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也知晓说错话了,连哄带劝的把话题又带了开,两个人才有说有笑的谈论起了旁的。
李氏心中默默盘算,在这穷乡僻壤之中,关秀秀可以说是极为难得了,十里八乡都是拔尖的头一份,她自然是巴不得关秀秀嫁过来做儿媳的。
只是,大儿的媳妇和小儿的娘子,终究还是有区别的,李氏知道,自家眼下境况不好,出身却还在那里摆着,若是有朝一日能够回到京城,关秀秀就有些拿不出手了。
关秀秀在这十里八乡里固然可以称得上顶尖,若是到了京城,怕是连那些大家千金身边的二等丫鬟都比不上。
吴氏则是另一番心情,看着郭家老大如此亲近小女儿,不觉喜上眉梢,直觉这次是来对了的,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顺眼。
郭志礼生的一表人才,小小年纪就知理懂事,听大宝说,郭家老大的学问在学堂里也是数一数二的,这么有前程的女婿,自然是越早定下来越好。
郭志礼放下怀里的小女孩,对着吴氏施了一礼:“小侄给关伯母请安了。”
这一番做派,再次让吴氏有感而发,瞧瞧,这才是大家子弟,读书人的样子,像是村里的那些半大小子,见了面就知道往后躲,要么嬉皮笑脸的凑上来,没皮没脸的学着大人喊上一句关二家的。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啊。
吴氏笑的合不拢嘴,从椅子上站起身,扶住郭志礼的身子,连声应道:“哎哎哎,礼哥儿好久不见了,这个子又窜高了不少哦。”
说着,吴氏看向了李氏求证,李氏也站了起来,温柔的看着长子,笑道:“可不是吗?前阵子刚做好的鞋子,托人捎进城里,一试居然小了,这孩子转手送给了同学。”
吴氏心里咯噔一下,这郭家老大也太大方了,一双鞋子,起早贪黑的做,也得花上三五日功夫,李氏既然是做给儿子穿的,想必为了体面,定然寻来了上等棉布做面子,又绣上些松柏竹梅之物,慈母这番心血,他说送人就送人,这人,也忒不会过日子了。
吴氏第一次对相中的女婿产生了怀疑,若是个不会过日子的酸儒,害的一家老小喝西北风,还不如寻个田间农汉,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吴氏一番慈母心,真是患得患失,就怕关秀秀嫁的不好。
吴氏正担忧着,却听郭志礼神情淡然的又道:“是张家的老三,他的新鞋子刚巧做的大了,我便与他换了穿。”
哦哦哦,一句话说的吴氏再次心花怒放,这郭家老大当真是个人才,不但是个读书苗子,还懂得经商,小小年纪就知道以小博大,前途不可限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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