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研皱眉,不知道在想什么,最后锁好门却真的开始换起衣服来了。
月光下,牧神和林研一起走出别墅,女孩穿着一件修身的雪白的羽绒服,将身躯被束缚得曲线玲珑,凹凸有致,玉腰盈盈一握,下身一件银色牛仔裤,玉腿修长,白色帆布鞋,配合上那妖孽女神般的容颜,让人看了根本把持不住。
旁边的牧神,换了一件黑色皮衣,紧身黑羊毛衫打底,黑裤子黑皮鞋,识货的一看就知道这身衣服绝对不低于十万,穿上它,屌丝也能勾搭女神,就是这么拉风,配合上牧神那嚣张的狼奔头,以及打底衫掩盖不住的修长身材,笑眯眯的猩红双眸,苍白的皮肤,让女人看了简直有些欲罢不能。
男人不止要帅,更重要的是气质和腔调,钢铁侠没有美国队长帅吧,但喜欢钢铁侠的就是多,人家那叫气质,并不是所有女人都喜欢小鲜肉的,大部分都是老女人罢了。
两人一个幽暗高贵,一个朴素妖孽,好一对不协调却又很般配的组合,让人看了不禁感叹,除了对方,还有谁能配得上他们。
“去哪?”林研淡淡的问了一句。
牧神左右看了看,“我们开车出去玩……”
“车?”林研看了空空如也的车库一眼,“车呢?”
牧神不说话,也不解释车借人了,转身朝安妙依就别墅跑去。
大概过了5分钟,一辆白色保时捷就被他开了过来。
“谁的车?”林研打开车门坐了上去,冷声问道。
“借的,”牧神随意回了一句,然后就发动了。
“借?”林研四下看了看,突然看到钥匙孔里插着的一根钢丝,柳眉倒竖,“这车是你偷得?”
“嘘……喊什么?就借一晚而已,都是邻居,人家不会介意的。”牧神笑着说。
林研咬着花唇,气不打一处来,“你……你怎么能偷车呢!?”
“为什么不能,”牧神满脸无辜。
“去死吧!我不要坐赃车,”林研狠狠瞪了对方一眼,作势就要下车。
牧神大笑,“那可不行!”
话音刚落,车子猛然原地加速,轮胎剧烈摩擦地面,嗖的一声,没有任何预兆的冲了出去!
林研只感觉眼前一花,身边的景物就开始疯狂变换!
“啊!!慢点!!!”
“你说什么?再快点?好……”牧神故意装作听不见,他是今天非要嗨个够。
车子快速冲出幽谷花园,以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飘逸腾挪着,那特技般的操作让周围车辆的司机纷纷侧目,暗叹着是在拍电影吗?
金融之都的夜晚比白天更加喧嚣,每次林研都感觉他们要撞上去了,害怕的闭上眼睛,但再一睁眼,却发现居然没事,这种死里逃生的感觉简直比过山车还刺激!
车子开到了一个步行街口,里面人流涌动,酒吧,饭店,小吃,酒店,应有尽有,保时捷猛的一个飘逸加甩尾,转了两个圈,潇洒的停进了车位……
林研下了车,扶着车身喘了好一会,眼睛死死的瞪着牧神,那眼神能将对方给活剐了。
牧神却笑着走到林研面前,一脸人畜无害的笑道:“你没事吧?”
“你……你……你个混……”
混蛋的“蛋”还没说出口,牧神直接不给她机会了,拉着对方就进了步行街,一边走一边问,“想吃点什么呀,我很少来这种地方,也不知道有什么。”
林研想要挣脱,但奈何身子刚刚惊吓过度有些发软,只能任人鱼肉,虽然如此但面子不能丢,冷声道:“我不吃。”
“不吃啊,是不喜欢吗?我们开车换个地方吧?”牧神笑眯眯的问。
一听到开车,林研顿时浑身打了个哆嗦,咬着牙看了对方一眼,随手指了一家自助餐。
牧神无所谓,他吃什么都行,自助餐更好,反正自己是个无底洞,只要饭店老板别赶人就行。
门口人还挺多,推开餐厅那扇沉甸甸的大门,眼前展开的是一个风格奢华的阔大空间,天花板上华丽的水晶吊灯,每个角度都折射出如梦似幻斑斓彩光。华美的欧式桌椅、小巧精致吧台,都漆成纯白色,处处散发着贵族气息。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一个白色的瓷花瓶,花瓶里粉色的玫瑰柔美地盛开,与周围的幽雅环境搭配得十分和谐。
这是一家高端的自助餐厅,但开在步行街这种闹市口就有点不伦不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