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葳回头看了他一眼,正在挥手时,却听到方一惊叫:“博士,那兔子还活着。”
活着就活着呗,叫什么叫?程葳怒瞪了眼方一。
方正笑得更贼了,暗对着方一做了个“好”的手势。
一行人还在墓xue的洞口前等着,依依却睁开了眼,消化着这所有的一切。
天知道当她听到程葳的声音时,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泪,一下就涌了出来。
她回来了!
她回到了死时的那个世界,她还能看到自己的妈妈。
“依依。”身边,一只温凉的大手握住了她的手,她回过头,却看到了一个全身古装的男子,英俊而刚毅。
那张脸是king的脸,却折射出白逸风的仙气,小黑的睿智,还有上官云的痞气,更有君临天的傲气……
“king?”依依试探地出声。
“嗯,我是白逸风,也是小黑,也是上官云,也是君天临,是你永远的king,我的候夫人。”king微微一笑,与依依并肩而躺。
“我们怎么会在这里?”依依推了推面前的水晶棺材盖,饶是她修仙的灵力居然推不开。
“这们合葬了。”
“我知道我们合葬了,可是我们为什么一起合葬呢?”
king微微一笑道:“我是当初的震国候,而你是我的夫人。当初我功高盖主被皇上猜忌,所以将我杀害后封在了这个水晶棺里,而为了堵住悠悠众口,他厚葬了我,还把你也与我合葬,但为了防止我的灵魂找他报仇,他请了封印将我们封在这里,生生世世不得出去,就算是出去了,灵魂也不得完整,不能对皇族有丝毫的威胁。”
依依恍然大悟:“怪不得你的魂魄差了一缕,原来是镇在这里了。”
“其实当初我的魂魄四散后,分散在了各个世界里,震国候其实不过是其中一缕而已,现在我的灵魂终于完整了。”
“可是我们也出不去啊。”
“会出去的。”king温柔一笑,慢慢地抬起了身,俯向了依依……
“你做什么?”依依心头一紧,这家伙想做什么?这可是在棺材里!
“良辰美景,你我终于团聚了,不做点什么似乎对不起这温馨美好的时刻。别忘了,我们死的那天可是我们大婚的日子。”
依依这才发现,king居然穿得是大红的婚服,而她,亦是。
“依依……”他定定地看着她,眸中柔光四射,如碎钻点点,迷离而妖娆。
依依傻傻地看着他,看着他的手慢慢地解开了她繁复的衣襟,露出了吹弹得破的皮肤,精致而曼妙的锁骨,然后……
“别……”就在他带着粗重的喘息要推开依依的外衣时,依依小手紧紧地握住了他的大手:“一会我妈他们要进来了。”
“放心,至少一个小时内他们是进不来的。”
“什么意思”依依斜睨了他一眼。
“呵呵,这里有阵法,虽然对他们无害,但却不容易解开,依着方正那傻瓜的水平至少得花个一小时才可能解开,所以足够我先吃点开胃小点心的。”
“是么?”依依妖娆一笑,笑得king有种不好的预感,可是美人在怀,又让他心痒难骚,哪还顾得什么,低下了头去……
“色狼!”依依啐了声,只是手抚着他乌黑的长发,感受着他的亲近,他的鼻息越来越重,手也越来越张狂,摸到了她的细腰,沿着她的腰线而下。
“依依,我爱你!”就在他准备拉下她的下衣时,他抬起头,用最真挚的目光看向了她。
她柔柔一笑,将唇凑到了他的耳边,轻咬了他的耳垂,令他色与魂授之际,轻道:“我也爱你,不过今天洞房不了了。”
“为什么?”
就在king疑问时,耳边传来程葳的惊呼声:“天啊,这里好大啊!”
king一下僵在那里,眯着眼透着水晶棺材看向了打挠他好事的几个人,要不是里面有程葳,他一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依依调皮一笑道:“忘了告诉你,方叔水平是半吊子,但我妈对阵法是精通的,任何一个阵法绝对用不了她十五分钟,所以……”
依依拍了拍king的肩道:“下回用复杂一点的阵法,或者……”
又拉了个长长的尾音,带着不怀好意的调笑:“你只需十五钟就能解决的话也可以。”
king的脸一下就黑了,咬牙切齿道:“那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我是不是只用十五分钟。”
事实上依依后悔死对king的挑衅,以至于她每次都**到死去活来,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人,这哪是十五分钟?二十个十五分钟都不止,让她每次都是被做到晕过去再醒来,醒来再晕过去……
“葳葳,你快来看啊,这真是震国侯的墓!天啊,居然一对干尸!真是老天有眼,终于让我有生之年挖到了干尸了,还是两具干尸!哈哈哈哈……一,二,三,四,你们几个把这棺材给我打开了,我把他们抱出来。”
方一,方二,方三,方四面面相觑,他们之所以跟着方正胡闹,那是因为方正没挖到过干尸,可是现在真正挖到干尸了,他们怎么肯让方正抱走?
