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小梦和潘无道坐在一家酒吧里,享受着冰凉的啤酒,听着嘈杂的音乐。
一名头发很长的男歌手卖力地唱歌弹吉它,但是好象没有谁理睬这家伙。
外面街上很热闹,人来人往,大部分是游客,中间夹杂着欧美白人,偶尔还有卖玉石的罗兴亚人走过。
宁小梦不明白,如此一个不怎么样的所谓古城为何有如此之多的人从各地前来游览。
潘无道说:“一百五十多年前,我曾经来过这里。”
宁小梦:“从前风景一定比现在更好。”
潘无道摇了摇头:“当时这里差不多就是一个由城墙围起来的大村庄,以如今的标准看又脏又乱,臭气冲天,那会正逢战乱,乱哄哄的,许多人逃难走了,官军和匪兵不时交战一番,路边时常看到无人掩埋的死尸,城里一片凄凉景象。”
宁小梦:“历史书上好像说过那叫什么起义。”
潘无道长叹一声:“不是那么回事,当时以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就是一伙丧心病狂的家伙想要实现邪恶目的,到处攻城掠地,残杀无辜平民,与官军作战倒是真的,只是目的不对劲,行为也非常不像样。”
宁小梦:“在那个混乱的时代,你有没做一番英雄壮举?”
潘无道:“当时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也由于食物来源受到威胁,所以我和几位血族攻击了一处匪兵的营地,杀死了不少人。”
宁小梦:“真有趣,我要是早生两百年就好了,就可以赶上那个时代,成为乱世当中的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