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乐猜到了孩子的下落。
就如庄老太太所说,知道了又如何,孩子很大可能不会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
一周后,沈佳乐在学校门口遇到郑同志。
郑同志说:“悬在我心头两年的案子终于破了,庄老太太说的是真的!”
原来,郑同志在花鸟市场受到孩子的启发,立刻回到所里,翻看了以前的资料。
又去了孙小燕家,询问周围的邻居。
正好听到孙小燕的婆婆跟邻居聊天。
邻居说起附近有一条河,有一个小孩子差点溺水,两年前也发生一起溺水事件。
孙小燕的婆婆提起两年前,儿媳妇说过那天要带孩子去河边野餐,不过后来没去,而是回了娘家,庆幸躲过了一劫。
郑同志就问两年前小孩溺水的时间,孙小燕婆婆准确地说出了时间,因为一周后是她的生日,所以记得很清楚。
郑同志找到了出事的河边,发现附近有一个小坟堆,没有墓碑,坟前有新鲜的水果,和烧过的灰烬。
问了在河边钓鱼的人,说刚才有一个女人来祭拜过,不过,没有看清楚脸,因为她用丝巾把脸包了起来。
郑同志又走访了靠近河边的人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郑同志找到了当时在场的一位大嫂。
大嫂见是打听两年前的溺水事件,疑惑道:“孩子不是救回来了吗?我还遇到过那名家长。”
郑同志问道:“你亲眼看到那个溺水的孩子吗?是在什么时候?”
“就在出事后的一周,我是在店里买东西遇到的,孩子妈妈给她婆婆买礼物。
你说这孩子命可真大,肚子胀得老大,都抢救过来了。
经历了这件事后,孩子和他妈妈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孩子性格有些变了,很怕人,看到人就躲在妈妈的怀里。”
……
郑同志找到当地派出所协助,查找附近的医院,两年前那个时间点,是否有溺水孩童来医院抢救。
最后终于在一家医院里查到了。
看到了病历上孩子与母亲的名字时,郑同志什么都明白了。
当地派出所迅速把孙小燕抓捕归案。
面对证据,孙小燕承认了自己换孩子的行为,可不承认自己偷走孩子的犯罪事实。
因为她说跟娘家协商好了,是过继领养,和领养小兵一样,并且给了巨额补偿金。
……
当年,孙小燕经人介绍认识丈夫时,就知道丈夫不能生育。
但婆家有钱,丈夫又是独子,孙小燕毅然决然地嫁了过去。
婆婆觉得,一个家庭没有孩子就不完整,叫他们去领养一个孩子。
娘家二嫂正好怀孕了,孙小燕就想让母亲出面,劝说二嫂把孩子过继给自己。
起先,孙志平和孔秀梅都不同意。
等到孔秀梅生产的时候,生下了双胞胎,孙母就谎称其中一个孩子体弱,需要住院。
孙志平一个人养家,担心没有钱给孩子治疗,和妻子商量后,同意把孩子过继给了孙小燕。
有了孩子傍身的孙小燕,在婆家生活过得很滋润。
每天不用上班,只需要带好孩子,丈夫的工资全都交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