别亲热。哦,你不认识苏祈,没关系,你总有一天要见到她。她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女儿。前年她出国,我爸让秦漠帮着照应一下,她就喜欢上秦漠了,听vanshirly说她在纽约也不好好读书,没事儿就往秦漠的事务所跑,还转了系,非要读建筑。哦,你也不认识vanshirly,那是秦漠的秘书,嗨,反正你跟秦漠都这样了,早晚全部都会认识。苏祈她妈说她以前自杀过,为了前一任男朋友的事儿,好不容易对感情乐观起来了,千万不能再受刺激,怕她再自杀一回,我们体谅她自杀过,也不好说什么。可秦漠又不能因为她自杀过就娶她嘛,结果她就跑去找我表姑妈,就是秦漠她妈,打算曲线救国,彻底惹火了秦漠,她一看秦漠火了,又跑去自杀了,可惜救活了,她怎么就那么喜欢搞情杀,真是搞得我们家永无宁日……”


我深刻思考郑明明口中的这个苏祈到底是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苏祈,前后对比一番,觉得希望不大。曾经为情自杀仿佛是两个苏祈除了名字之外唯一的共通点,但这个共通点实在太不具典型性,完全不能成为判断标准。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丰衣足食的今天,大多数有条件的姑娘都曾经为情自杀或梦想为情自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文化。而假如上天执意如此安排,让爱着秦漠的苏祈和爱着林乔的苏祈成为一个人,那就只能化用一下丘吉尔首相的那句名言了,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情人也没有永远的情敌,只有永远的……情杀。


走廊上四面楚歌,震得我脑袋一阵一阵发晕。开门关门之间,各个包厢里飘荡出来的歌声歇斯底里混在一起,如同魔音灌耳。都说下班后来k歌能够使人得到放松。看来这种放松必须通过放纵来达到,真是欲要放松,必先放纵,欲要放纵,只需放松。


本来以为今天晚上已经足够跌宕起伏,转过一条过道,拐角处林乔颀长的身影却告诉我,否极泰来、乐极生悲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生活很精彩,故事也许并未结束。


我预感将要有事发生,因为林乔所在处是回包间必经的过道,想绕远路避开都不可能,真是设计上的一个重大失误。他就站在那个地方,静静地看着我。我赶紧回头看了一下身后,发现没有其他人,确定他的确是在看着我。


嘈杂乐声中忽然传来玻璃器皿落地的一声脆响。低头一看,发现是走动过程中不小心带倒了过道上做装饰的一只小花瓶。我毫无知觉,它却哗啦一倒又哗啦一碎,可见带倒它确实不是我蓄意为之。


我呆呆看着眼前这摊花瓶碎尸,觉得此事必然不能善了。果然立刻不知从哪里蹿出来一个如花似玉的服务员,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番,摆出职业微笑:“小姐,我们歌城规定损坏公物要理赔的,这个花瓶三千,您是现金还是信用卡结账?”


我脑袋里顿时一麻,赶紧接过她的话赔笑:“你看,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不然这样,我把这里打扫了,也减少你们的服务成本,再把身份证押在这里,回头给买一个一模一样的赔过来?”林乔仍然抄着手在不远处看着。那是我在连面子到底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的年纪里就喜欢的男孩,而那个时候我在他身边就很要面子了,多年后今天这一瞬,在特别没有面子的情况下遭遇他驻足观看,我的感想很复杂。但也只是复杂了一瞬,我立刻想到这个举动虽然有点丢脸,可说不定能和对方从理赔三千和解成理赔三百,心中顿时释然。那花瓶在批发市场最多不会超过三百,把这个歌城里水果们的标价和外边正常水果的标价除一个倍数,再用这个倍数去除花瓶的价格,就可以轻易弄明白。


服务员再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眼,职业微笑摆不出来了,皱眉说:“那您等等,我去请示一下我们经理。”说完小碎步跑开。


隔壁包厢门突然打开,乐声飘出来。林乔没有回头,侧身靠着墙站在那里,穿着衬衫和棕色毛衣,居高临下,风姿卓然。我那时喜欢他,是喜欢他最初在阳光下的一个侧面,虽然漂亮,在这个女人比男人还男人、男人比女人还女人的错乱时代里,却难得的一点都不阴柔女气。有男声哼唱道“在心底,千万次的练习,千万次不停的温习,只怕已来不及,只是还没告诉你,对不起我爱你,没有你我无法呼吸”如何如何的。我叹了口气蹲下来捡玻璃,谁离了谁无法呼吸呢?正解只有人离了空气无法呼吸。


