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那顾小二很快就将菜给送了上来,一大盘的茶干,一盘猪蹄,一盆卤黄豆,还有一盘炒的油汪汪的韭菜。
“杨翰林,方公子,来到这铜陵,吃喝你们就听我老钱的,准没错。”钱若望又让顾小二拿来三只小碗,他给一个碗里夹了一整只猪蹄。
这猪蹄选用的是猪的前腿,被竖着切了三刀,然后整只放在卤水里面煮的。此刻已经被煮的透烂,轻轻的一翻,骨肉就分离开来,热腾腾的香气从里面冲了出来。
“二位慢用,我老钱就先吃了。”在吃食面前,钱若望表现的一点也不像是一府的教授,反倒如同寻常市井小民一般,迅速的抱起一只猪蹄,大咬大嚼了起来。
皮肉因为炖的透烂,只是轻轻的一吸,便满满的占据了你的口腔,这种最原始的满足感,是任何精致的食物都无法替代的。
钱若望只吃的满手满脸都是汁水,原本杨慎还有些放不开的,可看着他吃东西的样子,也忍不住的咽了一下口水,然后用筷子夹起猪蹄,也咬了起来。
他只是咬了第一口,眼睛就亮了起来,他什么美食没有见过。当年他连皇宫的恩荣宴也吃过,那菜色做的才叫精致。但今日吃这猪蹄,似乎味道并不逊色啊。
“杨翰林,您这吃相还是太文雅了,应该学我老钱,用手抓着吃。这就是市井小民的菜,得用市井小民的吃法。”钱若望看着杨慎这副模样,当即提醒着说道。
杨慎的眉头一皱,并未多理睬钱若望。吃饭应该细嚼慢咽,这是他打小养成的习惯,让他陡然换个吃法,他根本就适应不了。
倒是方洪听说了之后,当即放下了筷子,一手抓起猪蹄,轻轻的一扯,猪蹄便被扯下来一大块的肉,肥肉酥烂,瘦肉香嫩,塞了满满一口,别提多过瘾了。
钱若望看了方洪一眼,嘴巴咧得更大了。
“二位再尝尝这茶干和韭菜,这个季节,已经过了吃韭菜的最好时候了,等开春的时候来,那才叫一个新鲜水灵呢。”吃完了猪蹄,钱若望又开始鼓捣着二人吃点其他的菜。
这茶干是煮过的,上面撒了一层麻油,嚼在口里,筋道弹牙,清香扑鼻,初食味道极淡,但是,却非常经得住咀嚼,简直越嚼越香。相比起有些油腻腻的猪蹄,杨慎更加喜欢这道茶干。
而韭菜则是用猪油爆炒的,迅速的入锅出锅,吃的就是那个新鲜劲。因为荤油的原因,这道菜丝毫不寡淡,反倒比肉菜更加能激起人的食欲,让你胃口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