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斯一行在费尔斯顿等人的带领下,从沉沦之城后面的一个洞穴中,往沉沦之地深入。
长达几百公里的洞穴群,错综复杂的洞穴走向,没有熟悉地形的人带领,很容易会迷失在这里面,永远也走不出来了,即使是费尔斯顿这样在这里生活了上千年的老巫妖,也不敢保证不会迷路后一定能走得出去。
不过格里斯并不担心,他有一堆的传送卷轴,随时能把这里加起来不到八十人的队伍传送出去。
往生河是一条直接从西风山脉发源的地下河,没有人知道它流向哪里,它的水量,比地面上最大的河流曼德森河还要大上数倍,在地底这种错综复杂落差又大的环境里,流速非常的快,如果掉到里面,很容易被卷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在费尔斯顿的带领下,格里斯一行人通过七拐八弯的洞穴不断的向下。走在前面的是钢牙等僵尸,手里打着几根魔晶照明灯。柔和的光线笼罩着前面的队伍。
当然,格里斯这些不死生物是不需要照明的,他们的灵魂之火即使在最黑暗的环境下,都能看清楚事物。可是队伍里并不只有不死生物,像阿巴克,艾美娜和小吉米等人,有照明的情况下活动会方便多了。
不过魔晶照明灯却不是什么便宜的东西,所有用上了魔晶的物品,价格都不是普通人消费得起的,多亏了魔法师团拨付的五万金币。
费尔斯顿看得两眼冒光,一个魔晶灯当然不算什么,但是这个骷髅竟然奢侈到用魔晶来照明,照明啊,随便一个火把就能照亮了,为什么要用魔晶呢?只有当物资极大的富余,才能有这个资本来浪费。
沉沦之城的物资并不丰富,他们缺乏人手,无法大规模开采矿藏,一些必需品必须经过荒领村和人类世界交换,渠道成本令物价奇高,如果不是因为有地底的穴居人部落为他们提供粮食,沉沦之城的居民们吃饭都成问题。
所以格里斯就这种并不算奢侈的行为,足以看得费尔斯顿眼红不已。
察觉到这一点后,费尔斯顿再看看别的人,然后才发觉,自己呆在一群富翁之中。
格里斯和艾美娜身上的魔甲就不说了,那是有钱也买不了的无价之宝,成长形的顶级甲胄,光说小吉米手上的两件斧锤,那就已经是极品了,特别是斧端那个硕大的魔晶,比他法杖用的增幅魔晶还要好了。真是让人眼红不已。
如果不是有费尔斯顿这些本地居民带路,光是那一个个的岔道就能把人绕晕。一路前行,拐过弯弯曲曲的洞穴,穿过一个又一个岔道,终于进入一片开阔地。
在往生之河流经的地方,有一个冲积的平原,往生河流经这里后,流速放缓,本身所携带的泥沙沉积下来,长年累月后形成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平原,这里和地面的平原唯一不同的时,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根巨大的石柱把地面与洞穴顶部连起来,支撑着上方的岩层。
冲积的平原上,稀稀落落的长着一种十分肥大,高有一米,直径却有四五米,散发着微弱莹光的植物。在这些莹光植物四周,只要是光线能及的地方,都长着了湿漉漉的苔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