林乔走到我身边来,我抬头看他,半晌,他说:“你变了很多。我记得那时候,你什么都不在乎,口头禅是不为五斗米折腰。”


一个没留神玻璃划破手,血珠浸出来,他一眼看到,蹲下握住我的手指,我本能挣扎,他手一紧,突然道:“这是什么?”他的目光逗留在我手腕一道弧形伤痕上,那正是当年自杀留下的刀疤。


他学医,我手腕上这道疤保存完好,太容易辨认,还没等我回答,他已经自行参透答案,慢慢抬头望着我:“颜宋,你自杀过。”我想这是个陈述句,无需回答,继续要把手指拽出来。他却突然发狠,一把将我拉起来压在墙上,声音都在颤抖,“五年来,我一直在找你,你跟我说你过得很好,你说你过得很好,你怎么能去自杀?”


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场面完全不可控制,我被他压得简直不能呼吸,但好歹听懂了最后那个问句。这个问句深深刺激了我,沦落到自杀这件事是我第二不愿回忆和面对的过去,虽然未遂,但我觉得,那一刀下去,我毕竟还是杀死了一部分自己。尽管大部分人的棱角总有一天都将无一例外被磨圆,不管幼年时有没有发过“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宏愿,但人家的棱角是被社会磨圆的,是正品,我的则完全是被自己用刀片一点一点削圆的,是个山寨产品,保质期有限,副作用明显。但是,那时候确实没办法啊。我望着过道上几盏壁灯说:“你不要以为我是为情啊为爱的,我妈坐牢了,我外婆重病了,我也没书念了,我们家没钱,连五斗米都没有,我不自杀就只有沦落风尘了,你看,我也是过不下去。日子要能稍微好过点,谁还去自杀啊……”我又在心里想了一遍,反应过来这话不对,没有普遍适用性。正想改成“日子要能稍微好过点,正常人谁还去自杀啊”,被林乔的神情震住了。


他紧蹙起眉头,脸色苍白,好像我伤害了他,或者他正在被急性阑尾炎加胃穿孔伤害……总之,那一贯云淡风轻的表情很……不云淡风轻。


我被他惊吓得忘记手上的动作,不知道是不是灯光原因,觉得这个人突然变得陌生,他捧住我的脸,在微微地发抖:“我在找你,我也在原地等你,你不让我找到,你也不来找我。”


我反应了好一会儿,又无言又惊讶:“我们两个只是朋友,而出了那样的事,我以为我们的朋友关系就已经到头了,不管你来找我还是我去找你,都毫无道理,你说是不是?”


他突然笑了一声,把头埋在我肩膀上:“经历了这么多事,你还认为我们只是朋友?你就不知道我对你……”


我心头一跳,预感这将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话。


一般来说,为了戏剧冲突,不管是言情小说还是武侠小说,像这样的重要台词从来不可能一次性表达清楚,要不是说话的人突然遭遇暗杀,要不就是听话的人突然遭遇暗杀。此时此刻,我和林乔虽然安然无恙,但他这句话仍然没能说到最后。原因无他,被突然出现的韩梅梅打断了……我想,这也算是符合小说创作规律吧……


符合小说创作规律的韩梅梅无声无息站在两米开外,咬着嘴唇,怕惊动什么似的,轻轻说:“林乔,医生说你身体不好,你不要太激动。”


这句话就像一道僵尸符,贴在林乔的身上,他伏在我肩膀上顿了一下,慢慢抬起头来。而我的胸口像涌进一团火,又热又呛人。


说话说一半憋着和上厕所上一半憋着一样叫人不能忍受,我执意问一个究竟:“你对我什么?”我其实已经能猜出来他要说什么,但想象中的这个答案对我来说实在太过刺激,一时半会儿无法接受。


他动作轻柔,放开我,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我看着他的眼睛,都不知道哪里来的灵感,我说:“林乔,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句话一落地,所有人都像被吓了一跳,我也被吓了一跳。韩梅梅首先反应过来,激动反馈:“颜宋,你别血口喷人。”她这个成语用得很失败,而我却突然平静下来。


林乔依然保持沉默,抿着唇角,整个人都紧绷着,表情却像海沙垒建的城堡一样脆弱,仿佛我这句话竟然伤害到他。很久,他慢慢地笑了一下,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笑容也显得冰冷苍白。他退后两步,淡淡道:“我不喜欢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你怎么会这么想?”


