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好日子在后头呢。
国家改革开放逐渐的在深入,而且对施工队的各种要求就多了起来。
先自己这样干着,这边有更多的政策过来,会给更自己更多的实惠的。
招标对个人施工队也是同等对待的,尽量弄的让自己确实不错,能中标就好。
生意越来越多的市政府的招标会更多一点。
不过靠着市政做生意也是蛮不错的,想着以后跟市政合作,就是做其他的营生也行。
能跟政府合作做生意也是其他的做生意人都想着的。
毕竟,这样可以直接得到国家的政策,得到国家对资金的帮助,得到国家对人才的帮助,这样做生意更容易一点。
自己踏踏实实的做生意,是跟工人合作的关系,尊重工人跟自己合作的关系,而且教育培养他们。
工资是按时发的,思想上得做好工作,自己知道做生意怎么做。
开厂就那样开了,红星轧钢厂的领导虽然现在承包了红星轧钢厂,但是对工人还是一样的。
所以,自己这样踏踏实实的干,一切为公司着想,一切为工人着想,想着自己的生意也会好起来的。
毕竟啊自己付出了就会有收获,想着现在都是先进的管理理念了,不过还是用心交心,比只是用一些套路跟工人打交道强很多。
工资得按时发,要不然人家揭不开锅了,人家随时都会离开的。
这点虽然当时国家没有用更多的法律约束,不过,陈章想做到的。
当时,很多打工的未必就得到法律的保障,有的只是口头合同,有的没有签合同,口头合同的有很多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工资很难结到手。
别看在开发区。
开发区的初期,有很多工人跟一些个人企业老板打工,未必就能随时拿到钱,未必就能随时都能按时结账。
所以,就出现了很多用工问题。
它影响了老板自己的生意,影响到工人的收入。
官司打出来了,很多就跟当时合同有关系。
法律要保护合同,合约下的工人的利益,但是那些欺诈工人,欺骗合同,欺骗法律的,用工老板该怎么办?
这合同到底什么是合法的?
什么是在法律保障权益内的?
要看签的合同如何了。
陈章在这方面仔细的斟酌,就怕自己惹什么官司,而且做生意就很怕惹官司。
打上一场两场的官司,影响自己做生意,而且说不定要打上几年。
用工倒是很方便啊,但是就害怕有什么事情。
有很多捣乱的,或者时不时的自己弄错了合同,就会让一些工人跟自己纠缠不休。
毕竟自己现在是个人经营跟红星轧钢厂那样的国营企业还是两码事。
工人未必服气,自己是个人经营,而且矛盾会很多。
刚刚改革开放,思想还没有转变过来,遇到的问题相当的大。
个人经营受到了排挤,受到了各种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