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国兄妹几人买了两口棺材,在三个叔叔的陪伴下,去执行场地,给两口子收了尸。
尸体运回来,直接送去了山上,没有举办丧事。
买棺材的钱,是姚大力被抓的当天,姚建国就拜托姚四力和姚三力把姚大力的工作岗位给卖了,得了五百块钱。
还了二百八十块钱给李家,花了六十块钱买两口棺材,姚玉霞被截一只手掌住院半个月,花了六十块钱,不过姚玉霞是被李家人打的,这笔钱公安判定由李家人支付,且砸烂姚玉霞手掌的李国志媳妇,也被公安给抓了,判了五年刑。
姚建国把姚玉霞的医药费扣下后,只还了二百二十块钱给李家。
剩下的钱,都在姚建国的手里。
他一开始,打算留着娶媳妇,可他家名声太差,没有姑娘肯嫁给他,姚建国就想到了去南方打工。
他把剩下的一百六十块钱,分成两份,他拿着一份,另一份给姚建明拿着,然后他带姚建华去了南方打工,留姚玉霞和姚建明在家。
姚建国和姚建华走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
姚玉霞和姚建明兄妹,一人没了一只手掌,一人没了一只胳膊,两个残废又不是干活的料。
于是,在姚建国离开的第二天,姚建明就把大房的田地承包给了村里一户劳动力多的人家种,对方一年给他们兄妹八百斤大米,二十斤菜籽油,黄豆花生芝麻各二十斤,柴火也归他们兄妹得,人家还得给他们送到家。
剩下的菜地和自留地,姚建明租给了张三妹种。
由于菜地和自留地无需交税粮,所以张三妹种出来的菜以及农作物,姚建明兄妹分得三分之一,三房分得三分之二。