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英俊才会代表公司,和对方签署投资协议。
按照赵长天对林天真的指示。
圈定名单上,公司投资金额在二百万以下的项目。
林天真可以全权做主。
只有公司投资超过二百万以上的项目。
林天真需要向赵长天具体汇报。
获得赵长天的首肯之后。
公司才会与对方启动签约流程。
回到眼前——
赵长天给林天真打电话的时候。
林天真正在公司审议——
关于一个小项目的投资。
这是一个总投资只有五百万。
天雨娱乐可以参投180万的电视剧项目。
这个项目,是赵长天圈定的投资项目中的一个。
该项目,是一个在业内名气不大的导演李文——
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筹拍的一个小成本电视剧。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
对这种没有知名导演,没有知名演员,也没有知名公司参与的——
盈利前景很不明朗的三无项目。
高英俊不会有任何兴趣参投。
但既然是大老板圈定的项目。
高英俊自然会按照老板要求,严格执行参投计划。
这个项目的主要投资方,就是导演的个人工作室。
所以,该项目导演李文,对项目运作有绝对的决策权。
当高英俊与李文见面,并表达投资意愿后。
李文十分痛快的表示同意。
他表示,资金还有180万缺口。
如果天雨娱乐感兴趣。
可以让天雨娱乐独享这180万的投资份额。
对此,高英俊没有丝毫感觉意外。
在他的从业生涯中——
见过太多这种对资金求贤若渴的小剧组。
有的小剧组,为了筹集到几十万、乃至上百万资金。
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
甚至,有些项目,在求爷爷告奶奶的长期努力之后——
也压根儿就找不到投资人。
最终只能把项目无限搁置。
而与之相反的是——
有一些盈利前景乐观的热点项目,即便你上赶着主动要求投资。
也没有成为联合投资人的机会。
赚钱几率很大的项目,人家凭什么让你加入?
而李文的这种盈利可能性很小的项目。
面对主动上门的投资。
基本没有可能会拒之门外。
昨天晚上,高英俊在京城和李文谈妥具体投资事宜后。
便连夜赶回临海。
并在今天上午,来到公司,向林天真汇报具体情况。
只要林天真不反对。
高英俊便会抓紧时间前往京城。
代表天雨娱乐与李文工作室签订投资合同。
高英俊之所以如此着急——
倒不是担心,煮熟的鸭子飞了。
而是因为,高英剧需要洽谈的项目太多了。
这就要求,高英俊要尽可能缩短每一个项目的操作时间。
尤其是,高英俊今天晚上,约了另外一个项目的投资方负责人——
在京城的一家酒店见面、洽谈一个电影项目的投资。
而这个电影项目——
是赵长天重点圈定的一部小成本电影。
高英俊本人也相对比较看好这个项目。
所以,无论如何,高英俊今天都要前往京城。
而在今天就把李文的项目彻底搞定。
也能避免高英俊日后再跑一趟。
对林天真来说。
她对这个项目的审核——
主要是针对项目投资合同的详细了解。
具体来说,是投资人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义务。
不同的项目,联合投资人所拥有的权力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