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二十二点,宁小梦驾驶积满灰尘的爱车行驶在大街上,旁边坐了潘无道,后排坐着冯小青和石雁冰。
夜风吹拂,把车上的灰尘弄走了许多,本来的颜色露出来。
路过昨天下午免费送小狗的那家店铺门外,纸箱果然不见了,想来小狗早已经名花有主。
宁小梦长叹一声,有点不自信地问:“我想养一只狗,可以吗?”
潘无道:“这种事我在清朝的咸丰六年曾经做过,很不成功,狗儿小的时候还行,会与我亲热,但是等它长到六个月大,就开始对我显示出敌意,然后有一天就逃之夭夭了,再也没见到。”
冯小青:“血族不适宜养狗,这事大家都知道,若是真想养一只类似的动物,我建议你考虑养只狼,我见过有些血族与狼相处得非常好,就像人类与自家的狗一样,但是狼有野性,可能会伤害到无辜的人,而我们因为要吸食人血过日子,不可能离群索居,所以呢,养狼也不大可能。”
宁小梦:“可是我很想很想养一条狗,也许可以这样,在小狗还睁开眼的时候,就把它从狗妈咪身边带走,这样的话,小狗可能就会认为我就是它的妈咪,从而与我相处愉快。”
潘无道:“可以试一试,谁知道呢,既然有的猫和狗能够和睦相处,也许会有一只狗能够与血族融洽地待在一起。”
石雁冰:“我喝过狗的血,口味与人血还真有几分相似,只是缺乏那种可以让人亢奋的魔力。”
这位显然以另类的方法喜爱狗。
宁小梦:“你千万别喝黑狗的血。”
石雁冰:“为什么?”
宁小梦:“因为那样可能会让你形神俱灭,在我看过的一些故事当中,黑狗血可以用来消灭可怕的鬼魂。”
石雁冰:“我也喝过黑狗的血,没事的,你可能有些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