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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青衣第一楼,你看这不是巧了么!(1 / 2)

“嗤!”


一缕寒芒划过夜空。


沈炼左手持着枪杆,右手持着飞回来的枪头,刺向黑衣人的脖颈。


黑衣人方才全力出刀,气血不免有些滞涩,虽然只需弹指时间,气力便能恢复,但沈炼岂会给他这个机会!


寒芒一闪,鲜血横飞。


黑衣人虽然全力闪避,避过了脖颈的要害,胸口却被划出一条血口。


借助这向下一划之力,枪杆和枪头重新组合完毕,沈炼的身子借力旋转一圈,三步两步,到了黑衣人右侧。


缥缈孤鸿!


羽觞飞急!


气吞万里!


三枪齐出,枪出如龙,枪锋片刻不离黑衣人要害,不给丝毫喘息时机。


由于过度鼓催力量,沈炼的皮肤变成了红色,气血好似要散溢出来,又像蓄满水的大坝,打开泄洪通道。


不动则已,动则山呼海啸,排山倒海,力量如长河流水,滔滔不绝。


枪尖,枪锋,枪杆,枪尾,乃至于枪头的红缨,全都是攻击的利器。


有虚实,有奇正;


其进锐,其退速;


其势险,其节短;


不动如山,动如雷震!


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拨,寒星点点,银光烁烁。


枪芒忽伸忽缩,吞吐不定,绽放出百朵寒梅,千朵梨花,四面八方尽是凛冽寒芒,上天入地,无路可退。


一招之内,局势逆转,原本处于下风的沈炼,此刻处于绝对的上风。


孤问划过精美绝伦的弧线,遵循着周天运转的轨迹,绽放出恍若九天银河从天降,日月星辰落凡尘的枪芒。


快!


狠!


准!


一招得手,滔滔不绝。


黑衣人宝刀挥舞如风,堪称是水泼不进,但沈炼的枪芒,却总是能够找寻到破绽,每次青龙探爪,都能精准至极的刺穿刀芒缝隙,留下刻骨血痕。


“轰!”


黑衣人被沈炼一枪轰退数步,借力旋转到沈炼身后,不想孤问长枪向后猛地一戳,枪尾戳向他胸口穴道。


黑衣人慌忙后退,沈炼却已经旋身而起,在半空鹞子翻身,孤问忽然变得好似巨斧,雷霆闪电般劈落。


“铛!”


黑衣人横刀挡住重击,但紧随而来的力量,让他双腿变得酸软,先前被刺伤的左腿,更是不受控制的跪倒。


“砰!”


黑衣人半跪在地。


沈炼凌空挥枪,又是一击。


一枪!


两枪!


三枪!


四枪!


黑衣人终于承受不住,双腿同时跪倒在地,膝盖发出痛苦的脆响。


“沈炼,我不是敌人,我不是你的敌人,咱们可以合作,咱们……”


“轰!”


这次不是枪,是腿。


黑衣人被一脚踢飞数丈,不等他站稳身子,枪锋已经到了眼前,慌忙提刀挡住咽喉,防御勾魂夺命的一击。


横刀防守?


防得住么!


孤问好似电钻般飞速回旋,只听得一阵牙酸声响,紧跟着火星飞溅,厚重的大砍刀,被硬生生钻出窟窿。


“噗嗤!”


在黑衣人绝望的目光中,孤问洞穿他的咽喉,随即脱手飞出,留下一个前后通透的血洞,死的不能再死。


“哗!”


碎布纷飞,黑衣人的面罩被散溢的劲力撕碎,化为片片飞舞的残蝶。


面具之下,是张粗犷凶恶的脸。


方面大耳,眼如铜铃,颔下胡须好似钢针一般,又像在下巴上沾了一只带血的刺猬,让人一见便觉得恐惧。


沈炼认识他。


没见过人,但看过画像。


陈士元!


名义上的青衣楼主,实际上是青衣第一楼楼主,青衣楼主另有其人!


他如今最重要的身份是


——沈玉门的敌人!


沈炼摸着下巴,默默思索。


这货为何要找上自己?


是想杀了自己让沈玉门分心?


不可能!


杀了朝廷神捕,最先面对的肯定是郭不敬,郭不敬不可能饶过他。


是觉得沈家兄弟阋墙,想让我在最关键的时刻,狠狠地捅大哥一刀?


有这个可能!


毕竟从当初分家来看,沈炼只得到一栋宅院,别的尽数给了沈玉门。


沈玉门是荆襄武林盟主,不仅威名赫赫,而且美人环绕,快活无边。


沈炼只是个小捕快,风里来雨里去四处办案,不仅危机重重,而且俸禄也不是那么高,没什么奢侈享受。


只从表面来看,至少能找到一百个背刺的理由,实际上绝非如此。


沈炼分到的家产少,不是因为沈玉门横行霸道,而是因为沈炼没时间。


又要练武,又要抓贼,还要与师姐谈情说爱,哪有时间管理绸缎庄?


连城宝藏都给了大哥,谁特么在乎那仨瓜俩枣?没钱就去挖宝藏啊!


沈炼沈玉门是兄弟,而且都是有远大目标的青年才俊,如果为了金银珠宝反目成仇,哪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做生意最厉害的人是谁?


沈万三!


沈万三从来不会在乎这些事!


不过,还是觉得有些蹊跷。


这家伙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如果没记错,青衣楼主应该是大富豪霍休,此人什么生意都做,在沈万三出海之后,成为新的天下首富。


沈炼对于霍休,记忆最深的地方有三处,这么多年仍旧记得清清楚楚。


其一、霍休练的是童子功。


用金叶子打水漂,也能玩几十年的大富豪,修行的竟然是童子功,此人的心性毅力,远非常人所能相比。


其二、这货是属貔貅的。


霍休的爱好就是钱,数钱是他平生最大的乐趣,就算是仙女下凡,在他眼中也远不如金银珠宝有吸引力。


其三、三千五百万两黄金。


这是在“凤舞九天”和“剑神一笑”提到的数据,是边军的军饷,根据前文推断,很可能是霍休的家产。


公孙兰设计囚禁霍休,用烧饼清水敲诈钱财,为的就是这笔巨款。


这个数目,实在是太过惊人。


就算是与和珅相比,也足以比得上和中堂四成身家,说句富可敌国,一点也不为过,真的是好有钱啊!


霍休这么有钱,朝廷这么缺钱,偏偏霍休不是正经生意人,手下有巨大的黑道帮派,全部成员超过一万人。


这实在是太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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