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钱,自然得干活了,至于主顾到底是谁,李狗蛋向来不去过问的,也懒得去问。
李狗蛋收了三千两黄金之后,就带着一队人马向大西北而去,这些人都是清兵,据说其中一个人还是一名旗总,看来这次的生意的主人不简单啊。
一身道袍的李狗蛋骑着马,跟着一群穿着盔甲带着大刀的士兵,威风凛凛的啊。
一群人骑着马从北京城出发,向大西北而去,这一路上就走了七天了,七天之后,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一个大西北的小镇子。
小镇子名字叫做三野狼镇,据说因为在不远处有个野狼口,野狼口外是一片草原,那就是赫赫有名的内蒙古了。
小镇子三人不大,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在这个时代,就算是这种小镇子也是五毒俱全,这种小镇子竟然还有酒馆和清楼、赌坊、烟馆,要是在平时,李狗蛋绝对是带着人上清楼去玩一玩了,但是这次有任务在身,自然不能够进入了。
“店家,给我们每个人来一斤牛肉,一壶黄酒,吃完之后我们还得赶路呢,特别是我们的马,得用上好的料,费用绝对少不了你们的。”李狗蛋口袋里面踹着几个金定子,这口气也变得粗大了起来,带着这二十几个人来到了一间酒馆外面。
小二笑眯眯的走过来,有客人上来了,自然是得好好的侍候了,虽然不能够像清楼里面那样侍候,但是好酒好菜还是少不了啊。接过李狗蛋手里面的小金块,放在嘴里面一咬,整个人显得无比的兴奋起来。
大买卖,这绝对是大买卖啊,连老板都出来亲自欢迎了。
“这位道爷,您这是要出野狼口?”见到李狗蛋的装扮,小二不由的问道。
“啊的,今晚要去野狼口!”李狗蛋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