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男人太有本事也是一种负担,她要是跟不上他的脚步,只能在家里当个花瓶带带孩子,什么忙也帮不上,这可不是沈雪所想的。
“姐,还在学习呐。”
一直到九点多,听到门打开的声音,沈雪这才起身,看到正蹑手蹑脚往家里走的沈蓉。
“你还知道回来啊,你看看你自己,一个姑娘家家,天天这么晚回来,都在外面耍什么?”
沈雪对于自家小妹也是没什么办法,这丫头自从读了大学之后,思想已经完全解放,你要说她,她能找出一堆理由来反驳。
“这不是出去摆地摊去了吗,姐,我跟你说,就这么些天,我们卖喇叭裤都赚了好几百块钱了。”
“我估计等姐夫带我去港城读书,我能赚好几千块钱。”
沈蓉挺了挺胸,显然很是得意。
沈雪看着自家小妹那一身稀奇古怪的衣服,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会喜欢这样子的衣服。
那大喇叭的裤脚连鞋子都盖住看不到了,还有那花衬衫穿着一点也不透气,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颜色,看的人都眼花缭乱的。
“你头上戴的那是什么玩意儿,跟个蛤蟆一样,快摘了,看着就烦。”
对于沈蓉这一身奇装异服,沈雪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只是妹妹读了大学,有自己的思想,她管也管不住了。
“姐,你不懂,这就叫潮流。”
“我跟你说,这蛤蟆镜,八块钱一副了,还是我托人才买到的,这可是港城那边流传过来的新款式,深城才有的卖。”
“就我这一身,喇叭裤,花衬衫,戴个蛤蟆镜,再来一个录音机,带上两盒磁带,那绝对可以迷到一群人。”
沈蓉没扛录音机,她到底是一个女孩子,扛着那玩意儿太不斯文了。
但是她们一起摆摊的男同学有一个双喇叭的大录音机,里面插上磁带放着歌,在广场跳迪斯科,马上就能吸引一大批年轻人。
他们就是靠着这个吸引人过来卖衣服的,她们几个穿着就是最好的模特,没几个年轻人挡得住这种流行打扮。
基本上每天他们都能把进的货给卖光,哪怕五六个人合伙,他们一个人一天也能分将近上百块钱,这可抵得上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是的,1983年,工资已经开始涨了,没办法,物价局公布的数据,很多物资都涨价了,工资再不涨,那工人就要吃不起饭了。
“你的事我不管,你不要在外面乱疯就好了,家里也不差这几个钱,学习为重,不要把心给玩野了,到时候一点学习的心思也没有。”
沈雪摇了摇头,沈蓉从一个什么也不懂得乡下小姑娘变得像现在一样活泼开朗,自然是受了陈阳的影响。
这做生意,自然也避免不了是被陈阳影响的,不过沈雪总觉得,一个女孩子家家,现在还是把学习搞好了,摆地摊做生意这种事,玩一玩体验一下就好了,还是读完书,找份正经工作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