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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允礼篇 雄兔脚扑朔(1 / 2)

“你是个男子,怎么可以喜欢和兔子玩呢!”


四岁的允礼看向腕上停着一只鹰隼的九哥,傻乎乎地答道:“这是一只雄兔。九哥腕上的却是一只雌鹰啊……”


允禟龇牙对着年幼的弟弟一笑,“那是因为雌鹰有了崽,比雄鹰更残暴。强不分公母。”


允礼抱起草地上的兔子,也乐呵呵一笑,“柔也不分雌雄。”


*


皇上怒目圆睁,少有地对允礼威严。


“十七阿哥!你的兔子不能留了!”


允礼抱着自己的兔子看向九哥,委屈得说不出话来,可皇阿玛这一次是真的不疼他了。


“九阿哥九岁那年,随朕围场打猎,亲自猎杀一只虎仔。你作为朕的儿子,应该以兄长为榜样!”


兔子惊恐地缩在他的怀里,皇阿玛身边的李公公一脸为难地走到他跟前。


第一次,他觉得慈祥的李公公面目狰狞,既高大又恐怖。


“不,它什么都没有做错,为什么九哥可以饲鹰,儿臣不能养兔!”


皇上恨这个平日里最宠爱的小儿子一点儿不开窍,指着允礼气得说不出话来。


“皇阿玛。十七弟,不过是养只兔子来玩,不算什么。兔子养久了有感情,自然舍不得。十七弟还小,长大了自然习武骑射不会差的。”


允礼看向后背宽阔的四哥躬身挡在他的身前,忽然感动和委屈一起涌上心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但他知道,他是皇子,决不能落泪,生生咬着唇把眼泪咽了回去。


允礼赶紧学着四哥的样子躬身对皇上说道:“儿臣会苦练骑射,绝不会让皇阿玛失望。请皇阿玛不要带走儿臣的兔子。”


四阿哥看到小小的允礼急得眼睛通红,泪水盈满眼眶,继续替他求情道:“心爱之物生生失去,十七弟会伤心的,儿臣不愿见幼弟为此悲恸。”


皇上震动地看向面前恭顺的两个儿子,又冷漠地看向一旁说允礼养兔不妥的九阿哥,突然释然一笑,“兄弟友悌。四阿哥很为幼弟着想啊。罢了,十七阿哥喜欢,便养着吧。”


见皇阿玛走了,允礼高兴地差点儿跳起来,用手抚了抚兔子的后背,感恩地看向为他说话的四哥。


“多谢四哥!”


*


作为皇上最宠爱的舒妃的儿子长大,允礼知道不争就是保全自己和额娘最好的法子。


他喜欢书画诗词、喜欢歌唱、喜欢吹笛、喜欢跳舞。


不过额娘说过,男子不能歌唱、也不能舞蹈,那都是女子才能做的事,所以他只得欣赏罢了。


总之,允礼时常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是孤独的。


他就像这世上唯一一只雄兔子,看着身边豺狼虎豹厮杀,看着雄鹰展翅、烈马奔腾。他害怕极了,越长大越怕旁人发现他是一只兔子,所以他也长出牙,他也磨爪子,痛苦地去学习和“擅长”那些根本不喜欢的东西。


逐渐的,他再也没有那种自己是兔子的感觉了,他也獠牙锋利,他也爪子尖锐。


不过四哥懂他,常对他说“十七弟,你这样就很好”。


他私心里很希望四哥能成为皇帝,因为四哥一定不会拿兄长的身份压他,也不会强迫他做不喜欢的事。四哥得了好的字帖和美人图总会拉着他一起看,下棋赏花也会叫上他。


后来,四哥真的成了皇帝,还封他为果郡王。


*


温宜生辰,是额娘入宫的日子。


允礼从小便见额娘会在这一日独自落泪,久久惆怅不能释怀。他明白,纵使额娘盛时宠冠六宫,在这深宫之中从没有过真正的“开心颜”。


欢乐与团聚都是九州清晏里皇兄和他的娇妻美妾的。


允礼任性地不想在那热闹场合里久待,寂寞往往在这种觥筹交错的喧嚣里更刺痛人。


他站在山坡上,远望着盛开着荷花的池塘,一边饮酒一边感慨。


突然,她走进了他的视线。


他记得。


“朔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


除夕雪夜倚梅园中,他在梅花枝头摘下了她的小像,可惜他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封号和位份是皇兄所赐,为她烙上“皇家”的标记。而她的闺名,他永远无缘知晓。


