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其他>替罪羊:十日往生> 第171章 紫色伊人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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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紫色伊人的真面目(2 / 2)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确切来说,应该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你回来了?你到底是谁?”


空荡荡的别墅里,郑琳琳对着空荡荡的空气不断询问。


可惜,回答她的,依旧是不变的喃喃自语。


“我回来了!”


“彤彤,是你吗?”


最新出现在郑琳琳脑海里的是一张娃娃脸,一个刚刚15岁的可爱小女孩。


因为不说自明的原因,她经熟人介绍,来到了紫色伊人上班。


可是,也只是上了一天而已。


裴家老二就喜欢这种还未成年的瓷娃娃,他第一眼就看中了她。


把彤彤送进裴老二易龙的包房,是郑琳琳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这个粉嫩的小女娃。


虽然才两次,郑琳琳却是印象深刻,刻骨铭心。


彤彤是在自己的推搡下,带着稚嫩的笑容走进去的,出来的时候,却是用黑色的塑料袋紧紧包裹的。


之后彤彤去了哪里,郑琳琳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甚至,直到如今,她也只知道这个15岁的瓷娃娃叫做彤彤,真名叫什么她都不知道。


瓷娃娃彤彤,像陶瓷一样碎了……


“彤彤,是你吗?是你回来了吗?”


空气不会回答,随着郑琳琳不断的质问,回答她的依旧只有从四面八方传来的那句:“我回来了!”


问了许久,没有答复,郑琳琳换了个名字又问道:“莎莎,别躲了,我已经看见你了,我知道,你回来寻仇了是吗?”


莎莎,这个二十多岁的美少妇,郑琳琳倒是知道她的原名。


莎莎身份证和记者证上的名字叫做李莎,一个26岁的女记者,不知道从哪里捞到这里的消息,伪装成一个因为失恋而决定报复男友的痴情女。


不过,李莎的演技太差了,而且根本不了解自己究竟来了什么地方。


才来这里的第三天,第一次被客人选中,就被同班的小姐妹发现了异常。


来这里上班,可以带手机,但是进包房前,必须把私人物品,最重要的就是把手机留下。


这是来这里上班,必须遵守的原则!


李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不过,以这个地方“工作服”的特色,她怎么可能瞒天过海?


第一次带着手机进入包房,才刚刚开始录音就被同个房间的小姐妹发现。


其实,如果因为私人原因违反了这条规矩,最多就是被经理责骂一顿,扣掉几天的工资而已。


可惜,李莎的情况不一样,不仅发现了她私自带手机,而且,还从她的包里翻出了xx传媒公司的记者证。


“记者,呵呵……”


紫色伊人的总经理黄俊,一个喜欢留着羊尾胡的中年男人,掐着李莎的脖子,舔了舔自己有些枯黄干涩的嘴唇。


“记者?老子还从来没有玩过记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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