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软的花瓣,亲吻他的脸颊。
摘下来,戴到耳朵上。
幸福就好似,从那一天开始了。
后来,他苦练功夫,短短三年,就成了天下第七。
他终于可以回去,割掉老爷的头了。
可是皮肉包裹着的头盖骨,是真丑啊。
敲出来的声音,是多么难听。
以至于根本不配进入神山。
他又去挑选另外的老爷,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了。
他的眼睛慢慢溢出血色,近乎魔怔般,在挑选完美的头盖骨上,一去不返。
喀兰,血域,已经满足不了他的。
他把手,伸进了中原。
而在朋友面前,扮演着一个可怜的正直人。
他像个疯子。
一个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疯子。
李莲花侧目,深深叹了口气。
“你如今这样,同那些压榨你们的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巫尔焦眼珠骨碌一转,似乎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忖了忖,他明白了。
“区别,啊,我的眼光比他们好多了。”
可心头,有个异样的声音在叫嚣。
区别,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不敢承认罢了。
自己从残忍里走出来,又变成了一个残忍的人。
可是不残忍,该如何有决心,去割下老爷们的头呢?
那便不要管。
沉沦着,继续沉沦着好了。
“你要不要试一试?”
蓦地,他对李莲花,认真地胡言乱语起来。
“挑选一颗完美的头,切下它,一步步获得一只完美的头盖骨。”
“再用一个小槌子,”他手指模仿着木槌,“梆梆梆地敲。”
“真是美妙的声音呢,呵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
笑声变异般癫狂,令人起鸡皮疙瘩。
笑过一阵,他又提议。
“你身边那位,跟你一样姓李的小友,也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呢。”
“你有这样的功夫,兴许可以切下他的,来敲上一敲。”
“我保证,那种声音,会让你过耳不——”
话音戛然而止,“忘”字胎死腹中。
李莲花手上的力道陡然加重,目光前所未有地冷厉。
“我劝你最好别打他的主意。”
当然,现在的巫尔焦,似乎也打不上。
要打,也打不过。
他脸憋得通红,止不住咳嗽起来。
拼命拉扯桎梏自己的手臂,想要吸口鲜活的空气。
李莲花松了毫末。
死了,可不好套话。
巫尔焦活过来。
李莲花瞥他一眼,“我且问你。”
“你选中目标后,可是在他们身上抹了花粉,再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你不是看出来了吗。”巫尔焦道。
“何必问我。”
那就是承认了。
所以在府衙的停尸房内,查验完尸体,跨出门去的那一刻,他注意到了一只蜜蜂。
是因为,那些尸体上,残存着花粉。
而昨天晚上,各方势力,在严莫华客房内外,大吵大闹时。
巫尔焦跌往他身上,也绝非偶然。
就是为了制造合理而平常的意外,来抹上一点花粉。
谁会觉得那样的动作,是奇怪的呢?
想必对于其他受害者,他也是那么做的。
最简单的,莫过于路过,随便一蹭。
衣物头发什么的,只要不用力,甚至惊不起任何注意。
等到事后,再利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目标一旦走到偏僻的角落,就是下手的好时机。
是故根本不需要分白天黑夜。
是故今晚,李莲花是特意走到僻静处的。
就是为了引蛇出洞。
“我再问你,”他目视着对方,“你把那些头弄到哪里去了?”
“弄那么多头,又是为了什么?”
“还有,你是血域人,可认识南胤的无心槐?”
“你给仇不平的无心槐,又是从哪里来的?”
巫尔焦嘴角一弯。
“你一下问我这么多,让我先回答哪一个。”
“我不管你先回答哪一个,”李莲花声色冷硬,“总之,我要全部的答案。”
“否则——”
巫尔焦“噢”了一声,眯眼回答。
“我弄那些头,就是为了好看。”
“看完了,我就扔了啊。”
“扔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了。”
顿了秒,他又笑盈盈地开口。
“无心槐,什么无心槐。”
“我给仇不平的,明明是烈性迷香。”
“你这么说,也就是说,你知道无心槐喽。”
“不如你给我讲讲,这是个什么东西。”
“你说无心槐是南胤之物,难不成,你是南胤人啊?”
“巫尔焦。”李莲花低喝了一声。
“我没有那么大的耐性,在这里听你瞎说胡扯。”
他一寸寸攥紧指节,能听到手下颈骨发出的声响。
巫尔焦再度难受起来。
但仍旧只字不提,“李莲花,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反正五年前,我就该被主家割掉头,拿去祭神了。”
“我告诉你,我不怕死!”
“到时候,”他面目狰狞起来,“我就在天上看着。”
“看着你们这群查案的人,急得团团转。”
“你说,是不是特别有意思?”
他眉目舒展,又笑起来。
李莲花有些无奈。
对这种不怕死的疯子,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琢磨该如何应对时,一道凶悍的掌风,突然从后背袭来。
直觉所感,那掌力非同一般。
他当即弃了巫尔焦,闪身对出一掌。
林间砰然一响,掀起巨大的风,削平了一众野草。
树干上,也切出深厚的凹痕。
李莲花与那人目光相接,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脑中还倏地浮出一件事来。
缁色衣袍,狼牙铜面。
上次救走凤凌烟姐弟的那个人!
李相夷他们,就是这般描述的。
而现在,这个人又拎走了巫尔焦。
脚下踏着出神入化的轻功。
他眉目一凝,“迷踪步。”
“原来是你。”
不过,他也不追。
追踪蜂,谁还不会用了?
也就那么刚才,他在巫尔焦身上,抹了点花粉。
疯子不说,自有追踪蜂来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