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想要,那我定能有。
蓝慕瑾于今日修信一封,诺萧争一言不悔。
此生此世,独爱萧争一人,
身为皇子,不娶妃,更不纳妾。
某日身居高位,盟誓身侧也绝无他人。
若终有一日成为庶人,三餐难温长衫洗旧,也不舍阿争愁苦半分。
如有违心,蓝慕瑾对天起誓,即刻万劫不复,甘愿神魂俱消。
吾爱阿争。
待我清风两袖,带你走遍三洲。
待我安定过往,只愿两情相守。
待你我真正踏上自在,衔衔草叶,吹吹晚风,泛湖小舟。
余生时刻为伴,吾爱眉目成书,笑颜终我毕生所求。
得此一情,愿与君赴。
慕瑾奉上,阿争留存。”
萧争的念诵没有声息,字字落在心间,他的指尖开始微微颤抖,泪意溢满眼眶,模糊了眼前深情话语,打湿了纸上娟秀字迹。
哪有人情书是这么写的,这世上哪有人情书这样写。
他的指尖紧紧捏着纸张一角,甚至看到蓝慕瑾还郑重其事的在底下的落款处,按上了自己的指印。
萧争眼前模糊的盯着那清晰鲜红的指纹,匀了半晌情绪还是哭出了声。
“有哪个傻子写情书发誓赌咒!”
“这算什么情书!!”
只短促的颤音,他又像在哭,又像是在笑。
反正他是笑着哭了,也是哭着笑的。
又何须蓝慕瑾再给他修这情书一封,对方对自己的每一时,每一刻,都无微不至分外珍惜爱护。
无论何时何地,说出来的每句话。
句句也都是独一无二的情话。
蓝慕瑾已经倾尽全部真心,将情意无形掺杂在举手投足的相处间,根本就用不着再用什么情话来做保证。
纸张已经被他的泪水打湿,萧争视若珍宝般的轻轻摆动想拂去那些沾染的泪迹。
万分珍重的将这情书轻轻攥在手心,才探过双臂。
把眼前的男人抱住。
环过肩背,抱的很紧。
那张情书就随着他轻颤的手腕,在蓝慕瑾颈后微微抖着,口唇埋在对方衣领间,泪水汹涌打湿了一片。
蓝慕瑾心疼的轻轻抚着他的后背,自责安抚。
“我是傻子,阿争,我是个傻子。”
只要你开心,我随时都可以做个傻子。
萧争哭的更加汹涌,默然没再不依不饶,只是紧紧抓着蓝慕瑾的衣裳,任由脸颊温热下落。
泛红微凉的鼻尖在他身上轻挨触碰,酸意与动容在沉默中化作满腔安稳。
蓝慕瑾,用不着你发誓。
已经足够了,就算哪怕有天你真的变了心,我也不后悔。
我已经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