开玩笑,以着方正的脾气,非把干尸带回家收藏起来不可。
想到每次回家就跟干尸在一起,方一,方二,方三,方四不禁打了个寒战。
“能不能不要?”方一哭丧着脸道:“博士,好歹我也是国会议员,还是环球公司的总裁,你让我偷一个干尸回去,那会被民众的唾沫淹死的!”
“屁!谁让你偷了?我们是把他们请回家好么?”方正气得吹胡子瞪眼,骂了一通方一后,看向了方二。
方二皮笑肉不笑道:“好啊,我背,反正我一直给活人做手术,还没为干尸解剖过……”
话还没说完,就听方正道:“你滚一边去,我宝贝的干尸不是让你做解剖用的,你给我滚远点。”
眼看向了方三,方三笑得色迷迷道:“这个女的真美啊,我还没玩过这么美的女人,啧啧,这个男的也好看,比女人长得还美……”
“啊呸呸呸!你不准碰他们,你这个禽兽!”方正吓得躺在了方三的视线,生怕方三一个兽性大发把他的宝贝干尸给jian了。
他看向了方四,正好对上方四冷冰冰漠然的眼神,想到方四的力大无穷,再回头看了眼水晶棺中栩栩如生的一对玉人,他是怎么也不敢让方四碰这对易碎的人。
他苦恼地看向了程葳,见程葳居然还在那里拍着石壁上的画,不禁诱惑道:“葳葳,快来,这是震国候和他的夫人,长得真美,你要是把他们拍了绝对能进这次的国际摄影大奖,拿个冠军都是妥妥的。”
程葳一听就冲了过来,却被方正挡在了面前,不禁怒道:“老东西,一边去,你挡着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葳葳,我哪老了?”
“你哪都老,一脸的褶子跟包子差不多了还不老?你一边去,让我拍。”
“行,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除了嫁给你什么都行!”
“……好吧,你帮我把干尸背回家行么?咱们一人背一个,你背女的,我背男的,你知道我不碰女人的……”
“那你刚才为什么碰我?你是说我不是女人么?”程葳一听眼神不好了。
“不是,不是,我是说不碰你以外的女人!死人也不行!”方正吓得连忙解释。
程葳这才瞪他一眼饶过了他,道:“你还不把棺材打开,我怎么帮你背啊?”
方一他们一听这两个真是唯恐天下不乱,真要偷干尸回家,不禁对看了一眼,苦笑了笑。
好吧,这都不能打消博士的念头,算了,还是他们来背吧,谁让他们孝顺呢?
“博士,阿姨,还是我们来背吧,你们年纪大了,我们年青地站在一边看着不合适!”
方正一听乐了,立刻让到了一边,就在这里,程葳陡然眼珠突起,冲到了水晶棺的边上,一动不动。
“葳葳,你怎么了?中邪了么?”方正吓了一跳,他从来没看到过程葳这样的表情,就算是当初他逃婚后回来,程葳也没有这样失魂落魄的样子过,只是对他拳打脚踢了一番就完事了。
程葳哪还理方正,只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睡在水晶棺里的少女,贪婪的看着,生怕一个眨眼,眼前的少女会不见了。
她的依依,她的乖女儿!
泪,一滴一滴地掉了下来,掉在了水晶棺盖上,溅起了无数细小的水珠。
依依躺在棺里不敢睁开眼睛,明明心里激动不已,却不敢稍有异动,她怕吓着了程葳。
还有一件事,那就是程葳并不知道是她,万一看到她睁开眼以为她诈尸了不开封印,那她跟king就被封死在水晶棺里了。
“葳葳,你到底怎么了?真的中邪了么?一,二,三,四快拿狗血来了!”
