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莎厌恶的放下手中的碗筷,声音糯甜道:“好啊,今晚去我那儿。”
声音甜美的如同天国的梵音,闻着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瞬间打开。
侯三激动的鼻子都红了几分,整个人就像是烂了下去,瞬间又奇迹般的发芽,出枝,像是在阳光的滋润下的马尿花,努力的抽搐之后,竟然绽放了,散发着腐臭的酸味,全身酥软道:“好,好,哥哥一定好好疼你。”心底多加了一句台词:“疼死你。”
就在侯三第二个爪子想要勾上去的时候,向莎终于是忍无可忍了,轻轻的一推,侯三没站稳一个趔趄,背过身去,后腰上突然被重重的一记侧踢打中,哀嚎一声扑倒在地上。
“小娘们,你不想活了。”
侯三气急败坏的怪叫,一边对同伴呼喊道:“你们两个,还愣着干嘛。并肩上啊!”
“侯三,你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向莎语气一变,侯三完全是清醒了过来,妈的,这回麻烦大了。
“小娘们,还不快放开侯老大。”
别看侯三的两个跟班五大三粗的,似乎压根就没发现,他们的老大已经怂了。还一个劲的边上敲边鼓,其中一个更是摸出一把匕首,脸上凶光毕现道:“待会儿,老子把你爽玩了,脸上再划个几刀,看你还有没有办法勾搭小白脸。”
躺在的地上的侯三这时候连死的心思都有了,连尿都快吓出来了,汪洋在手里提着一个木制的椅子,掂量着准备机会出手。关键是对方手中的匕首,太诈唬。
“你们两个猪,还不快退下。”当侯三的手下,不见得要胆子多大,眼力才是侯三更看重的。他不是混黑社会的,也不是靠买粉挣钱,他买的是消息,脑筋转的够快,才能挣到钱,别看侯三的两个手下一板一眼的说的跟真的似的,其实拿手里的匕首是塑料的,吓唬人倒是真有用。
“大哥,我们豁出去了……”
“白痴,你们两个想要害死我啊!”侯三哭丧着脸,转过头,也顾不上背部火辣辣的疼,勉强挤出一点笑容道:“向警官,我们几个和你闹着玩呢?”
“哦,是吗?”向莎玩味道:“跟人闹着玩,还闹着匕首的?”
侯三的两个手下脸色陡然变白,拿着匕首的那个大汉,心知踢到了铁板上了,他们跟侯三也不过几天,被侯三看重就是因为长的人高马大,视觉上有威慑力,至于是否有战斗力,侯三从来没有想过。
“警察姐姐,我手里的匕首是假的,玩具,嘿嘿……玩具。”说完,拿匕首的那个大汉用手中的匕首在手上扎了一刀,稍微一用点力,匕首的刀刃就歪了过去,原来刀是橡胶的。
“谁是你姐姐。”
“警察阿姨,我们错了,我们老大就是开个玩笑。”其中一个大汉献媚道。
侯三在一边听不过去了,大吼道:“不会说话,就别说话,没人把你们当哑巴。”
女人在意自己的容貌,年龄。说的那个大汉,长的是浓眉大眼,不过都浓郁过头了,乍一看,像是三十出头,奔四十的样子。这幅尊荣叫一个女警,而且还是南城第一警花的向莎阿姨,这绝对是老寿星吃砒霜,活腻味了。
“滚。”刀是假的,向莎也明白,眼前的这三个人都是滚刀肉。留下主犯侯三,问:“你是让我带着你去警局,还是自己过去。”
侯三想了想,任命道:“向警官,我自己去。”
拿住了,也关不了多久。
一般情况,差不多就行了,教育几句,说不定向莎就把人给放了。毕竟,侯三等人劣迹斑斑,哪一项都够不上犯罪。而且,侯三的消息来路多,刑警队很多案子破案,都跟侯三提供的情报有关。
不过侯三也不白提供情报,得要报酬。
每次一两千,多则上万。
在一般人眼中,侯三这种人非常可恨,在他的眼中,谁都可以出卖,只要价钱合适,他连爹妈都可以卖掉。可奇怪的是,侯三是个孝子,他母亲卧病在床三年多,身上竟然没有一点褥疮。
在混混的眼中,侯三是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因为也就他能和警局的刑警队长混成一片。但在警察眼中,侯三也是奇怪的人,一个十足的小人,却又让人恨不起来的小人。
张扬,嚣张,甚至有些跋扈,却不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