从包厢出来太久,突然就觉得冻人。明明是柔和的灯光,却没有温度。幸好是这个答案,这个答案才合情合理嘛。不然兜兜转转五六年,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我都是在干什么。我看着那些洒下来的灯光,说:“嗯,这样就最好了,你看,你一直想找我谈话,我以前有心结,一直躲你,其实我现在还是有心结,但今天已经说到这个地方了,干脆就一次性说清楚吧。那天,你追苏祈去了,他们都说是我的错,你妈让我去苏祈床前下跪。后来我去苏祈他们楼下跪了两天。你和苏祈两个人,我不能单纯说恨或者不恨。我当年自杀的时候就想,这些虽然是我的错,但要是没有遇到你就好了。真的,要是从一开始没遇到你就好了。我一心想忘掉以前的事,好好生活,总不能如愿,就是因为每隔十天半个月的就能看到你一次,你也忘掉以前的事好好生活吧,咱们以后都注意点,为了彼此好,再也别见面了。”


他看着我,他的眼睛真是漂亮啊,他就那么看着我,我想也许这辈子就这么一眼了,也看着他。他突然剧烈咳嗽起来,韩梅梅急忙过来拉住他。我想了想,说:“上帝保佑,再不见了,林乔。”他停住咳嗽,手盖着眼睛,半晌,说:“好,再不见了,颜宋。”


但我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个歌城为了追求……梦幻感,走廊两边安的全是玻璃幕墙。说完这句话转身抬头,立刻和印在玻璃中的林乔再次相见,我还说了上帝保佑,上帝真是太伤害我。


我正在发愣,镜中的他突然急步到我身后,在我还没来得及迈出下一步之前紧紧抱住了我。他的头埋在我的肩颈处,慢慢地,温热的液体湿润了裸露的肌肤,我脑袋里空白得没有半点想法,觉得这状况真是不知所云,他不喜欢我,他女朋友就站在我们身后,他居然抱住我?想了半天,领悟过来,大概是为了纪念我们终于死去的友情,一时怅然。在韩梅梅又惊又怒乍红乍白的脸色中,他终于放开我,却像一句话卡在嗓子里总也不能说出,也确实什么都没有说出。他转身而去,步子迈得又大又急,像很多年前,傍晚时分,他永远和苏祈走在前方,留给我一个背影,倒映着日光。


我想,那一场荒唐的青春,总有一天要在记忆深处落幕,就像姑娘终将变成徐娘,一半的徐娘还要再生下姑娘,这是生物规律,不容动摇,并且一定会成为现实。而最野蛮原始的生物规律,却往往是凌驾于一切社会法则的东西。


我想通这些,回味一遍,觉得有点哲理,到底哲在哪里,又说不太明白。但没有关系,明白的道理就不是哲理了,哲理本来就是不明不白的道理。


前方指向走廊尽头,尽头旁有一条岔道,岔道的尽头还有一条岔道,通往郑明明定的312包间。


我瞪大眼睛,举步前行,拐过一条岔道,又一条岔道,一路寻找,艰难辨认,终于看到312,还有靠在312门外抽烟的秦漠。


香烟在他指间不动声色地燃烧,暧昧灯光下,绘出一幅流畅剪影。


两个候在一旁引路的服务员正悄声议论,一个对另一个说:“人哪,长得帅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连抽烟都抽这么帅……你看你看,我男朋友拿烟的动作就没他这么……”她思考半天,用了个很时髦的词,“这么有feeling。”她描述得很形象,我在远眺当中定睛一看,果然很有feeling。


但是秦漠很快就结束了这个有feeling的动作,揉了揉额角,侧身往烟蒂桶里灭烟头。我急步路过这两个服务员,走到他身边,准备开门和他一起进去。他在背后叫我的名字,我转身看他有什么事。


然后,是长达十秒的寂静。


十秒之后,我的大脑开始正常活动,再用去一秒,缓慢地反应出当下形势。


当下形势不容乐观。


不容乐观的当下形势表现在……我被秦漠抱着,确切地说,是被他半抱着困在了墙壁和他之间。看来今天晚上我和这个ktv的墙根真是特别有缘。他左手禁锢住我的腰,右手握住我的两只手腕。他的力气之大,我就像被他握在手心里,完全无法反抗。而老实说,其实我也忘记了反抗。


身体贴得太近,脖子以下部位基本不敢随意动弹。他今天晚上喝了不少酒,有白酒又有洋酒,气息里全是氤氲的酒分子,夹杂着特别的烟草味道,让人脑袋发蒙。


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喝醉了?”


他冷静地说:“我看起来像醉了?”说完更紧地搂住了我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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