方一这次倒没有迟疑,直接从背包后面拿出了黑狗血,还有一把糯米来。
方正抢过了装满了狗血的坛子和一把糯米,正想把狗血倒在程葳的脸上,看到程葳白净的脸,迟疑了一下,还是先把糯米往程葳的脸上扔了过去。
“你干什么?”程葳全心思都是棺材里的依依身上,被一把糯米洒的生生的疼,当下怒不可遏地转过了头。
“你醒过来了?太好了!”方正惊喜地举着还剩的一小把糯米沾沾自喜道:“没想到糯米还真有用,这下好了,不用给你浇黑狗血了!”
“是么?”程葳恼他破坏了她看依依的过程,拿起了黑狗血倒在了他的头上。
“唔……”方正被淋了一头的血腥,滋哇乱叫着找手帕纸擦拭。
“我看你才是被鬼迷了!”程葳哼了一声,扭头看向了依依。
这里本来根本看不到的封印竟然因为程葳的误打误撞露出了原形。
“咦,这是什么?老东西,快过来看看。”程葳惊异地看着水晶棺材上几张纵横交错的黄符,上面画满了各式各样的看不懂的字。
方一凑了过来,仔细地看了一会,露出了凝重之色:“阿姨,这是符咒啊,是定住了这水晶棺里魂魄的符咒。”
“这住魂魄?”程葳怒了:“是谁这么恶毒,竟然定住了这对人的魂魄,是想他们生生世世永远不得投胎么?”
“葳葳你先别生气,让我把事情的原委细细道来,事情是这样的,相传在临国有一个震国候……”
方正抹干净了脸上的狗血后,摇头晃尾地开始卖弄,就在他准备把这一段故事说得荡气回肠时,只听程葳冷冷道:“方正,你这个老东西别在那里半吊水晃荡了,你只告诉我怎么把这符揭了就行了”
“什么?你要揭符?”方正这下真是惊呆了,急道:“你疯了么?你可知道被封印了千年的灵魂是多么的可怕么?要是他们是恶灵的话,会吸干咱们的!”
“切,你脑子有问题么?你不是想偷干尸么?不揭符怎么偷?”
方正一愣,拍了拍脑袋道:“是啊,我怎么忘了这事呢?还得揭符啊!”
程葳冷眼看着他,不说一句话。
这时方一道:“博士,你要考虑清楚啊,也许真是有恶灵的。”
方正默不作声,心里做着强烈的思想斗争,这可是他挖了一辈子才挖到的一对干尸,难道就这么放弃了么?
不,他不甘心啊!
他想了想,对方一他们道“你们给我出去,这符我来揭!”
“不行!”方一他们异口同声道。
“怎么?你们翅膀硬了不听话了么?”
“博士,要揭我们来揭,我们可都是强壮的男人,阳气重,就算是恶灵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切,阳气重有什么用?你们是元阳么?”
“我们不是,难道博士你是?”
“废话!老子当然是了!老子这辈子唯一有机会出存货的机会就是娶葳葳,现在没娶到手,老子当然还是个新鲜出炉的处。”
“呕!”方一他们齐齐地作出了呕吐状。
程葳也意外地看着方正,她没想到方正竟然没碰过一个女人,这算是为她守身如玉吧。
方正看到程葳的眼神,瞬间得意了,一把拉过了程葳的手,款款道:“葳葳,你嫁给我吧,我会把我五十多年的积蓄全给你的。”
“滚!”程葳的脸一下红得如火烧一般,这该死的老不羞,居然当着这几个小辈面前说荤话。
方一他们想笑不敢笑,对于方正碰到程葳后各种奇葩的表现,他们已然免疫了。
“本来就是嘛,我连五指姑娘都没让碰过呢。”方正嘟囔着。
程葳更是脸红了,骂道:“你再胡说,别想我嫁你了!”
方正一下眼睛就亮了:“我不胡说你就嫁我?”
程葳叹了口气,其实方正是她的初恋,她唯一爱过的男人,当初赌气嫁给了萧父,可是她一直没忘记过方正。
她其实知道以着方正的身份地位财富,就算现在五十多了,想找个十八的还能找到,可是方正却没有,而且当她刚才听到方正还是那么洁身自好的一刻,她就心软了。
她看着棺中的依依,也许这是上苍补偿她的,她的女儿死时她都没有看到,等她回到国内时,该死的萧父已经把依依的尸体火化了,她一直觉得这是上苍对她的惩罚,惩罚她的任性胡嫁。
可是现在看到棺中的依依,再想着身边的方正,她想也许上苍还是可怜她的,让她能够再次拥有依依和爱人。
虽然这个依依不是她的女儿,也不是活的,但是至少容颜是一样的,让她能够拥有一个念想。
“开棺吧,如果是恶灵,那么我陪着你一起入地狱,如果没事,我就嫁你!”
