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位倒也罢了,两人均是容貌英俊温文尔雅,称得上是谦谦君子。
后两位连凑数都凑不上。
回百应今年五十多岁,容貌狰狞丑恶至极,性格贪婪阴险狠毒,年轻时算不得公子,年老了更算不上公子。
葛铃铃是女子之身,且不说她的能力如何,这怎么能算作是公子呢?
你说她是女诸葛、花木兰,说她巾帼不让须眉,这些话都算是称赞。
女公子是个什么鬼?
对于世家大族而言,这话无异于最狠厉的贬低,乃群狼环伺之局!”
沈炼为何要这么说?
因为“女公子”三字,代表葛家没有嫡系男丁,在这个时代,世家大族没有儿子,十之八九会发生一件事。
——吃绝户!
莫说世家大族,就算是只有两三亩薄田的农夫,也会有相同的苦恼。
世家大族没有儿子,亲戚们早就磨刀霍霍准备分家产,若非葛铃铃颇有几分能力,葛家家产早就被瓜分掉。
也有诸多想攀龙附凤的俊男,想做葛家的女婿,获得家产一步登天。
最好成亲后算计死葛玲玲,这样葛家嫡系就断了,痛痛快快吃绝户。
是不是觉得很残忍、很无耻?
因为这就是很残忍、很无耻!
否则怎么会用“绝”这个字眼。
“绝”这个字,说明这件事在正常人的道德观念中,已经到了极限。
大名鼎鼎的商朝太师闻仲,被封为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的猛人,看到这个字眼之后,也是立刻闭目等死。
大家族的正妻最怕的就是这个,如果自己生不出儿子,十有八九会给丈夫纳妾,还生不出来,就多纳几个。
不然就等着被吃绝户吧!
某些貌似忠良之辈,吃绝户的时候绝不会手软,而且多半比谁都狠。
冯素贞长长的叹了口气。
她听父亲说过类似的事,也曾见到过很多,别的那些官家夫人,经常劝导娘亲给父亲纳妾,赶紧生个儿子。
不然冯家的家产多半保不住!
澹台镜明好奇的问道:“夫君,这四个武林世家,谁的传承最强?”
“回百应!他们家祖传的武功足以碾压其余三家,家族高手如云,只不过儿子回绝不省心,喜欢追杀门客。
因此,虽然回家的势力最强,却也无法吞并其余三家,另外三家近些年招揽诸多人才,势力增长的很快。”
其余三家确实均有高手门客。
池家最强供奉是七发禅师,布袋和尚说不得的弟子,擅长使用弓弩,曾发誓要在峨眉山建立九十九座庙。
游家最强供奉是顾佛影,布袋和尚说不得的弟子,与七发禅师既是师兄弟也是宿敌,擅长类似醉拳的刀法。
葛家最强供奉是蔡旋钟,擅长使用一把九尺七寸长的宝剑,这把比枪矛更长的武器,却又实实在在是剑。
蔡旋钟来历颇为神秘,武功比七发禅师和顾佛影更胜一筹,更有传闻,蔡旋钟精通“先天破体无形剑气”。
相比于用各种手段招揽人才,在诸多人才辅助下蒸蒸日上的三家,回家显得江河日下,但这是错觉,回家的实力非常强劲,底牌远远超越想象。
回百应这只老狐狸,虽然管不了自家儿子,却能给他留下无数底牌。
“为何要追杀自家门客?”
冯素贞略有些不解,她们家这种官宦家族,也会招揽高手门客,回家这种武林世家,怎么会拒绝外来人才?
沈炼讥讽道:“因为回绝认为家族的财产都是他的,父母长辈的信重宠爱也是属于他的,不能被人抢走。”
左诗补充了一句:“回家曾经想把势力扩充到金陵,与六分半堂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虽然被六分半堂打退,领头人却没有死,只损失了些喽啰。”
六分半堂是金陵地头蛇,还有狄飞惊这等人物出谋划策,对付回家这种外来势力,却没能全灭,足可见回家的实力何等强悍,底蕴是何等丰厚。
呃……
这件事儿真的不怪狄飞惊。
在狄飞惊的算计之下,六分半堂二堂主雷动天,堵住回家的回万雷,两人交手三招,便一掌轰在他的顶门。
所有人都觉得回万雷必死无疑,结果回万雷竟然只是重伤,生命力简直比魔灵还要可怕,这特么都能不死?
下次还是砍脑袋吧!
这种杀人手法才是最安全的!
卫空空为此点了一百多个赞!
就在四人聊天时候,远处走来一个年轻的书生,穿着一身洁白衣袍。
白衣胜雪,不染尘埃,素净得像是深山老林中一道清瀑、一泓清泉。
这人一举手,一投足,一展眉,一回眸,都有说不出的傲岸和忧愁。
他似乎不食人间烟火,却又实实在在的存在,脚踏实地的赚取米粮。
他背后背着书箱和宝剑,沈炼能感觉到宝剑的炽烈,也能感觉到宝剑想要名扬天下,更能感觉到,书生也想要展翅高飞,但他现在却只能蛰伏。
潜龙在渊是很难受的。
尤其是已经有了腾飞的实力,遇到过无数腾飞机会,却为了逃不开走不掉解不脱的原因,不得不继续蛰伏。
对于年轻热血、饱读诗书、武功高强的少年郎而言,还有比这更难以忍的事情么?还有比这更好的磨砺么?
沈炼笑道:“这位兄台,萍水相逢便是有缘,不如过来喝一杯。”
书生看向沈炼等人。
猛虎般的壮汉,娇俏的侍女,美貌的夫人,英俊的贵公子,还有一条撒欢的大黄狗,这是什么诡异的组合?
书生原本不想结交任何人,但沈炼的话似乎有种魔力,让他情不自禁。
“我叫方邪真,四方的方,正邪的邪,真诚的真,敢问阁下的名讳?”
方邪真虽然是书生,却没有任何繁文缛节,表现得有些冷硬,似乎是因为孤僻太久,显得与四周格格不入。
沈炼笑道:“方邪真,这个名字非常有意思,世上有又邪又真之人?”
方邪真解释道:“当然有,因为我是绝世的人物,却想成俗世之名,你觉得这句话是不是说得太过傲慢?”
“不是,我觉得很贴切,非常符合你的气质,我叫沈炼,这位是我的好兄弟冯绍民,这是我夫人澹台镜明,这是我侍女左诗,这是我爱犬大黄。”
这次轮到方邪真惊讶了。
他这些年隐居洛阳城外,给几个富家大户做教书先生,对江湖中的事务几乎没有关注,隐约记得沈炼名讳。
沈炼似乎是个捕快……
捕快出门带着兄弟很正常,带着夫人侍女是什么鬼,怎么还牵着狗?(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