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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个活菩萨(2 / 2)

他积着满腔的涩,目光却是凌厉。


“段惊鸿用这刀来除恶扬善,你却用来杀害无辜之人。”


“你祖上若是有灵,不知道棺材板还压不压得住。”


段无救没什么触动,“你不用挤兑我,总归这恶人我已经当了。”


他突然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李莲花,“想不到你居然还是个有情有义之人。”


“是我看走眼,你的确不是为了破骨刀来的。”


“不过,”他挖苦道,“你这情义还是烧进纸钱里吧,再怎么样,南宫朔月也活不过来了,哈哈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但很快就疼得笑不出来了。


方多病又重重踹上一脚,“再说三说四,讲些无关紧要的,信不信我让你死得再难看些!”


段无救恶狠狠地剜他两眼,却是没再作了。


“之后,你在房间里翻找,是为了那张地契吧,莫不是……”李莲花有一个猜测。


段无救也证实了他的想法。


他父亲段振身为掌门时,喜好排场,挥霍无度,把龙江派弄得入不敷出。


后来,只能将宅地抵了出去,抵给的就是南宫府。


段振死后,门派的烂摊子自然而然就落到了他身上。


他有心振作门派,可龙江派的债务就像个无底洞,怎么填也填不完。


经计算,怕是搭上一辈子,也赎不回门派的宅地。


某天,他灵光一现,打算另辟蹊径。


他潜入南宫府,从那个人口中得知了地契的藏身之处,结果翻箱倒柜,却是一无所获。


抽身离去时,竟碰上了半路杀出来的李莲花。


要不是身上揣了暗器和迷药,可能那个时候就要交代了。


他逃脱后,就去了胡浩那里。


先前夜探南宫府时,他听得那厮盘算过,如何如何将南宫府据为己有。想来,盗了地契也不无可能。


当他过去,窥见胡浩正匆匆忙忙和小厮换回衣服时,就更确信那厮付诸了行动。


小厮出门后,他就跳进去逼问地契的下落。


胡浩却坚持没偷,还在挣扎中扒掉了蒙面的黑巾,瞧见了他的脸。


他决然掐死了人,把人吊起来,伪装成自杀的模样。


这样,就算留下了蛛丝马迹,一时半会也查不到自己头上。


接着,他在屋子里搜索起来。


地契是找到了,可无论怎么翻,就是不见龙江派的那张。


不久后,门外就传来了杂沓的脚步声,只能先走为上。


他回到侍卫房中,换掉了夜行衣。


又揭开床底下挖好的坑洞,藏好破骨刀。


接下来的时间,他都混迹在人群中,听候差遣。


直到那个人找上门,告诉他,龙江派的地契在他手中。


两人在梦花亭附近见面,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的盟友会在那时,致自己于死地。


地契上喂了见里红。


那个人说,“从现在起,你没有用处了。”


他这才明白,自己是被当刀使了。


“那个人是……”李莲花有些不敢问。


他心下已经有了答案,却迟迟不敢正视。


那种五味杂陈的感觉,就仿佛陷入对吻颈剑的来处,心生疑窦时的矛盾。


他不敢问,段无救却偏要说。


那个人给他下剂量十足的见里红,料定他会当场暴毙。


可惜,他没有。他运功排毒,给自己争取了半个时辰。


既然同这个假神医谈不成交易,必死无疑,那有什么理由不拉那个人下水,有什么理由不说?


更何况,这假神医犹豫了,踟蹰了,说明他害怕,害怕知道真相。


能在死前扰人心绪,使人痛苦,再值没有了。


思及此,他高兴起来,“那个人就是——”


他嘴巴比着口型,无声却掷地有声。


李莲花眉心拧起,心底波涛泛滥。


那只童年的草编蚂蚱,顷刻间灰飞烟灭。


段无救大笑着,在癫狂的笑声中,被笛飞声一掌激发了毒性。


“受着吧,疯子!”


他皮肤前所未有地溃烂起来,浑身如百虫噬骨,痛苦极了。


皲裂瞪圆的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某个方向。


进入地牢的甬道口,适才光影交错,有一个人来了,又走了。


李莲花偏头扫过,对方多病和笛飞声道,“分头行动。”


出地牢后,月亮已然偏西,沉在山头,只露出半截弯刀。


“如何,李神医?”


吴歧刚搜完段无救所住的侍卫房过来。


李莲花正好要去找他,招了下手。


除开那个人,他把破骨刀、龙江派地契等一应谋划都说了。


吴歧听罢,怒火中烧,扬言要把人挫骨扬灰。


可随之而来的,又是难以言说的悲凄。


南宫府对他有恩,他自行立过誓,这辈子会舍命相护,护好南宫府的安全。


但他失诺了,对自己的誓言失了诺。


七年前,他没能护好南宫引夫妇,让他们双双殒命。


如今,又没能护好大少爷,让人在眼皮子底下动了手。


还有二少爷,若非云隐山那小子及时发现端倪,怕是也会无疾而终。


他握刀的手颤动着,连带着刀也抖动着。


什么“次狂刀”,他不过是一个无能之人罢了。


长风拂过,吹凉了他眼中濡湿的泪。


李莲花抬手,拍了拍他肩膀,“吴护卫,很多事情都不是我们能预料到的,你不必太自责。”


吴歧看他一眼,在那温和的目光中,抹了把眼睛。


“我去找刀。”


适才搜侍卫房,只发现枚龙江派的信物,并无其他可疑之物。


如今得知破骨刀的下落,自需要再去一趟。


毕竟那是前不久,大少爷高价寻回来的。


只是不曾想到,这刀会带来如此厄运。


李莲花跟了去,恰好,他有些事想问吴歧。


“我看你与周管家,倒与别人不同,你们很早就认识了?”


他很小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吴歧得了吃的玩的花的,几乎不会忘记周勤。


当然,他不能摆到明面上来说。


吴歧不知他为何突然问起这个来,但也没觉得多奇怪,还是答了。


“我们是拜过把子的异姓兄弟,早些年,一起行走江湖来着……”


那时,两个人并辔行侠,干过不少轰轰烈烈的大事。


然而由于太过年轻气盛,不懂江湖规矩,得罪过不少人。


有一回被仇家追杀,伤得很重,尤其是周勤,被箭矢穿了肺腑,险些活不过来。


好在,他们被人救了。


那个人就是南宫夫人,殷罗月。


她把兄弟二人带回府中,南宫引见了,对二人甚是赏识,不仅运功替他们疗伤,还毫不吝啬地拿出了许多天材地宝。


二人感激南宫府夫妇恩德,愿结草衔环,就留在府上,当了护卫。


多年后,他们一个成了护卫长,一个成了管家。


又很多年后,南宫引夫妇出游在外,遭了山匪围杀,双双殒命,只留下一对公子相依为命。


他和周勤,便一同看顾着两位公子长大。


说是一同,其实周勤付出更多些。


他手脚笨,脑子也不算特别灵光,只知舞刀弄枪,照顾不好人,更不懂料理府上事务。


因而,多数事情都是周勤在操劳。


“原来是这样,”李莲花了然地颔首点头,“那两位少爷应该很信赖他吧?”


吴歧称的确如此,大少爷有病在身,二少爷年纪太小,大多事情,他们都会倾向于交给周勤代劳。


李莲花“哦”了一声,又问,“不知最近,这个周管家是否同两位少爷出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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