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庭洲不肯。他宁肯一个人陷在走不出的阴影里,也不肯跟他走,贺郕卫放心不下,挑选了一条最优秀的军犬给他。
那条杜宾犬拥有超强的侦查能力和警惕性,它的个头甚至比六岁的贺庭洲还要大上一点。贺庭洲和它同吃同睡,它陪伴他度过了十一年,那条狗不是他的宠物,是他的伙伴。
格洛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终因为年纪太大,没能挡住住衰老和病魔。
“杜宾犬的寿命不长,它活到十三岁,算是长寿的。扩张型心肌病,全身器官衰竭,没有治愈希望,医生建议安乐死。”
十一年,可以想象他们之间有多深的羁绊。
“那个决定是不是很难做?”霜序设身处地,恐怕也是两难。
贺庭洲抚摸着她的脸,说:“对我来说很简单。我想结束它的痛苦。”
他说得轻描淡写,好似他是一个冷血冷情的人,可是他给万岁起名叫万岁。
霜序的手从衣服下伸出来,已经回温的手心握住他的手。
“你跟我说这些,是想安慰我吗?”
“想多了。只是刚好想起来它而已。”贺庭洲语调轻懒,“那条狗跟你一样爱吃车尾气。”
“……”
霜序抡起拳头给他一拳:“烦人。”
贺庭洲接住她拳头:“带你去吃面?”
“好。”那点伤感莫名被扫空了,霜序站起来,可能是被风吹得太凉了,腿有点僵硬不听使唤,往前趔趄了半步,脑袋直杵杵地撞到贺庭洲身上去。
他闷哼一声,扶住她腰:“轻点。把我撞河里,你今天真得跳下去了。”
也不知撞到他那根骨头了,霜序额头也生疼,半天没缓过劲来:“我才不给你殉情。”
“想什么呢?”贺庭洲说,“我让你救我。”
霜序也不想走了,顺势环住他脖颈,挂到他身上:“你抱我好吗?”
她最近爱撒娇,贺庭洲心里一片化开的水,低头在她眉心亲一口,打横把她抱起来,走向停在路旁的车。
贺庭洲带她去有朴面馆吃了面,回到家, 霜序洗完澡从浴室出来,见他半靠在床头,正拿着他已经戒掉的故事书在翻看。
贺庭洲手掌在身旁拍了拍,霜序爬上去:“今天怎么又看起来了?”
“今天给你讲故事。”贺庭洲把她搂到怀里,“想听哪个?”
霜序枕在他胸口,在故事书上翻了几页,最后说:“想听格洛克的故事。这个名字有什么来历吗?”
贺庭洲把故事书合上,丢到一旁。
“格洛克是一种半自动手枪,价格便宜,易于改装,所以是很多犯罪分子的首选。”
床头壁灯开着,将贺庭洲声线里面本就不多的情绪也稀释掉了。
“我妈就是死在这种枪下。”
霜序正认真倾听的神色忽然怔住了。
“那你为什么……”
“为什么给狗起这种名字?”贺庭洲唇角那个弧度微弱而凉薄,“为了让贺郕卫每次看见那条狗,都万箭穿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