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鉞苦笑,“是的,以她目前的身体状况,哪怕只是找一份粗活干,比方说洗碗工什么的,估计人家也不会用她,因为她的手一到阴天,就疼得不能弯曲,手指都不能动还怎么干活呢?这个傻丫头,做人家的小三,把自己都给害了。折腾出一身病来,图的是什么?”
路飞笑道,“图一时的痛快和享受呗,毕竟被男人包养,不用自己去辛苦打拼了,这种包养生活,自然比辛苦打工的生活强多了。殊不知,图一时的小便宜,换来终身的悔恨。好了,我现在继续讲故事。小饭馆里很暖和,老板娘煮面的大锅就支在店中央,炉火的温暖辐射到整个小店里,炉火的光把每个人的脸都映得红彤彤的。店里的人全都心情很好,他们大声地谈笑,似乎从来都没有任何烦恼。香香吃完面,坐在热气腾腾的小店里不肯离开,她呆呆看着那些说说笑笑的食客,心里满是羡慕,生活在城里就是好啊,每天可以坐在热腾腾的饭馆里吃着香喷喷的面条,如果能每天这样生活该是多么的开心啊。那时候的香香,刚从乡下来到城里,第一次见到宽阔整洁的街道和鳞次栉比的店铺,以及城里穿着时髦的男女,她很是羡慕。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成为城里人的想法就牢牢地攫住了她。那些从城里打工回来的姑娘小伙,他们全都说着普通话,穿着时髦的衣裳,说着最新奇的见闻,一直以来,她都是说着土气的乡音,为了向城里人靠拢,她甚至专门跟电视里播音员学说普通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向城里人靠拢。现在终于到了城里,周围都是说着普通话的男男女女,她感觉新奇有趣。当时她就在想,既然她已经来到城里,就绝不回到那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子里去了。当时的她还是满怀梦想的小女孩呢。她以为城里会有她的白马王子,会有她想要的一切,可是现实却狠狠地打了她的脸,首先工作不是立马就能找到,所谓的下了火车马上就能找到包食宿的工作简直是天方夜谭,至少对于她这个年仅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来说,是不存在的。那天,她待在饭馆里,坐在温暖的炉火边,直到天黑才拎着自己的小箱子离开,当时天快黑了,她再次回到街上,此时,华灯初上,五光十色的街灯炫目迷人,这是乡村所见不到的,乡村的夜晚是静谧的,静的有些骇人,而且乡村的夜晚是没有灯的,只在村口有一盏昏黄的灯,还是一盏旧时代的马灯,据村长说这盏马灯还是抗日战争时期留下来的东西,还是很有纪念意义的,这盏马灯可是给解放军照过亮呢,尽管经过几十年岁月的洗礼,马灯的外壳早已是锈迹斑斑,灯泡也换了不知多少个,可是这盏马灯依旧被挂在村口,忠实地履行着它的职责,尽心尽力地给晚归的村民照亮。香香每天晚上从自家的窗台上看见那盏灯光昏黄的马灯,心里都不禁涌起一阵暖意,寒夜里的一盏马灯,即使是灯光晦暗不明,可是它依旧给急着赶路回家的村民以温暖的感觉。然而现在,香香站在霓虹灯闪烁的街头,忆起那盏马灯,忽然感觉那马灯的光亮是这么的不值一提,在璀璨闪烁的霓虹灯面前,马灯昏暗的光线,屁都不算。都市的夜晚喧嚣浮躁,把她心底那根不安分的弦彻底挑动起来了。她想起村里的夜晚只偶尔有几声狗叫和野猫发春时发出的嗷呜声,然而,城里是不一样,城里的夜晚跟白天一样热闹,似乎夜晚比白天人还多,即使到了夜里,马路上还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汽车喇叭发出刺耳的声音,街上人声嘈杂,香香傻呼呼地站在街头,已经忘却了夜晚的寒冷,城里的喧嚣杂乱居然让她生出一丝温暖的感觉来,香香拎着自己的包裹,傻笑,这才是我理想中的居住地啊。香香沿着街道往前走,那条街并不长,她没费多大劲就走到街道的尽头,街道的尽头是一个十字路口,她在路口徘徊半天,一个好心的警察叔叔走过来问她需要帮忙吗?她尴尬地笑笑,说自己需要一份工作。警察叔叔怔住,苦笑道,孩子,工作的事,我可帮你安排不了,你得凭着自己的本事去找,不过,这座城市只接纳努力工作的人,只要肯甩开膀子努力干活,相信你会赚到你想要的一切,至少温饱不成问题。警察叔叔说完,看看她手里拎着的大包,咳咳两声,姑娘,你看上去像是刚从外地来的,如果你是从外地初来乍到,我想你首先应该先找一个旅馆安顿一下,先住下来,再说工作的事。香香听见旅馆二字,惊得合不拢嘴,她之前找过旅馆,旅馆的价格是二十块一晚,只是一个床位,就需要收二十块。她现在只有不到两百块了,哪里有钱租床位呢?她沿着那条街走到第四个来回的时候,忽然发现十字路往东一点,大约离着路口二三十米远的地方,立着一个灯箱,灯箱上写着三个鲜红的大字——洗脚房。香香感觉很奇怪,自己在这条街上都走了三个来回了,愣是没发现这里有一个洗脚房,怎么走到第四回的时候,会忽然发出冒出这么一个招牌呢?当时的她,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看见那个鲜红的灯箱招牌,她完全没有多想,反而感到好奇,啧啧,这城里人就是会享受,不就是臭脚丫子嘛,还专门花钱跑到外面的店里洗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