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做完笔录走出警局,天色已晚。
郑心怡也不管其他,一把抱住了叶寻。
今天要不是有他在,她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应付。
叶寻伸出一只手也轻轻抱住了她,
另一只手抚摸着她乌黑的长发。
五分钟后,一旁的郑一实在看不下去了。
开口吐槽道:“差不多行了哈,我还在呢,回去了关了灯两人躺床上再抱好么?”
郑心怡一听松开了叶寻便去追着他打:“都是你,你还好意思讲。”
郑一连忙躲到了叶寻身后道:“姐夫救我。”
叶寻看了看时间,对两人道:“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先送你们回去吧。”
郑一朝着姐姐做了个鬼脸,转身上车坐在了后座。
叶寻先将郑一送回了学校,
当郑心怡将薛之钎的签名照塞给他的时候,郑一简直高兴坏了。
他恨不得叶寻与姐姐两人在车里原地结婚才好。
然后叶寻又把郑心怡送到芜湖小区。
为了表示感谢,
郑心怡想着留他吃饭。
不过热巴与露丝轮番的电话轰炸让叶寻放弃了这个难得的机会。
叶寻道:“天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这样吧,等我在《新之声》的下一场唱了那首送给你的歌,你在亲自下厨请我吃饭吧!怎么样?”
郑心怡以为他之前只是随便,
没想到叶寻真打算要送给自己一首歌。
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开口道:“真的么?你真的打算要送一首歌给我?”
“当然,之前不就说好了么?”
“嗯。”
郑心怡认真的点了点头。
随即趁着叶寻不注意踮起脚尖在他左脸上亲了一口。
然后迅速跑上了楼。
叶寻不自觉的笑了起来,对着远去的背影喊道:“明天上班可不要迟到了!”
郑心怡回过头伸出手举过头顶对着叶寻回应道:“明天见。”
“明天见。”
叶寻上了车,往嘉星的方向行驶去。
回到嘉星已经是晚上8点多。
刚走进22楼,热巴与露丝便一左一右将叶寻押到沙发上坐下。
露丝叉着腰问道:“叶寻哥哥,你这是从哪回来的?”
看着两人要吃人的眼神,
叶寻决定要说一个谎。
虽然他天天说谎,
不过这一次他决定说一个真假参半、虚虚实实、天衣无缝的谎。
叶寻道:“我不是说了去见编辑去了么!”
露丝眯着眼睛,冷哼一声道:“见个编辑需要这么久么?难不成你写的那小说写的太好了,人家整个出版社都拉着你不让你离开了?”
叶寻刮了刮露丝的鼻子上:“露丝我发现你真是越来越聪明了。我这小说不敢说前无古人吧,至少在当世还活着的所有作家里,绝对是no.1的存在。”
叶寻决定先抛出那本《活着》,
虽然自己对露丝说的有些言过其实了,
不过但凡有些文学素养的人自然也知道这绝对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文学名着。
在自己的世界,这本《活着》可是印刷过最多数量的小说了。
而这本书为原作者所带来的收益据说是一个令所有人都惊讶的天文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