她和皇兄身边那些谄媚讨好的木头美人不同,她径直往池塘边走去,坐在石墩上,许是看红鱼吧。池子里养了好些锦鲤,金色的、红色的、黑花的,很好看。


没想到她缓缓蹲下身子,脱了鞋袜。


这样大胆的女子,他是第一次见。允礼想要背过身去,却在想要转身的一瞬听到了银铃似的笑声。


那是发自内心的自在和快乐,是他以为深宫女人永远不会拥有的“开心颜”。


允礼犹豫了,定住了,看着她扑棱着脚丫子,水声灵动,他也忍不住笑起来,刚刚心中的烦闷和孤寂登时一扫而空。


随着她的团扇将水花扬起,一瞬间,中午的阳光下允礼看见一道转瞬即逝的彩虹。


那光影扑朔梦幻,美得让他移不开眼。


这样离经叛道的女子,让他略略找到了一丝知己的感觉,她也不是随处可见的那种“贤良淑德”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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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允礼听见她一声惊呼,蹙眉一愣,麻利跳下坡,一把拉住她的手,和她的侍女一起将差点儿落水的她拖拽上来。


见到她惊慌失措地遮着脚躲在侍女身后,允礼才意识到自己刚刚为了救人,他把所有的礼仪规矩全忘到了脑后。


可......看都看了,他也不能装作没看见吧?岂非更加像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


“你躲开!”


她的侍女凶巴巴的,一胳膊肘把他推得一个踉跄。这么嚣张跋扈的侍女,允礼也是第一次见。


允礼顿时乐了,笑道:“自己都成落汤鸡了,你还顾别人?”


打趣着她们主仆二人,允礼第一次觉得这宫里不似往日那般沉闷肃穆了,反倒很有意思。


“你谁啊!大胆无礼!”


那侍女咄咄逼人,在这宫里不认识的人就敢随便得罪,还真是把脑袋瓜子提在手上护着她家小主,太有趣了。


允礼生出了几分逗弄她们二人的心思,既然那侍女说他大胆无礼,他就再出格些。


一会儿到了宴席上,那小丫头要知道自个儿得罪是个王爷,只怕晚上要吓得睡不着觉。允礼想到她们过会儿会有的五颜六色的搞笑表情,就觉得好玩。


“李后主有言,缥色玉柔擎,来称赞佳人的皮肤白皙,所言果然不虚。可是我看不如用缥色玉纤纤,更见玉足的雪白纤细之妙!”


果然,允礼如此一说,她们俩脸色变得既错愕又惊恐,那小主慌乱得脸颊绯红。


“快去帮我把鞋穿上。”


允礼心里乐死了,看着那小主眼眶里湿漉漉的,一边穿鞋一边眼红得要急哭了,像极了他小时候养得那只小兔子。


一瞬,允礼想起了这座宫殿的冰冷,忍不住失意地饮了一口酒。


“王爷请自重。”


允礼一愣,虽说两人只有一步之遥,却因为这一句话仿佛隔了山海之远。


她知道他是谁?


允礼忽然觉得了无趣味。他本以为,互相不认识,两个人说话就不必有负担,没想到,这不过是他一厢情愿而已。


“你没见过我,怎知我是果郡王?”


允礼有些不服气地问道,没想到她的神色里竟然露出些许得意,骄傲得不可一世。


“宫中除了果郡王,试问谁会一管长笛不离身,谁能饮得西域进贡的玫瑰醉,又有谁敢在宫中如此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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