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陌不知道何时离开病房的,独自一个人在昏暗的街道上烦躁的走着。此刻已经是凌晨五点多,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
母亲的话还在脑海中环绕着:囡囡,答应妈妈,别去找他,也不要恨他。当年他没有对不起我们,是我选择离开的。妈妈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了,所以更不想你卷入豪门的是非当中。
豪门?她从不稀罕什么豪门,她只是替母亲不值。同在一个城市,他却对她不理不问这么多年,他还是个男人么?而她可怜的母亲,竟然是那么的甘之若饴。
但她更没想到的是:自己竟会是一个见不得光私生女,这是她脑海中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可她偏偏就是。
她无法去恨被抛弃了这么多年的母亲,也无法去恨未曾谋面的父亲。
她只是觉得悲哀,为何老天把所有不幸都降落在她的头上,为何她要背负这么多的东西?
不知不觉的,她又来到了天桥上,望着世贸大厦上那几乎占了半边楼的巨型电子海报,海报里的人是洛晨袭,代言的高端腕表。海报上的他睿智,硬净,帅气极了。
她喜欢站在这个地方肆无忌惮的看他,如看一件稀世珍宝。
多想回到十年前,他牵着她的小手在沙滩上捡贝壳,他总是说,“丫头,好喜欢这样跟你捡一辈子的贝壳。”
天真的她把头点的跟鸡啄米似的,满脸神采飞扬。可有一天她醒来后他却不见了,像从未出现过似的消失了,只留下了一只玉制的小贝壳,上面有他和她的合影。这小贝壳她从不离身,陪伴了她十年了。
“唉!晨袭哥哥,你肯定不记得我了吧?那么近你都没有跟我相认。”
她苦涩的笑笑,拿出了脖子上挂着的小贝壳,上面的他们笑得天真烂漫。
那时候她八岁,他十五岁,可他却像足一个大男人,举手投足有种不怒而威的霸气,尤其是眼睛,总像两把利刀。
“哎呦喂,啧啧啧,哪来的靓妹啊?手上拿着什么?给哥瞧瞧?”
背后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惊呆了沉思的凌陌,她霍然回头,瞧见五个穿着奇装异服的男子站在了她的身侧,讲话的是为首一个大胖子,染着黄头发,裸露的胳膊上纹着两只辨识不出的动物。
他左右看了看,瞧着只有凌陌一人在,手中捣腾着一把弹簧刀走了过去,“小妹妹,别害怕,手上拿着什么啊?给哥看看怎么样?”他诡异的笑道,把那弹簧刀摁得啪啪啪的。
“怎么,想抢我的东西?”
凌陌从容的把吊坠塞回领子,淡淡扫了眼在场的五人。个个流里流气,一看就是上不得台面的混子。
“说抢夺难听啊,是拿,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知道吗?就是把你的变成我的。”
“哟呵,你还知道‘拿来主义’!”凌陌不屑的挑了挑眉,转身要走开。她可不畏惧这些人,但她不愿意惹是生非。
混子一个箭步上前拦住她,脸色顿时沉了下来,“小妹妹,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啊?快把东西拿出来,别惹恼了哥,那就……”
“哥你妹,你也配!”
凌陌一声娇喝,抬腿就朝那混子狠狠踹了过去。她平时最厌恶这种人了,不学无术就算了,打扮还这么招人恨。
那男子显然没想到凌陌会出手,一不留神被她踹地上去了。其余四个见状顿时杀气腾腾的冲了上来,却又被她一个横扫千军给撂地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