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我可不是喜欢你哦。”凌陌看他眸子里的动容,眉间顿时涌起几条黑线。
“别害羞,我懂的。”他挤挤眼,一副你的心思我全懂的表情。
“懂你大爷!”她低估一句。
“切记,女孩子不可以说脏话!”
“懂你二大爷。”
“……”
两人悄悄的对话中,车上的人终于下来了。
晃眼,绝对的晃眼!
斜飞的双眉如剑,湛蓝色的眼眸深邃而犀利。挺拔的鼻梁不同于东方人的扁平,非常有型。唇瓣即便是不悦的绷成一条琴弦,也都能看到漂亮的弧度。他的轮廓很深,很硬净,透着一股野性的张扬。
他很魁梧,很高。在凌陌的记忆中,只有洛晨袭比他的气势要稍微强一点。那一套修身的西装越发把他衬托得高贵儒雅,与他那黑社会一样的大背头竟然丝毫不违和。
他的长相与那个妖孽的火鸡有点相似,但绝对的,他的气场比火鸡不知道强大了多少倍,非常慑人。
看脸孔,他大约不到三十。
他的手搭在车门上,湛蓝色的眸子凉凉的射向了凌陌,把她细细打量了一番。
我靠,难道是混血儿吗?混哪的这么帅?
凌陌惶恐的摆了个戒备的架势,其实有点虚张声势的感觉。不可否认,她一看到此人心头涌起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逃!”
实在是太怂了!完全不符合她拳打东南亚,脚踢北美洲的口号。
“少欧,咱们还是逃吧,这人可能我们联手都打不过。”她凑近庄少欧小声道,得到了他非常鄙视的一道眼神。
“你能不能长点志气啊,这种情况下逃,不是丢咱们祖国的脸吗?”
“可是常言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咱们还有下次啊。”
“下次你就能打得过了?”
“……”
“你们不用逃,我今天不想杀人!”
听着他们俩高分贝的窃窃私语,这慑人的男人开口讲话了。声音低沉磁性,竟是那么的悦耳动听。
凌陌的嘴巴一下子张成了o形,脸一下子窘迫到了极致。
人家这会中文呢,敢情刚才她和庄少欧的话都被听了去?
我靠,我刚才说什么了?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种丢人的话怎么能说出来呢。
地缝呢,地缝在哪里?
“喂,你谁啊?干嘛不分青红皂白的打人啊?当咱们a市的警察叔叔是虚设啊?”凌陌讪讪的喊道,默默把庄少欧拨到了身后。
庄少欧瞧见她这举动,脸色又神采飞扬了起来:还说不喜欢,分明就是喜欢的紧嘛!
他如此揣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