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重生之再遇男神> 第二十四章 爽!太爽了!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四章 爽!太爽了!(2 / 2)

我家在北极:“野玫瑰可以啊,虽说是丑女,但这文章写的那叫一个情真意切,栩栩如生啊,看来正在热恋中啊,没想到丑女也有春天啊。”


滚开土鳖:“确实写的不错,文笔流畅,行如流水,感情真挚,是一篇上好的佳作。”


闭月:“野玫瑰,你是中文系的吧?”


啊?


不是吧,舍我其谁没被揪出来,嫣然反倒被揪出来了。


这局势掉转的也未免太快了吧?


虽然,嫣然就是中文系的,但是她是不会承认的,打死都不会承认的。她为什么要承认啊,本来这作品就不是她写的,她能拿到第一名,那全是拜大神所赐。


大神都不吭声,她凭什么拆人家后台。


静默,静默……


犹豫再三后,嫣然决定不再纠结于群内的乌烟瘴气,而是转身拜读起了大神的作品。


时钟滴答滴答的转动着,不知过了多久,读完大神巨作的嫣然还沉浸在其中,久久不能自拔。


大神写的是偶遇了一个心仪的对象,然后暗恋,然后甜蜜,然后……作品中并未阐明主人公是男还是女,也就是说大家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可以把主人公想象成男,也可以想象成女。只有嫣然知道这个主人公是男的,因为主人公就是大神啊。


但其他人都认为这个文章是野玫瑰写的,所以把主人公自然而然想成是女生。


先不论主人公的性别问题,光看文章,嫣然这个中文系名副其实的才女都自叹不如。


大神就是大神,这功力真不是吹的,把嫣然这个没有谈过恋爱的人都看的好想谈恋爱。


看来大神正处于热恋中,要不然这感情怎会如此真挚。


看来她这个虚拟的未婚妻就要下岗喽。


唉,刚对大神有点好感就被扼杀了,还没上场就被枪毙了,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还没结婚就要离婚了。


这命运要不要变化的这么快啊,好歹也给来个缓冲啊。


悲哀。


嫣然突然就有点失落了。


也许是保持一个姿势久了,嫣然抬起耷拉的脑袋,又回到了群里。


今天周末,宿舍其他三只都约会去了。只剩下嫣然在宿舍独守空闺。


群里面还是那么热闹,无意中嫣然竟然在群里看到了她的本名“陶嫣然”。


不是吧,这么快就被扒出来了,这么快就被拍死在沙滩上了?这效率……


忐忑不安,


焦急万分,


头晕目眩


……


这个时候可不是临阵脱逃的时候,该来的总要来,逃是逃不掉的。


眼下之际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嫣然挺了挺腰板,拍了一下脑门给自己打气,翻看起了聊天记录。


原来又是闭月她们宿舍几个在搞鬼。


她一直不屈不挠的想揪出野玫瑰这个丑女,其实目的很简单,既然学识上占不了上风,那她这个现实中的美女就要撕下野玫瑰这个丑女的面纱,让大家看清野玫瑰丑陋的面目,然后引起大家对野玫瑰的唾弃。


真可谓用心良苦啊。


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这不,她把中文系里佼佼者的名单都列出来了,总共也就十几个人的名字,这其中就有嫣然。


闭月、羞花一众还在群里慢慢一一排查,估计是她们做的有点过了,大家都不满了,纷纷指责她们太过于纠结。


这么混乱的局面,估计大家都厌倦了。


有人提议让舍我其谁站出来说句话,因为大家认为舍我其谁和野玫瑰已经见过面了,他们认为舍我其谁是最有发言权的。


把希望寄托于舍我其谁,那他们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他们两个压根就没见过面啊。


看来这个争论注定成了死局,但是要是没人出来为野玫瑰澄清的话,那么日后闭月她们一族估计还会对野玫瑰咄咄逼人,紧追不舍。


过了一会,只看见舍我其谁真的出来了。


请收藏:https://m.biquxx.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