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1
对于兰德·西弗斯来说,在罗杰斯这个几乎可以说得上与世隔绝的农场度过的日子,可以说是一段对于他来说罕见的轻松日子。
哦,是的,他没有说错。
在这里没有网络,没有购物广场,房间的床硬得要命窗子上还有碍眼的铁栏杆,在房子的前坪是杂乱无章的杂草,遍布着没有收拾过的啤酒瓶,而谷仓的侧面是一块因为疏于管理已经烂掉的南瓜地……除了罗杰斯之前抱怨过的浣熊和野兔子以及他没有提到过的乌鸦,这里似乎连鬼魂都不愿意来。
然而兰德却喜欢上了这里,他几乎什么都可以不用想,也不需要压抑自己的情绪,努力通过表面上的伪装来逃避别人的目光(这里连“别人”都没有),如果他喜欢,他甚至可以裸着身体蹲在破败不堪的前廊走廊上来一发大麻,没有人会在乎。
“你真的应该尝试一下,那感觉真的棒到升天!”
罗杰斯曾经非常殷勤地向他推荐道。
当然,兰德非常干脆地拒绝了他。
总的来说在这里的娱乐活动简直少的可怜,好像在一瞬间所有人都回到了物资和精神双重贫乏的大萧条时期。
幸好安顿下来后的两天后,罗杰斯进了一趟城,给兰德弄来了一些杂志和漫画,然后这个频率固定了下来,他会定时离开牧场去城市里给兰德弄一些必须品。
时间好像变得很快,兰德不太确定是否是因为生活上的惬意的缘故——虽然罗杰斯声称可以使用的那只卫星电话最后被证实它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块砖头,以及他的身体还在出现各种微妙的变化(比如说兰德终于发现自己好像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肉食动物,奶制品和谷物甚至植物类的食物都会导致他身体的严重排斥),可是生活总是在继续的,兰德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尝试着去适应它。
而这一天,又是一个罗杰斯进城的日子。
“你需要我帮你再带点什么吗?”
他将自己包裹在一套令人无法直视的亮绿色波点套装,然后站在门廊上笑眯眯地看着在这里进行阅读的兰德。
这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天气,尽管是在白天,然而光线却异常的昏暗,乌云像是铅块一般沉甸甸地压在人的头顶上。风很大,空气中弥漫着暴雨前夕从泥土里升腾而起的淡淡腥味儿。
兰德抬起头,皱着眉头看了看外面。
“今天你也要出去?看上去快要下暴雨了。”
罗杰斯无奈地摊开手。
“谁叫我们是倒霉的商人呢,希望我能在下暴雨前已经抵达堪萨斯城了——真的没有任何东西要带吗?感觉上我回来的时候得把碰到我帽子的玫瑰花枝带给你了。”
他的话语让兰德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我想应该没有用,我可没有鸽子来辨别煤灰里的豆子。祝你路上顺利。”兰德说。“当然,如果可以我真的十分希望能看到你进城弄一只卫星电话给我。我得给文森留个口信让他知道我究竟在哪儿……罗杰斯,拜托,不要那样看我,这让我想打你。”
罗杰斯将脸上满溢的不以为然收敛了一点。
“我可不觉得你的那位好兄弟还有心思来理会你……好了好了,我会努力把那只电话修好的!”
他从桌子上拿起那只卫星电话在兰德的眼前晃了晃,塞进了手边那只尼龙软袋(对于一个经常出去谈生意的人来说那只袋子简直就是噩梦),最后他将双手插在裤兜上慢吞吞地溜达了出去。
几分钟后,伴随着汽车发动机的响声,他的车子逐渐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
vol2
在颠簸的车厢内,罗杰斯将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另外一只手将卫星电话从软袋中拿了出来。
他随意地在按键上按下了设定好的密钥,那只电话很快就连接上了卫星。
(果然他应该把这玩意带出来,会更加让人安心一些——罗杰斯想)
在一声长长地蜂鸣之后他进入了自己的语音信箱,卡洛琳气急败坏的声音通过话筒尖锐地回响了起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你竟然把我派过去的两个人以那样的方式杀害了,‘蜘蛛’,你觉得这是你的示威而我会感到害怕吗?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你惹上麻烦了!不要以为你可以把兰德·西弗斯藏起来,我终归会找到他——还有找到你的!等到哪一天,你会为了你这段时间的所做作为而感到后悔!你这个狗娘养——”