“好。开棺!”方正欣喜如狂,拿出了又一杯的狗血洒在了棺盖上,立刻所有的封印都现了出来。
封印千年,符纸干脆,被黑狗血一淋,不久就化成了灰烬。
棺盖变得更加的透明,程葳与方正互看了一眼,然后坚定地伸出了手,推开了棺木。
当棺盖推开的瞬间,依依睁开了眼,莞尔一笑:“妈,我是依依,我回来了。”
h国出了件轰动全国的事,那就得两大巨头的联姻。
要是平常的两大巨头联姻也许不会弄得这么轰轰烈烈,可是这新郎新娘竟然是五十多岁的人,那就值得报导了。
一时间各地的记者蜂涌向了国都,堵塞了交通。
“该死的,她居然又再婚了!”萧父萧青山脸色铁青的在书房里砸着东西,神情狰狞。
萧依依死后他就很快地把萧依依的尸体给火化了,让紧赶着回来的程葳连萧依依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他是有意的,他要报复程葳。
是的,萧家是不如程家,可是他萧青山却是数一数二的俊男,在二流社会里也是十分抢手的,她程葳不过是仗着程家的势,不然以她冷冰冰的性格,就算是家财万贯美艳无双,他萧青山也不会看上!
可是这个女人居然得到了他竟然不珍惜,不知道对他讨好献媚,居然动不动就给他脸色看,让他感觉自己就是养在程葳身边的一条狗,完全仰着程家的鼻息而活。
呵呵,你们程家不是厉害么?那就让你程葳也尝尝背叛的滋味,所以他在外面养了女人还生了一个女儿。
他其实对私生子陈可莲没有什么疼爱之心,之所以接回家就是为了刺激一下程葳,激起程葳的醋意,知道他的优秀性,从而会更加的把娘家的资源用在他的身上。
哪知道他棋错一着,程葳知道后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从此周游世界去了。
他又气又恨,唆使陈可莲去勾引了萧依依的老公寒天,准备利用寒天,通过寒家与程家的合作,然后再掌控寒家,从而达到慢慢蚕食程家的目的。
哪知道寒天这个蠢货却被萧依依发现了,不但程家的资源没被享受到,还把寒家自己也赔了进去。
最后他无奈之下一不做二不休,刺激得寒天亲手杀了萧依依,然后把程家送给萧依依的股份侵吞了。
至于程家在政府里的势力,他却再也不可能接触到了。
本来他拥有了更多的股份后,以为可以更上一层楼了,哪知道程葳回来后直接跟他离婚了,他前脚离婚,生意就受到了空前的打击,仅仅数年,萧家的资产就连连缩水,现在已经快变成三流家族了。
这也就算了,哪知道消失了几年的程葳还回来了!回来就回来了,还高调的结婚了!
真是气死他了!这不是生生的打他的脸么?
不行,他绝不能让他们结成这个婚!
“山哥。”一声妖妖娆娆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内,让他精神一震,忘了刚才的愤怒。
脸上堆起了笑容,看向了来人:“媚儿,你不是说有些头晕么?怎么又来书房了?”
“我好些了,不是担心你么?所以来看看你。”那个叫媚儿地扭着如水蛇般的细腰走了进来,等她走近后,露出一张绝色的容颜来。
那容颜分明就是之前星际中段瑞晟病房里的狐狸精的那张脸!
“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来,到我身边来,看到你我所有的疲劳都没有了。”萧青山露出了痴迷的眼神,伸出了手。
胡媚儿款款地走到了萧青山的身边,倒在了萧青山的怀里,萧青山yin笑着将手撕开了胡媚儿的衣服……
不是知道过了多久,胡媚儿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身边如死狗一样的萧青山,讥讽一笑。
她没有吸干萧青山,也不敢多吸,怕萧青山跟段瑞晟一样到时就不能让她作掩护了。
反正她每天都跟着萧青山到公司里去,公司里上千个男人都跟她有过一腿,她每天吸几十个,每个吸得都不多,所以谁也不知道她隐藏在这里。
“白逸风,我来了……”
她的眼中闪过一道奇怪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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