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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锋芒毕露(三更)(1 / 2)

明报总裁办公室内。


此时,文坛大佬,武侠小说领域可以说是巨匠的金庸正慢慢打开那个公文袋,从里面倒出来两样东西,其中一样竟然是他的小说《天龙八部》。


金庸诧异地翻开一看,竟然还是自己的签名本。如果记得不错,这是很多年前自己发售新书的时候,特意设定的限量签名版,主要是回馈那些喜欢自己的书迷们,当时因为数量有限,连自己都没有留存,没想到今天却突然见到了。


人年纪一大,就喜欢怀旧。


金庸也一样,看到这本书,就想到了当年自己提笔撰文努力奋斗的时光。


为了写这本《天龙八部》,自己翻遍了香港的所有图书室,就为了找到关于大理的历史,还有这本书的历史背景。那时候自己为了写书甚至熬得身体不适,住院好久,以至于不得不去国外看病,对外则声称“旅游”;而自己这本书就交给了老朋友倪匡来续写。


倪匡也真是够厉害的,硬是把天山童姥八十几岁的老太婆写成了十几岁的妖孽,可以说把自己的武侠小说直接改成了科幻小说。自己从国外回来以后,看了稿子哭笑不得,却也没办法,因为已经发表出去了。


为了挽回声誉,自己只好加班加点,帮倪匡“自圆其说”,那那段日子苦哦,绞尽脑汁,力不从心,幸亏熬了过来。


虽然自己现在早已封笔。并且名利双收,又有偌大的报业机构打理,可是内心深处,金庸还是比较眷恋当初那种意气风发的日子。


人之所以奋斗,是为了攀越顶峰;


当你到达顶峰以后。却会更加怀念攀越时的风景。


金庸拿着这本签名书,心潮起伏,双手甚至有些微微发抖。这让在一旁站立着的何米娜有些不解,她不太明白查先生为什么会对一本书这样激动。


“查先生,这里还有一份稿子。”何米娜将手中的东西递给了金庸。


金庸放下那本书,接过稿子翻开一看,竟然是一本新写的小说。名字叫做《古剑奇谭》。


金庸思索了一下。忽然道:“这个名字好熟,外面那人是谁?”


“段子豪---就是曾经扮演‘慕容复’那个。”何米娜说道。


金庸笑了,“怪不得呢,原来是他。当初我可是写过文章夸过他,没想到他还把自己的剧本改成了小说……”


“这是剧本改编成的吗?”何米娜诧异了。


金庸莞尔,“难道你从不看娱乐新闻?段子豪准备开拍这部戏,却被下马了。没想到现在写成了书……”


何米娜俏脸一红,道:“我不太不关注那些娱乐圈的新闻,觉得没意思。”


金庸再次笑了笑,说:“有时候做报纸的,要关注一切东西,而不是挑选自己喜欢不喜欢……”


何米娜轻轻“嗯”了一声,闭嘴不言。


金庸已经开始仔细地翻看起段子豪的小说来。


话说,在香港把剧本改编成小说,然后大火的例子不是没有,却很少。最有名的就是原丽的电视台拍摄的《天蚕变》。因为收视率爆盘,以至于电视台不得不响应广大市民的要求,邀请武侠界快枪手黄鹰,将电视剧本编写成了小说发表。而黄鹰本人也凭借这部书一举成名。不过这个成功例子的前提是,很多香港观众已经看了电视剧《天蚕变》所以才会追捧这部书,如今段子豪所写的《古剑奇谭》能否再创《天蚕变》的神话,那就很难预料了。


此刻。金庸细心地看着手上的那份《古剑奇谭》的稿子。


旁边,女秘书何米娜一边准备好茶水,一边静静地等待着金庸的答复。


作为文坛的大佬,金庸可以说是个成功的作者,但是成功的作者往往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他们一定是个成功的读者。他们看书,不会像普通的年轻人一样走马观花的看一遍了事儿,他们看书,是十分仔细,认真,边看边琢磨每句话的意思,琢磨写书人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所以一般成功的作家看书的人都是看得非常慢的。


作为女秘书,何米娜已经在金庸身边很久,深知这点,所以虽然金庸已经看了差不多十分钟,但她依然呆在身边默不出声,生怕打扰了对方。


良久之后,金庸长舒了一口气,将书放下,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然后说道:“小说写的不错,很有一种仙剑风格,记得我以前很喜欢看《蜀山剑侠》,这部小说竟让我找回了当初那种感觉……”


金庸的品论不多,寥寥几句,在外人看来或许只是一般,可是只有何米娜知道,查先生可是从来没这样评价过人。


要知道,作为文坛大佬,武侠界泰斗,很多喜欢写武侠小说的作者都会拿了稿子来请他老人家指教。


往往金庸惜字如金,给人的评价只有八个字。“还需磨练,继续努力”,或者“可以发表,再接再厉”。


可是像这样的评价,绝对是第一次,尤其那句“让我找回了当初那种感觉”,就更加含义深刻了。


试问,能够让武侠泰斗找回读书时的代入感,这种小说能差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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