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丫头实在不好找,叶鑫是半个月之后才找到的。
有个巡捕过来跟叶鑫说,他有个远方亲戚是做镖局的,家里有个女儿从小就练武,跟着自己的父亲走过几趟镖。
可对方父亲不想让女儿再这般冒险,听说有人找会武的丫头,于是想让女儿去当个护卫。
叶惜听到有人愿意来,肯定是高兴的,不过听哥哥的意思对方年纪应该不小了。
一问,对方年芳二十,尚未婚配,似乎是因为家里原因耽搁了。
叶惜想着只要对方愿意,能用一时是一时,于是便接见了。
来人是个皮肤黝黑方脸的姑娘,叫金玲。
可能练武的原因,对方的身材比较高大,尤其是双臂,比较粗壮。
叶惜明白金玲尚未婚配的其中一个原因恐怕是因为外貌。
大周朝都喜欢娇俏白皙的姑娘,可金玲完全不是流行的长相。
叶惜问了几个问题,无非就是姓甚名谁、年芳几何、是否有过走南闯北的经验、出行住宿等应当注意的事情等等,主要围绕的都是未来出行安全的事宜。
金玲的回复显得经验老道,有些应当注意的东西连叶惜都未曾想过。
叶惜很满意,双方签订契约,月银十两,毕竟是卖命的,银钱要丰厚些。
金玲住进了叶家叶惜安排的屋子里,在屋内,她见到了同屋的另一个丫头。
攀谈之下才知道同屋的丫头叫红秀,年十四,是在街上卖身葬父时被叶惜看到,然后买下用来伺候的。
红秀和金玲不一样,可能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十四岁看起来跟十二岁一般,个子矮小还瘦弱,不过五官倒是很清秀。
金玲是个粗人,不过她看红秀倒是很顺眼,于是把红秀当自己的妹妹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