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易飞扬那愤愤不平的神色,杜雷斯一脸似笑非笑:“真是可怜,伙计,你那辆奔驰车几乎成了兔子比尔那帮家伙的专车,倒是把你这个主人给甩到了一边。”
倒不是因为公司没钱买不起新车,而是因为胖子高家宝那厮把公司的钱袋子捂得太紧了,想要添置一些奢侈品,难于登天。
说笑归说笑,易飞扬和杜雷斯从的士车上下来,然后易飞扬很是好奇地打量着这座传说中的“米高梅大酒店”。
一直以来,易飞扬接触最多的就是希尔顿酒店,虽然在好莱坞打拼这么多年,倒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家酒店,何况易飞扬还和希尔顿那边签了约,入住希尔顿可以打七折,因此对于米高梅易飞扬就从未光临过,省钱第一呀。
就在他飞扬正在以一副“乡巴佬瞻仰国际大都市”的神色仰望这座大厦时,后面一辆白色法拉利狠狠按了几下喇叭催促这前面的的士赶紧离开。
就当易飞扬继续仰望之时,那法拉利上的家伙下来了,一看就知道是个很有分量的人物,这点只要看其重量就知道了。不过这显然不打扰易飞扬的愉快心情,直到那白人大胖子望着这边,向身旁的秘书什么的怒骂了一句:“该死,让酒店的人把这种乡巴佬赶走,不要让他们在这里妨碍我!”
不得不提的是易飞扬穿着向来都很简单,虽然在奥斯卡红地毯上被时尚大帝拉格斐包装过一次,以至于靓瞎人的眼,拉风过一回儿,不过很快,没了拉格菲这位老佛爷的监督,易飞扬很快就被打回原形,照样洒脱不羁,遵循穿衣服的原则是干净舒服。
依照易飞扬眼前这身打扮,虽然不是什么名牌,却也不是什么地摊货,之所以会被白人大胖子误认为是乡巴佬,还要归功于他身边的杜雷斯……如果说易飞扬穿衣服的品味是干净简洁,那么杜雷斯就是不修边幅,说的再准确一点就是根本没品味,不管什么牌子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三天,都会变成皱巴巴的抹布。
所以看到易飞扬有这样奇葩的搭档,那胖子有这样的误会倒也不出奇。只不过易飞扬听到了,瞥了对方一眼,倒是不以为然,那样的傻瓜连自己都不认识,何必跟他计较什么。
可是他不惹人人倒惹上来了。他和杜雷斯刚走进酒店,两个保安便靠了上来,他们倒不是真的打算赶两人走,只是好歹上来敷衍一下,说什么大酒店总不会连这点素质都没有吧。
“啊?你是中国易?”其中一个黑人保安刚靠近就立刻兴奋起来了,这伙计可是易飞扬的铁杆粉丝,几乎易飞扬编写和拍摄的电影他都看过,因此一下就能认出易飞扬来。
黑人保安连忙迎了上去:“上帝呀,我很喜欢你拍的戏,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易飞扬汗了一下,自己已经保持的很低调了,居然还有人能够一眼认出自己来,看起来还不是一般的红。
给两个保安签了名,那个影迷保安便指着那个白人胖子问:“易,你认识那个人吗?刚才是他的助手让我来赶你们走的,说你们是什么乡巴佬!我看他才是乡下人,连您都不知道。”
跟保安笑了笑,易飞扬和杜雷斯巡视一周,便看见了古斯塔。这古斯塔瞪了易飞扬几眼:“都几点钟了你这才姗姗来迟快上去。”
到了会场,易飞扬立时给吓了一跳,这岂止是一两个人,简直就是人山人海。
虽然这样说的确夸张了一点,可是60个人总是有的,其中包括了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的老板,以及其它电影公司的总裁,负责人,有认识易飞扬的都向这个影坛新贵打着招呼,令易飞扬惊讶的是,其中竟然还有派拉蒙的雷蒙,以及大导演斯皮尔伯格。
不过易飞扬很快就明白了,派拉蒙可是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之一,雷蒙入选理事也是再自然不过,至于斯皮尔伯格,那就更不用说了,在导演数一数二的大腕,如果美国影协不把他争取过来,那才怪呢。
易飞扬的位置是在这个圆桌会议的最下,还真别说,初来乍到,易飞扬险些都找不到位置了,幸亏有古斯塔这位老人引路。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影协会议,除了几大元老主席以外,大多数所谓的“理事”也只是一些准备鼓掌的观众,属于陪衬流。
当然,像雷蒙,斯皮尔伯格这样的,还是有发言权的,毕竟树大根深,人家有资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