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知章未曾听过王曜景这个名字,他本来见这士人气度不凡,便生了结交之心。否则,以他的身份,又如何会随意的向人讨酒?
要知道,他如今入书院编撰《六典》、《文篆》,更被封为太常少卿,已经是读书人中的顶尖清贵人物,未来成为三省六部的主官也只是时间问题,不知道多少人想要与他结交,从此平步青云。
“不知兄台从何处来?”贺知章重新落座,再次恢复了那行迹放浪的姿态,笑嘻嘻的说道。
王曜景说了一口长安地区的官话,贺知章也不晓得他的来历。
“在下自剑南道而来,听闻长安的牡丹快开了,便来赏花。”王曜景也是一笑,开口说道。
听到这里,贺知章的眼中也是一亮,“当真是性情中人也,闻花开而至,花落而归,潇洒自在,比做个仙人还快活。”
贺知章此人眼界甚高,若是你真的跟他巴结,他反倒看你不起。剑南道距离此地也有近千里,能长途跋涉至此,就为赏花,这才是真性情。
而自远处来京的士子,多是为了求官,他平日里见多了这种人。
“那兄台可要留下些墨宝,免得辜负了着满城牡丹。”贺知章对王曜景的观感更好,说话也亲近了几分。
就在二人说着话的功夫,伙计便搬了一大坛子的酒水上来。
这家酒楼最好的酒水,唤作黄金碎,是一种米酒。酿成之后,酒水金黄,犹如金沙碎在了酒水之中,端是好看。
“我家掌柜家中世代酿酒,天家得闻此酒,便命人送来长安,后来我家的黄金碎便声传长安,我家掌柜也由此来这开了酒楼。”这伙计很熟稔的介绍道。
说罢,一揭开坛盖,一股子扑鼻的香气就传了过来。王曜景本身对酒水没有太大的嗜好,但闻到这香气,也觉得喉咙生津。
贺知章更是迫不及待,直接令伙计斟酒。还嫌酒杯太小,直接换了吃饭的大碗。
酒水哗啦啦的倒了一大碗,他也不顾形象,便凑上去喝了一口,半晌后,才咂摸着滋味,真是舒坦。
“长安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这等美酒,当以玉碗盛之,方不浪费。”王曜景看着面前的黑瓷大碗,顿时感慨了一声。
他这只是随口感叹,却是令贺知章猛地一拍桌子。
“好酒,好诗!我怎的做不得这等仙气盎然的句子。”贺知章心中澎湃,不为其他,便是为了天然清新的一句诗。
他的写诗风格,便在一个“狂”字,越老越狂。他少年成名,中年夺魁,仕途一帆风顺,这也决定了他的风格有着一股别样的锐意。
但王曜景随口说出的这一句诗,却是化用自李白。在贺知章的年代,他是名满天下的大才子,却依旧被诗仙压得一头。
或许说,在诗仙存在的那几十年,所有人都要被其光辉压制。便是数十年之后的白居易,也要苦苦追逐着李白的脚步。
当然,现如今李白才十一二岁,王曜景也不担心这位原作者来告自己侵权。
那伙计虽然是个跑腿的,但盛唐文风鼎盛,便是乡间妇人也能随口吟上几句。他虽然不懂得这诗句有多好,但也知道是极妙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