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爱丽丝像是做示范般举杯,轻抿一口,然后蠕动舌头,让少量酒在嘴巴中游弋。
通过酒精刺激味蕾,使得口腔内分泌出大量唾沫。
唾沫中的淀粉酶分解酒精中的淀粉。
使得淀粉产生一点甜味。
稀释酒带来的苦涩,也让口腔充满一股淡淡的麦香。
良久,爱丽丝才把口中的酒顺着喉咙吞入腹中。
这种动作,把老李头和任芸都看愣了。
喝酒而已,要不要这么慢条斯理啊?
外国人的生活节奏这么慢吗?
一小口酒就喝这么长时间,要是一杯酒,那还不得喝一天?
“这么慢,那我这一杯酒,岂不是要喝到明天去?”老李头显露一抹苦涩的笑。
“唉,不一样的生活,生产不一样的粮食,没想到连喝酒的方法都不一样,我果然老了,适应不了外国人的喝酒方法!”
话音刚落,老李头捏着鼻子把剩余的酒倒入嘴巴中,就像是喝中药般吞了下去。
脸色愁苦,胀的面红耳赤。
也不知道是酒精发挥作用,还是这酒真就那么难喝。
老李头喝酒,完全是为了完成任务。
不浪费粮食的任务。
如果可以,老李头完全不想喝第二口。
甚至还想把第一口吐出来。
奈何现在是末世时间,物资极其匮乏。
他本就是个靠地吃饭的农民。
自然比一般人都更珍惜粮食。
农民珍惜粮食不像某些城里人。
有些城里人也十分爱惜粮食,可他们更多的是吝啬、小气。
他们对粮食有一种发自肺腑的敬畏。
毕竟每一粒粮食,都是和他们同样的人,在地里辛苦好几个月才能收获。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日子,他们比任何人都懂。
被汗水浸湿的衣裳,拧一下‘哗啦啦’的流水。
不到中午,浑身都是一股汗臭味。
可又不能立马洗澡。
立即洗澡就得中暑。
别人在太阳底下晒几分钟就好像要被晒死一样。
而他们却能在太阳底下晒好几个小时。
黄皮肤也被晒出古铜色。
面庞也比同龄人更加深沉、苍老。
初次进城的农民,不管身上穿的多么花里胡哨,周围都会散发出一股来自泥土的芬芳。
要是碰到哪个自命不凡的大妈,恐怕会被他们嫌弃。
可天底下所有人,都靠双手吃饭。
既没吃你家的、又没拿你家的,你凭什么看不起别人呢?
就因为别人挣得没你多?日子过得不如你舒适?
可那又怎样呢?
非要通过歧视别人找到存在感吗?
这恐怕是小丑行为。
叶云没有那种低级趣味。
第一次遇见老李头和李婶时,叶云也没有仗着自己身份高贵、开跑车什么的就瞧不起别人。
社会上存在一种很奇怪的现象。
身份越高越懂得尊重人。
只有那些身份高不成、低不就的人,才会各种歧视别人。
他们想通过歧视别人找到自己为数不多的优越感。
这种人相当恶心。
仿佛很愿意扒拉别人的伤痛。
别人越痛苦,他们就越开心。
非常低级趣味。
当初叶云虽然花钱像暴发户,但性格却平易近人。
和他花钱的行为大相径庭。
如果其他人像他这样花钱,恐怕得学小马哥,用钞票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