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天国的水晶宫> 第一千二百七十七章 这玩意其实是舞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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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七十七章 这玩意其实是舞鞋?(2 / 2)

“嗯,这次是可以确定这家伙是真的死了。”既然有了系统的背书,陆希这才算是完全松了一口气,但随即又觉得貌似哪里都有点不太合理:“不过,为什么这么就结束了?我记得,如果按设定,你这时候不是应该给我一个任务吗?譬如说剿灭反派宿敌组织?猎杀10个以上宿敌组织的核心成员就能得奖励什么什么的,然后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开启另外一段主线故事了。难道不是这种设定吗?”


系统表示沉默。它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的时候都在用这种毫无诚意的沉默来糊弄。陆希表示老是这种玩法就算是他也有点审美疲劳了呢,然而就算是抗议也依旧是什么卵用都没有。他开始觉得有点妖气纵横……难不成是就连系统都觉得剿灭那个神神叨叨的组织有点不太现实,所以连任务都不发了?


应该,不会是这样吧?


陆希自言自语地干笑了两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这才打起了一点精神,然后伸出剑,拨弄了一下尸体,将对方脖子上的护身符给挑了下来。他犹豫了一下,又将对方脚上的靴子给扯了下来,不过用的不是手,而是奥术之手。


(系统:诺尔卡西奥的涂鸦护符。品质:暗金圣物。)


认真看一看,这东西的造型确是一点都不高大上,拿在手里,感觉应该是用羊皮纸搓成的,由普通的银链子穿着挂在了脖子上。而且已经时间久远,银链子已经发黑,护身符的本体整个也呈现着一种色彩相当深沉的暗棕色。非要说倒是有几番古拙质朴的韵味,但要说是一片风干了好几年的老牛皮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深棕色的牛皮上面,却是金色勾勒出了一大团乌七八糟的线条,就像是两三岁熊孩子的涂鸦似的。当然,同样年代久远,这金色已经显得不那么纯正了,莫名地有些暗淡。


如果没有氪金狗眼,眼力极好的鉴宝专家都不会察觉,这种在旅游景点花上10个铜板便能买上好几个的护身符,会是神祗的造物吧?


(属性:力量+5,体质+5,灵巧+15;全魔法抗性+15,黑暗抗性+40,黑暗视觉+5,隐秘行动成功率+50%。)


(自带技能:携影而行,发动技能后召唤盗贼王子诺尔卡西奥的阴影规则,进入绝对潜行状态,持续时间10分钟。发动技能时便是真神也无法察觉。冷却时间24小时。)


(说明:阴影和隐秘行动者的守护神,盗贼王子诺尔卡西奥是个彻头彻尾的神秘主义者,但同样也是个享乐型的中立混乱之人,无善无恶,无黑无白。任何人只要取悦了他,便能够够得到赐福。而他为了让这个世界更有趣,也总是做出让人可笑不得的事情。这件被称为“诺尔卡西奥的涂鸦护符”的宝物,便是如此。符文的材质当然是普通牛皮,但盗贼王子用自己的血在上面随便涂鸦了一道,便赋予了其规则意义上的神力。这种宝具,他一共制造了13件,随意丢给了他看得顺眼的凡人,生生地制造出了数位战无不胜的神偷,引发了长时间的混乱。)


纯粹以对隐秘行动的加成,绝不在死亡阴影面纱之下。只不过,属性加成微妙地更适合刺客或走灵敏路线的剑客之类的呢……陆希琢磨了一下,倒是没准备自己留下,觉得可以交给妮可或者莉姆。未来的诺尔达大祭司,其实还兼职了猎手职业,当然也要是兼修高速潜行和埋伏;而三无四刀流洋娃娃剑豪虽然是走的怪力路线的mt,但明明就有那种只要不说话不砍人存在感就堪称草履虫的奇特天赋,说不定是可以觉醒一点刺客之类的副业呢。


至于到底给谁,就让她们猜拳决定了。我带了这么贵重的礼物回去,应该就不会因为我不告而别而找我麻烦了吧?


大概……


方才,半神卓尔应该就是靠这个玩意,在没有任何人察觉的情况下进入神殿的吧?他,或者说那个神经病组织,到是玩了好一手调虎离山。要是真的让他们得逞,等到劳资和深渊宰相们干的双方精疲力尽,再直接把囚犯们,尤其是几个古老种比蒙放出来,说不定就能一次性解决两波敌人呢。


不过,任你们如奸似鬼,也喝本少爷的洗脚水啦!


当然,要提到洗脚水,我们肯定也不能忘了那一双被陆希用奥术之手摘下来的靴子。


(名称:苍穹舞踏之靴。品质:暗金圣物。)


(属性:腿部护甲50,灵巧+20,体质+10,感知+5,全魔法抗性+20。体力恢复速度+30%,魔力恢复速度+15%,奔跑速度+80%。全艺术技能+2)


“……其他的也就罢了,这个全艺术技能+2有什么用吗?我穿着它去参加联邦好声音和联邦有嘻哈,冠军就必然是囊中之物了是吗?所以,这玩意其实是个舞鞋是吗?这个坑妈的卓尔少年其实是穿着舞鞋来战场上晃悠?这么一想忽然觉得好变态啊!”


(自带技能:1.旋风舞步,奔跑速度+100%,持续时间30分钟,冷却时间6小时。2.天空舞踏,无视行走地形,点水登山如履平地。持续时间30分钟,冷却时间6小时。3.至美形态,靴子会自动根据佩戴者的审美和要求改变心态,从铁甲战靴到舞鞋凉鞋应有尽有。)


(说明:这是美神阿芙洛狄忒给自己的好闺蜜,天空女神娜迪亚打造的一双舞鞋,然而却在诸神之战中落入了凡间。原本只是曼妙的舞鞋,却染上了娜迪亚的神性,成为了冒险者和战士最趋之若鹜的宝具。不过,若是落入了一个真正识货懂得艺术品位的主人手里,应当是能真正展示成其最美的一面吧?何去何从,但从一心而已。)


“……最美的一面估计一时半会展示不出来了。不过,拿着这东西接着去追人背刺我倒是很愿意接受的。当然,之前还是得做个消毒什么的。话说,别人穿过的鞋你要是不消毒就穿,应该是很容易得脚气的吧?”一想到这里,陆希就忍不住用看垃圾的眼神厌恶地看了看半神卓尔的无头尸体,挥了挥手,一把烈火便腾空而起,将他的尸体当场点燃。


除了这两件暗金圣物,对方身上的装备,陆希实在是懒得弯腰去扒了。如果莉姆在场,一定会因为自己的败家子行为而相当不爽的吧?


在对方尸体灼烧传来的烟雾缭绕着,陆希借着火光,将刚刚得来的神狱钥匙放在眼前认真地观察了一下。


“……好了,现在,这玩意应该怎么处理呢?放回去?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这似乎不是太符合一个主角的作风啊!那么,我是拿走呢还是拿走呢还是拿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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