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哲学出现现象论、现实论、唯物论等学说,则大抵反对灵魂存在而否定其为实有。 佛教本不说灵肉二元观、灵魂不灭论等。因释尊对灵魂与**之同异并不予以作答,亦即否定灵魂与**可截然划分为二之想法。佛教系由实践之主体而重视心的存在;此一存在论,系彻底立于心、物二者相关之立场,并不视一方为不灭之实体,另一方为生灭之假相,而认为心、物二者皆空,无自性可得。而当轮回转生之说被佛教采纳后,有关轮回主体之问题却引起佛教史上之重大论争,如南北朝时之‘神灭不灭论争’等;其结果则致使轮回主体呈现出一种犹如灵魂之色彩。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灵与魂是分开的两个部分:在旧约中, 灵的希伯来文是 rû;wach,意义很广, 可表明气息, 气, 风, 或精力。它也指方向或方面。概括来说, 灵主要是指非物质的生命本质,
无血肉之体的灵界之物如神, 天使, 魔鬼或邪灵。有血肉之体的人那里面非物质的要素(element)灵性或灵命。
人那内灵命的性格或特征(character)在思想和情感上的表现, 所以灵也译作“怒气”; 胆气。
在新约中, 灵(spirit)的希腊文是 pneuma,原意也是风(wind)或气息(breath)[希腊文 pneô; 是指呼气或吹气], 亦指像风一样眼不能见, 非物质及有能力的“灵”。灵是人的生命力(life energy)或生命的本能(life principle), 所以“叫人活着的乃是灵”。正如风虽是眼不能见, 但借其表现(风吹草动)可知其存在; 同样的, 灵虽是眼不能见, 但其存在也可借人内在灵命的各种外在表现来证明。而人有灵的最大证据, 莫过于人能进到灵界, 与灵沟通。所以圣经说神是灵, 只有在灵里, 人能真正的敬拜神和向神祷告。信徒与神的相交, 也必须透过人的灵与神的灵之间的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