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是杂草和乱七八糟的植物,先前在眼里是美景,现在看来,简直就是十八层地狱。
好在道路还算平整,而且路况也不复杂,沿着道路往回走,应该是距离市区越来越近的。
想想也还不算太惨,要是基丽骗自己出海逍遥,再把自己扔在一个荒岛上,那就真的是完犊子了。
现在几点了也不知道,他只记得跟基丽到达海湾的时候,好像是九点半左右吧。
估摸着已经走了一个小时了,可是前面依然一片茫然,看不见城市的灯火,看不见一点人烟。
自己跟基丽应该是八点多出来的,到海湾的时候九点多,行驶了一个小时左右。
按照车行速度,一个小时,不是高速公路的情况下,时快时慢的,能行驶四五十公里吧。
也就是说,从天利大酒店到刚才那个海湾,估计有四五十公里。
可那娘们车速很快啊,应该不止四五十公里,五六十公里应该是有的。
五六十公里啊,靠步行最少也要八九个小时吧,到城里已经天亮了。
天亮了更麻烦,这副样子怎么见人嘛?
所以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好色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
别想那么多,赶紧走吧,争取在天亮前到达城里,免得丢人现眼。
只要到了城郊,就方便打车了——其实也不方便,浑身上下一个子儿都没有,还穿成这样,哪个出租车司机会搭自己回家?
这条远红外线内裤倒是进口的,是佟丽娟送给自己的礼物,价值最少几百块。
皮鞋是什么牌子的忘记了,反正当初花两千多买的。
可这些东西人家出租车司机根本不会要,恐怕一块钱都值不了。
此时,王大力才想起自己有一样贵重的贴身物品,那就是佟丽娟买给自己的那块百达翡丽手表。
那块表可是价值一百多万。
回老家的时候,为了低调一点,他没有戴那块表回去,放在了家里。
回来之后,参加婚礼之前还想着把它戴在手上,彰显一下身份,结果搞忘了。
要是有那块表,就可以用它做抵押,让出租车司机拉自己回家拿钱付车费。
老子一百多万的表都戴得起,还会差你这点车费?
唉,现在想这个有个卵用,还是老老实实往回走吧,希望离城区近一些的时候,能遇到好心人,载自己回家。
王大力继续往前走着,又走了半个小时左右,隐约能够看见一些灯火了。
虽然距离城区还很远,但见到了灯火,就说明有了人烟,有了人烟就有了希望。
应该不至于全程靠步行回去吧?老天爷不要这么绝情好不好?
他正这么想着,突然发现前面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轿车!
这种地方没有人烟,就不可能是附近居民停在路边的,这车肯定是人家开出来玩的。
也就是说,车里面肯定有人。
也有可能车上的人搭了个帐篷在附近露营。
现在有些人就喜欢这么干,家里好好的床不睡,跑到外面来搭帐篷露营,寻求新鲜感。
当然,也有可能人家好好的床不用,开车出来搞野战。
而且,这种可能性很大,这样的人更多。
王大力一边这么想,一边盯着那轿车看,加快步伐走过去。
车里,好像亮着灯。
太好了,有灯就说明有人。
突然,他又放慢了脚步,然后停止了前进。
因为那轿车在晃动,有节奏的连续晃动......
呀,不能再走了,再走就不厚道了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