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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1 / 2)

半兽人突然离去,洛丝温和莱格拉斯稍稍松了口气。白狼灵巧地在露出水面的石头上跳跃着,进入了安度因大河的对岸。


阴沉沉的天,空旷的原野,远处一线白的天际突然间出现了一个急速靠近的黑点。那个黑点渐渐在视线里放大,然后出现了熊的全貌,然后渐渐换成两足直走,最后变成了一个高壮的粗髯大汉。


他们迎了下去,洛丝温自来熟地握着大汉的大手,松了口气:“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见过一个人,那群半兽人追了我们大半个山头,你要是再不来,说不定以后再也见不到我们了。”


比翁这个大汉也只是用力地回抱了她一下,看着莱格拉斯,粗声粗气地说:“恭喜,听说你们结婚了。”


狼背上被绑成粽子的咕噜用力地扭动着,整张脸皱成菊花,喉管里发出快要死掉的粗喘声——对了,它的嘴巴还被死死堵着。


“这是什么?”比翁瞪着眼睛,皱着眉头问了一声,他从没见过这种玩意儿。


它矮矮小小的又瘦得皮包骨,半兽人不会有这种东西的,他们幼生儿一出生就这么瘦弱的话会被父亲咔嚓掉的。或许,它是其他类型的黑暗生物,只不过比翁在雾山这边住了这么久,却从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家伙。


“我们在一个半兽人的洞穴底下发现的,这家伙是个霍比特人,不老不死好几百年,我们怀疑有问题就把它带了回来。”洛丝温回答。


这时,咕噜一口吐出嘴里的布条,大声喊着:“精灵,小偷,你们拿走了我的宝贝!我的宝贝——现在还要折磨死可怜的史麦格!诅咒你们,咕噜咕噜……”


比翁沉默了下,又打量着这只叫得十分凄惨的生物一眼,说:“我们应该给它换一条绳子,不然光是听它嚎叫,晚上大伙儿都不用睡觉。”


他们一边往回走一边叙旧,比翁这些年一直住在安度因大河边,守护着这一块地区。渐渐的,他的同胞也开始迁到这里,在这附近建成了一个小村子。


洛丝温虽然曾经跟随比翁一段时间,但对他的来历却一点也不熟悉。甘道夫曾经提起过他,说他继承了父辈的魔法能力,可以变成熊自由行走于雾山。他或许来自雾山,每到夜晚,这位大汉就会变成一只大熊坐在卡洛克对着雾山方向放话,总有一天老子是要回去的!


听起来,似乎跟半兽人有着血海深仇似的,洛丝温当时心想。


他们走到了比翁的大木屋,见识了中土各色贫困人士,洛丝温不由得感慨自己的好命,连续三任上司全都是有车有房的土豪。


一到比翁家,咕噜就被绑得结结实实的,扔给动物们看管。


“小心,它会撕开任何活物,十分狡猾。”洛丝温提醒所有小家伙。


“啾啾啾,知道了,有事我会通知你的。”屋檐上的小鸟是小黄的后裔之一,现在换成了一只长着浅黄色细毛的小鸟儿在传讯兼做守卫。


两人经过长途奔波,幸好是精灵,尚能勉强维持一身整洁。动物们送上食物和水,又退了下去。两人洗刷完毕,又填饱肚子,这才好好躺在一张床上盖被子聊天。


洛丝温头靠着莱格拉斯,想着那一挂小矮人,自言自语:“不知道甘道夫他们现在在哪里了?巨鹰应该也来找他们了。”


“他们不会有事的,”莱格拉斯抚摸着她的发丝,修长的手指顺着发尖,滑过她的脊背,没入了被子里,“我们干一些让人精神的事情吧!”


起床的时候,比翁已经不在家了,桌上放着温热的食物。他们才坐下来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高大女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比翁呢?”她的声音跟比翁一样粗糙,却夹带着几分女人独有的腔调。


“他出去了……”洛丝温打量着这位女人,心里头想着她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有j情?也是,比翁光棍那么多年,是该找一个了。洛丝温知道比翁后来有许多后裔,而他是人熊一族所能追溯到的最早祖先。


不过,他们这一族女性的外表跟矮人族一样,实在是太挑战人和精灵的审美观了,洛丝温忍不住吐槽一句。众所周知,矮人族男的和女的根本分不清,因为他们无论男女全身都长毛。所以,每次看到男性矮人对着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女性矮人深情脉脉喊着“你真美丽”,洛丝温都要默默再次强调这是文化差异的问题。


女汉子找不到比翁,就坐在一边等他们。她长得高高大大的,肌肉健美,胸口和下//身围着一块不知名动物毛皮做的衣服,浑身透露着一股原始的狂野气息。不过,她的两双眼睛正亮晶晶地看着他们。


“吃饭了吗?”洛丝温有些不好意思,将小甜饼的碟子朝她那里推了推。


“不用,谢谢,你们是比翁的朋友吧!我听说过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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