“哦,上帝啊。”
罗杰斯满脸惨不忍睹地按掉了电话。
“我觉得我得跟你道歉,妈妈。竟然被这样‘可怕’的女人蒙蔽……难以想象我竟然挑选了这样的雇主,贫穷果然是摧毁自尊心和审美的最大杀手。”
他有一些情绪低落地嘟囔道。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的手机发出了收到短信的提示音,他挑了挑眉,将车子转向高速公路。
几分钟后,他成功地在自己的后视镜里看到几辆可疑的灰色车辆在渐渐接近。
罗杰斯忍不住瞥了一眼后座,他清楚地知道在自己的后车厢里有两个巨大的,洗得干干净净的箱子,这让他稍微又开心了一些。
天忽然间变得更黑了,一滴豆大的雨滴砸在了他的车窗上,随后密集的雨幕如同子弹般噼里啪啦地砸在了他的车顶上。
“……就当是我送你的玫瑰吧,我的兄弟。”
他说道,从尼龙软袋里拿出了武器。
vol3
密集的雨点声让兰德停住了念书的声音。
他站起来去看了一下窗外,这场暴雨是如此的大,如果兰德还是一个普通的人类的话他或许都看不清十米以外的东西。闪电在天空的另一头爆发出白光,要过一阵子你才能听到那沉闷的隆隆轰鸣。
这是一场在堪萨斯夏季极为常见的暴风雨,却意外地让人感到不太舒服,就像是电影里某些悲剧的开场预告似的……
兰德摇摇头,将自己脑袋里的胡思乱想放到一边。
他重新检查了一下窗子,发现都关好了,然后才回到罗杰斯这间房子简陋的客厅里。
罗杰斯在凹凸不平并且有缝隙的地板上随意铺了一块人造纤维的旧地毯,三团笨拙丑陋的二手沙发就堆在这里,值得感谢的是虽然外表丑陋但这些沙发坐上去意外的柔软和舒适。
现在这一小块地方被兰德变为了他和芒斯特消磨时光的地方,他在茶几上摆放着一些初级阅读材料和用来练习习字的纸笔,在过去的一周时间里他已经成功地教会了芒斯特字母的写法,这只小怪物比他想的还要聪明。
他甚至已经学会了写一些简单的单词,哪怕它实际上并不喜欢写字这种枯燥的行为。
谷仓的房顶被狂风和暴雨吹打着,木板在兰德的头顶嘎吱嘎吱作响。
用来照明的灯有一些颤抖。
兰德从芒斯特的背后伸出手,拿掉了它的笔。
“为了你的眼睛着想,在这样的日子我觉得我们还是可以休息一下的。”
他对着芒斯特说道。
“但是我还在写兰德的名字。”
芒斯特回过头,有些苦恼地说道。
自从他学会简单的单词拼写之后他就爱上了那四个字母,实际上它已经能很好地写出兰德的名字,但是它依然固执的一遍又一遍描摹。
“得了,我知道你会。休息一下吧,需要我跟你念一个故事吗?”
兰德将自己的身体陷入沙发,他有些懒洋洋地对芒斯特提议道。
芒斯特自然而然地溜上了兰德的沙发,它的下半身堆积在地毯上,上半身与兰德分享了长沙发剩余的空间,兰德蜷起自己的膝盖,那个部位正好抵住了芒斯特结实的腹肌。
后者的头贴在了兰德的胸口,双臂迭起,鲜红的眼睛期待地看着兰德。
“我想,我想自己跟兰德说一个故事。”
它显得自豪和期待。
兰德哑然失笑。
在学会拼字之后芒斯特可以自己磕磕巴巴地念一些低幼的读物了,而在这之前一直都是兰德念故事给它听,角色的互换从某种程度上刺激了它,它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像现在这样与兰德依偎在一起,然后给兰德念故事听。
兰德也从未想过要打击它这方面的积极性。
几分钟后,昏暗的客厅里响起了芒斯特低沉的声音。
它念的是它的最爱,安妮塔·婕朗创作出来的那两只喜欢互相攀比对彼此的爱意的兔子的故事。
“……小兔子叫喊起来:‘我爱你像这条小路伸到小河那么远。’大兔子说:‘我爱你远到跨过小河再翻过山丘。’……小兔子想,那真是很远。它太困了,想不出更多的东西来。这时,它看见了黑沉沉的夜空,没有什么比天更远了。它说:‘我爱你一直远到月亮那里。’……”
兰德半闭着眼睛,有些晕晕沉沉地听着芒斯特的声音,它之前已经为他念过很多次这个故事了,所以他正在等着它念出最后那句最有名的结尾。
然而,芒斯特忽然却在这个时候沉默了。
“怎么了?”
兰德睁开眼睛纳闷地看着芒斯特。
却看到了对方好像涨红的脸颊。它显得犹豫和忐忑,红色的眼睛显得有一些湿漉漉地凝视着兰德。
“那个……兰德?”
它忽然凑近兰德,宛若害羞一般地将手上的绘本递给了兰德。
“可,可不可以,帮我读最后一段?”
它说。
兰德挑了挑眉,他并没有想太多,很轻易地就同意了芒斯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